1989年「六四」開槍鎮壓以後,所有參加學生運動和同情學生運動的人士,不是被逮捕判刑,就是進行迫害威脅。作為著名的「天安門四君子」之一的劉曉波,已經被三次逮捕三次坐牢,但劉曉波並沒有因此屈服於共產黨的淫威,他用自己的辛辣之筆作為匕首和投槍,不斷刺向中共專制政權的心臟,成為中國不同政見者的領軍人物。中共當局對劉曉波又恨又怕,跟蹤、監視、竊聽、軟禁,中共當局使用了所有的手段威脅他,這一切絲毫沒有動搖他的自由信念和鬥爭意志。劉曉波為中國所有不同政見者和自由知識份子所尊敬,也備受國際社會關注,成了中共當局的心痛。
共產黨真逗,一方面將「保障人權」寫入憲法,一方面又公然違反憲法,不斷侵犯人權。劉曉波是中國公民,限制劉曉波的行動自由也就是限制了一個中國公民行動自由,就是違法行為,但在中共當局看來,權力可以是無法無天的,就像毛澤東自己說自己就是無法無天一樣,中共從來不願讓憲法來約束自己的權力。中共當局敢公開對劉曉波以及所有的不同政見者所進行的違法活動嗎?能否列出共產黨依照哪一條中國法律證明其監控軟禁行為的合法性?我看它不敢。有些人對共產黨寫在紙上的東西感興趣,那是對中共歷史的無知。中共寫在紙上的大都是謊言,只不過是說說而已,是玩弄中國老百姓的把戲,哪一條能真的落在實處呢?
2004年3月28日
大紀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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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達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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