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愛國者治港"是官意凌駕法律、人治取代法治
現在土共提出"愛國者治港"是選擇性並誇大扭曲鄧小平的原意。鄧小平原來愛國的含意是這樣的:「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這就是鄧小平的"原旨"愛國概念。鄧小平又說:「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場上維民族的大局,不管抱甚麼政治觀點,包括罵共產黨的人,都大團結」。作為團結對象可以是不愛國者嗎?鄧小平還要求這樣的港人治港:「左翼的當然要有,盡量少些,也要有點右的人,最好多選些中間的人。這樣各方麵人的心情會舒暢一些」。鄧小平的意思非常清楚:"中間派治港"!
鄧小平的意思很明白:所有贊同回歸的人都是愛國者,司徒華李柱銘各是回歸法典基本法的制定人之一,理所當然是愛國者。現在這些土共公然反鄧小平原意,把愛國加上愛黨的私貨(注意:鄧小平是把罵黨者視為愛國者之列的),把中間派治港改為極左派治港。鄧小平最出名的理論和原則是"不爭論"、"不管黑貓白貓,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貓"。若要按鄧小平原意的港人治港,其原則應該是:讓"能抓香港耗子的貓"治港。七年鐵一般事實證明:董建華為首的治港班子和土共民建聯是不能治港鼠的蠢貓廢貓。不能治港。
"愛國者治港"是官長意志隨意性的表現。為甚麼要提出"愛國者治港"而不提其它?這是因為"官長需要"。當官長在另一時候另一原因推使時,又會提出另一要求。粗略考察下一權力者提出 "XX治國"史,我們可以看到有"工人治國"、"左派治國"、"造反派治國"、"能抓耗子的貓治國"(核心是黨治國)。
作為一個區別人身份、資格的原則必須是可資別,有劃分功能的。"愛國"根本是無法作科學或法律界定的概念。"愛國"純是一種主觀意念,全無客觀標準可遁。既然沒有劃分準則,就無法斷定誰愛國誰不愛國。公正地說,按鄧小平的思想判斷,除了犯叛國罪者外,所有人都不應被指為不愛國。所有沒有被判叛國罪的港人都是愛國的港人,其道理正如港人都是飲水者一樣。
"愛國",既可以是毛澤東的劉少奇鄧小平不愛國含意中的"愛國",也可以鄧小平的認同民族回歸的"愛國"或抓鼠貓的"愛國",現在當然也可以變成了"愛國必須愛黨"的"愛國";愛國含意可隨時隨地因人因事而變,根本就無客觀準則可言。一個沒有劃分標準作用的" 愛國"原則,一個只有政治卷標、打人棍子作用的原則,是一個偽原則。
現在這些土共要把一個官長意志的政治卷標、打人棍子偽原則凌駕於香港基本法之上,實行隨土共意志行事的人治社會;回到無法無天毛澤東時代。
土共曾用這類原則支持反右、支持人民公社、支持大躍進、支持反美批修、支持打到劉少奇鄧小平陶鑄最大黨內走資派、支持江清批孔批周公、支持在香港扔菠籮、支持……實質是支持害民禍國。請你們行行好,積些陰德,收手了,不要再繼續害香港了,好不好?
[二]、反對片面地死人語錄治港
上面只是就土共享歪曲的鄧小平語錄實行人治而作出的反駁。我更從根本上反對用死人屍語治港。
用歪曲栽贓的方式選取死人語錄,是強姦死人的不敬行為。若要尊重死者,必須用死者思想原意、死者的思想總體,而不是取其一點不及其餘並力以歪曲。比如上面指出了的,要用鄧小平思想指導香港,就要用鄧小平最基本的從實際出發的貓論,就要用鄧小平治港中心思想中的"中間派治港",而不是由極左派土共治港;就要用鄧小平不爭論的思想,而不是現在這樣無端挑起"愛國"論的爭吵來分化港人。
我還要進一步質問:若可以用先人語錄治港,為甚麼不可用地位遠高於鄧小平的毛澤東思想治港?若按毛澤東思想治港,香港就不能一國兩制,就不可准保留資本主義,就不能由董建華這個香港大資家翻天治港!只能由劉千石、李卓人、譚耀宗等工人治港(當然是由高祀仁代表)!香港必須實行對資本家贖買式的工商業改造,把李嘉誠、董建華的財產收歸國有。請問為甚麼又不用毛的語錄治港?請極左的土共從理論上和邏輯上給我說明:為甚麼你可以用扭曲的鄧小平"愛國論"治港,我不能用原裝的鄧小平"貓論"治港?你們的回答可能是按實際情況需要而定。這實際需要就是"官欲"。可見,死人語錄治港是隨心所欲的官長意志治港。絕不可取。
[三]、用甚麼治港?只有一條:以法治港!
用甚麼治港?
只有一條:以法治港!
甚麼人可以治港?
只有一條:香港人信任的人可以治港。
土共也不敢否認絕大多數港人是愛國的;那麼絕大多數港人選信任而選出來的港人必然是愛國者,必然合情法理和有權治港。
胡錦濤說: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落實到香港,只有民選的人治港才能體現胡錦濤的新三民主義。所有提出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官意原則、所有否定出於香港人的情、利、權自由所選出來的治港港人,都是反胡錦濤新三民主義的思想和行為。
200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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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議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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