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節日給自己發10萬 老總私設「大金庫」

昨日,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原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副所長兼成都蓉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盛曉彬貪污一案,已由該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訴。有材料顯示,這名老總在公司內部曾形成一個不成文的規矩:每年四個法定節日從小金庫中分別給自己支付10萬元。

老婆老表分了1000萬

經檢方查明,在2001年至2003年期間,盛曉彬決定以虛開廣告費和虛列勞務費的手段,將公司資金8800餘萬元套取至小金庫。2002年4月,盛曉彬利用其擔任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之便,指使有關人員分兩次從小金庫中將1000萬元通過銀行劃款轉至其妻等3名親屬開的成都層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賬上,用於炒股和投資房地產。

2002年12月17日至2003年7月,盛曉彬又通過提取現金和轉款等方式先後4次從小金庫中共計挪借210萬元給胡某個人用於營利活動。

從2001年起,盛曉彬還利用職務之便,個人決定每年四個法定節日從小金庫中分別給自己支付10萬元;此外,每月還要支付自己5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費用。截至2003年5月,盛曉彬個人共計獲利240萬元。

同時,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還查明,上述從小金庫中用於轉款1000萬元至層雲公司,借款210萬元給胡某以及盛獲得240萬元等支出的賬目,案發前在盛曉彬的授意下已由蓉生藥業財務人員陸續全部銷毀。

涉嫌貪污終於遭了

據此,成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盛曉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受委派擔任成都蓉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之便,採用虛開廣告費等手段套取現金至小金庫,將公司資金1450萬元用於炒股、生意投資、轉借他人和支付給自己並銷毀賬簿,從而非法佔有的行為已涉嫌構成貪污罪,遂決定於3月15日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通過辦案已追回部分涉案款項,餘款尚在繼續追繳之中。

(成都商報)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