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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行業誠信特搜:那麼多的承諾都打了水漂

 2004-03-02 14:2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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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特搜之餐飲業,賬怎算全憑商家霸王嘴

  到餐館、飯店吃飯已經是很多人的經常性選擇,餐飲業也自然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焦點之一。記者昨日在廣州跑馬場飲食一條街及其他餐飲酒樓進行了隨機採訪。在15位被訪者中,超過八成的市民認為廣州餐飲業的服務有待改善,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最低消費」、「服務費」等方面。超過七成市民認為餐飲業中出現了越來越多不公平的「霸王」條款,讓消費者徒喚奈何。

  假日多設最低消費

  該不該設最低消費,已經是爭論不休的老話題了。而近年來,廣州餐飲業設最低消費的情況不僅沒有得到改善,每逢節日更是變本加厲。從事建築業的陳先生反映,今年春節期間,他一家三口到中山路一酒樓吃團年飯,結果服務員猛推銷團年套餐,其中最便宜的也要300多元,還表示即使散點也要消費夠280元。陳先生問有沒有關於「最低消費」的硬性規定,服務員稱這只是節日期間的臨時規定。「這種所謂的『臨時規定』,我們就是想投訴也拿不到憑據,實在太不合理了。」

  做廣告的李小姐表示,雖然一些餐廳確實會預先說明只有房間設有最低消費,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但一到節日期間,周圍的餐廳幾乎都開設最低消費,消費者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這未免有點趁火打劫的味道。」

  優惠承諾大打折扣

  為了吸引食客,很多餐廳都會推出一些優惠券、特價菜或其他優惠手段。然而這些優惠的背後卻隱藏了許多附加條件,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費者往往不但沒法享受到優惠,而且還吃了虧。

  劉小姐去年在環市路一家西餐廳吃飯,看到餐廳打出這樣的招牌:「凡當天生日的客人,只需出示身份證即可免費用餐」。等到生日那天,她帶著母親一起來該餐廳吃飯,埋單時卻被告知她本人根本無法享受免費的優惠。服務員擺出理由:餐廳規定必須有五人以上同來消費才能享受本人生日免費用餐的優惠,劉小姐被噎得無話可說。

  茶客蕭老伯說,很多餐廳都會給「吃多少元送多少元」的現金券,當顧客下次使用該券時,店家就會以「這種券只能在一天中某個時段內使用」、「這種券只對特設的某些特價菜有用」等理由搪塞,還理直氣壯地指著背後的「使用規則如有改動,恕不提前通知」、「本券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等字眼,作進一步說服。他認為,這些店家單方面的規定,都屬「霸王」條款。

  收費混亂名目繁多

  范先生認為,餐廳收取餐前小菜、濕紙巾以及茶位(芥)費用等做法就是首當其衝的「霸王」條款。他表示,絕大部分餐廳在未徵求客人意見的情況下直接上餐前小菜、濕紙巾等,如果客人不瞭解或一時疏忽,這些就統統打入賬單。有更惡劣的店家,還硬性規定客人必須消費餐前小菜。另外,向客人收取2-5元/人的茶位(芥)費也是不公平的「霸王」條款。客人即使提出不要茶水,服務員都會按人頭數算好茶位費打入賬單。

  個別餐廳還單方面制定出一些毫無道理的收費名目或規定,讓消費者無從抗拒。比如鄧先生反映上下九一家餐廳規定吃海鮮要收取「海鮮加工費」,每份海鮮都要加收十幾元到20元;許先生反映有的餐廳亂收開瓶費;王小姐則反映,很多酒樓節日期間都規定不能開發票。

  霸王條款奈何不得

  絕大部分消費者反映,面對餐飲業中存在的種種無理的「行規」和「慣例」,作為弱勢的消費者除了接受之外別無選擇。據瞭解,「霸王」條款橫行的主要原因是在現行法律、法規中沒有相關的對經營者作出約束的條款。同時,餐飲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行業門檻也不高,一個爐、一個鍋加上一把杓就可以上崗。加上業界內部也沒有形成良好的服務自律意識和氛圍,對於一些利字當頭的無良商家沒有造成壓力和約束。

  誠信特搜之百貨業,兩個價格欺詐消費者

  昨天,記者來到廣州上下九路隨機採訪了10位市民,其中對百貨業的誠信總體滿意程度達到80%,超市為60%,對電器的售後服務滿意度為60%,特價商品的質量滿意度70%。

  家住天平架附近的胡先生三年前在淘金路的某超市花3000元買了一部JVC牌VCD機,用了不到一年,放映VCD的針頭就壞了。因為還在保修期,胡先生將該機運到超市。可是在電器部等了幾個小時,也沒有負責人來處理此事。後來,一位部門經理叫胡先生自己找JVC的維修部修理,稱超市不負責這類服務。無奈,胡先生又按照保修單上的地址找到梅花村的JVC維修點,可是他們稱在那裡沒有免費維修服務。最後,為了修這臺機,胡先生不得不花掉500元,用了半年又壞了,現在「癱」在家裡像一堆廢鐵。

  一些市民反映,許多時候買了電器回去使用一段時間後出了問題,再來找廠家都找不著。列印在保修單上的維修電話經常是變了又變,有時甚至就是個空號。

  另外,還有不少消費者投訴超市的廣告宣傳單標價與實際的售價不符或者貨架上的標價與電腦單的價格不符。

  市民王先生說,前幾天他在環市東某超市門口接到標有價格20.9元某葡萄酒的宣傳單,進超市時卻赫然見到標價是24.8元,結賬打單時,價格更是「升」到25.9元。工作人員解釋說,宣傳單價格僅供參考,而商場裡面的價格牌也來不及更新,價格只能以電腦記錄為準。

  陳阿婆在天河一家購物中心見到醒目的「1.9元/斤紅富士」的標價牌,進去購買時卻要收2.9元/斤,詢問後才明白,原來蘋果品種不同,1.9元的已經售完,她拿的是價格貴的。再細看,原來2.9元/斤的價格牌放在遠遠的角落中。

  誠信特搜之手機經營,專賣店並非全靠得住

  就手機的誠信消費話題,記者在廣州陵園西路手機一條街隨機採訪了多位市民,近四成的受訪者認為手機行業存在不誠信現象。

  葉先生說,兩個月前他在海珠區的某手機專賣店以1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款國產手機。用後不久就發現信號很差,還常常掉線。他無意中翻查手機的簡訊收發箱,發現裡面有一些如「老婆,我今晚不回家吃飯」、「錢已經拿到」等莫名其妙的簡訊記錄,看看這些簡訊的收發日期,居然在自己購買手機之前。他明白自己買的是一臺翻新過的舊手機。

  張小姐也告訴記者,自己的某品牌手機不小心進了水,曾拿去天河路某定點手機維修部進行維修。按道理對這種人為因素造成的進水是要收取維修費的,但兩天後張小姐領回手機時,維修員並沒向她收取任何費用。開始張小姐還認為這是企業以用戶為本的體現。但後來她才發現,手機的容量、質量甚至鈴聲都大不如前。再找專業的維修人員檢查,才發現手機主板已經被換過了。

  誠信特搜之熟食業質量,衛生狀況最堪虞

  多數市民對廣州的糧油質量表示滿意,但不少消費者對肉菜市場的熟食檔售賣的熟食頗有微詞,一些市民擔心這類產品的質量沒保證。

  家住共和路的鄭小姐告訴記者,今年初,她在共和路肉菜市場的一家燒臘檔買過一斤鹵腸,回去蒸過,家人吃了拉肚子。在北京路附近居住的陳太也向記者反映,在她家附近的熟食檔曾買到過變質的滷肉。  

  還有一些超市內的散裝肉丸等食品存在變味的問題。李太就向記者投訴在某超市買過幾次不新鮮的肉丸,回去煮好後有一股怪味,家人都不敢吃。前幾天,劉小姐在7-11便利店買玉米,回到沙河的工作單位吃時才發現是酸臭的,只能扔掉。

  另外,一些市民反映食品的廣告宣傳與實際相差太遠。天河的劉太對記者說,她在天壽路五次購買廣告上宣傳的「紅心咸蛋」,有四次蛋清、蛋黃煮好後都發黑,沒辦法只好扔掉。還有某超市宣傳的鮮豆漿,買回家才發現變了質。像這種幾元、十幾元的食品如果不是當場吃,很難立刻發現問題,消費者也不願為了這種「小事」又跑回商場投訴。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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