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北京市委、市政府賈慶林、劉淇、強衛等人的追查通告
(BJ - 00001號) 2004 年2月17日經查實,自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犯罪集團公開鎮壓法輪功以來,賈慶林(原北京市委書記)、劉淇 (北京市委書記、原市長)、強衛(北京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北京市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龍新民(北京市委副書記)、劉志華(北京市副市長)、張茅(北京市副市長)、吉林(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蔡赴朝(北京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蔣效愚(原北京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長)、馬振川(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周凱東(原北京市勞教局局長)、鄭振遠(北京市勞教局局長)、張興榮(北京市勞教局政委)、劉偉(北京市委610辦公室主任)、周繼紅(北京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徐永利(北京市委610辦公室副主任)和王黎明(北京市委610辦公室調研處處長)等人,直接操縱、指揮北京市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北京市成為全國鎮壓法輪功最嚴重的直轄市之一。經國際人權組織證實,截至2004年2月17日,北京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24人,僅次於重慶市而居全國第二(註:在北京被迫害致死的其它省、市法輪功學員已統計在原籍所在省、市的死亡名單中,不包括在此24人內,因此確認在北京被迫害致死人數實際遠大於此數字。)。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部分事實:
賈慶林: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公開鎮壓法輪功,賈慶林立刻表態支持[1]並召開市委常委擴大會議,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地投入這場政治鬥爭中去[2];在北京市迎接十六大動員會上,提出把鎮壓法輪功作為北京市必須重點抓的五個方面的工作之一[4];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女學員的迫害[5]等。劉淇:任職北京市長和市委書記期間使北京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十一屆四次會議[6]、十一屆五次會議[7]、十二屆一次會議[8],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都反覆提出要繼續深化鎮壓法輪功。安排部署2001年北京市政府六項工作之一便是加大對法輪功的鎮壓[9]。安排部署2003年國慶節前後工作時,提出要堅持不懈地鎮壓"法輪功」 [10]。強衛:直接指揮對法輪功學員的監控和拘留[11],是北京市"嚴打」行動的總負責[12],其"嚴打」的主要對象就是法輪功學員;出席全國反法輪功報告會[13]、出席每年北京市的反法輪功先進表彰會[14,15,16]、反法輪功工作會議[15]並作為主要發言人,在會上作長篇攻擊法輪功的講話。積極參與組織社區反法輪功活動[17]、直接操縱控制基層的鎮壓[18]。強衛實際上是北京市迫害法輪功具體實行的總負責[19]。劉志華:出席北京市反法輪功表彰會[14] ,為迫害推波助瀾。
龍新民:主要工作之一是查繳法輪功出版物和宣傳品;在北京市思想工作會議上提出對法輪功的誣蔑陷害[20];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上撰文攻擊法輪功、鼓吹網路控制[21]。張茅:部署北京市2003年的"掃黃」、"打非」,實則是用以鎮壓法輪功的行動方案[22]。吉林: 2003年元旦到北京女子勞教所慰問並鼓勵在迫害法輪功第一線的干警[34]。召開會議佈置春節期間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工作[23]。蔣效愚:主持2001年11月30日北京市表彰迫害"法輪功」先進集體和個人大會[14]。蔡赴朝:在北京市2003年迫害法輪功擴大會議上做總結性發言[22]。 馬振川:負責2002年北京市迫害法
輪功的行動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3]。周凱東:原勞教局局長,在2001年負責北京市勞教系統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32]。因迫害法輪功,在局長任內勞教局被記集體一等功,為北京市反法輪功先進集體[33]。北京市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就是在他任職時的勞教局系統開始再向全市推廣[34]。鄭振遠:原監獄管理局政委,現任勞教局局長,應對任職期間北京市各勞教所發生的普遍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和虐殺負主要責任[35]。張興榮:負責各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工作」[36]劉偉:市委610辦公室主任,積極組建北京市法制培訓中心(專為"轉化」法輪功學員建立的准集中營)並大規模舉辦"轉化班」[24,25],聲稱兩年內北京市至少對近6000名法輪功學員洗腦[26]。負責反法輪功的理論研究[27, 28]。周繼紅:曾到北京迫害最嚴重的勞教所之一-新安勞教所,慰問第一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干警[29]。徐永利:具體指導培訓基層迫害法輪功的人員[30]。王黎明:市委610辦公室調研處處長[31]。出席北京市科協、北京反X教協會舉辦的"崇尚科學、抵制X教」科普創作研討會。
[註:1.《人民日報》1999年7月24日第一版 。2.《北京晚報》1999年7月23日報導。3. 2002年北京市折子工程關於法輪功的部分。4.《北京日報》2002年9月7日報導。5.《北京市婦聯2002年工作報告》。6.《首都之窗》2001年2月3日。7.《中國發展門戶網》2002年1月25日。8.《北京日報》2003年1月13日。9.《北京青年報》2001年2月16日第1版報導。10.《北京日報》2003年9月25日報導。 11.《明慧網》2001年1月5日報導。12.《新華社》2001年5月8日報導。13.《北京青年報》2001年3月1日報導(記者: 譚衛平)。14.《中新網》北京2001年12月3日。15.《北京日報》2003年1月11日報導(記者: 黃秀麗)。16.《北京日報》2003年12月12日報導。17. 《中新網》2001年2月7日消息。18. 北京市房山區組織部報告。19. 2001年北京市折子工程關於法輪功的部分。20.《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網站》。21.《求是》龍新民撰文。22.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2003年3月20日。23.《北京電視臺北京新聞》2003年1月21日報導。24.《北京日報》2001年10月25日報導。25.《北京政協》2001年5月16日報導。26.《人民網》2001年9月7日報導。27. 2001年北京市調查研究重點課題,關於與法輪功鬥爭的實踐與理論思考。28.《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五」規劃首批增補項目一覽表》項目名稱"北京地區法輪功現象研究」。29.《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局》。30.《豐臺區科協》2003年2月25日。31.《首都科技網》2003年2月28日至3月1日。32. 2001年北京市折子工程關於法輪功的部分。33. 《法制日報》2000年9月5日。34.《北京日報》 2001年10月25日報導。35. 《北京市勞動教養管理局》:2002年11月19日下午市勞教局大會。36. 《明慧網》2003年1月18日報導。]
鑒於賈慶林、劉淇、強衛、劉志華、龍新民、張茅、吉林、蔡赴朝、蔣效愚、劉偉、周繼紅、馬振川周凱東、鄭振遠、張興榮、徐永利和王黎明等17人是操縱、指揮北京市迫害法輪功的最主要直接責任人,對迫害致死的24名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追查國際」從即日起,對他們進行立案追查,進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實,同時將已經掌握的事實和證據提交給國際法庭、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對其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違法行為進行起訴和曝光,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及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見附件),將其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本組織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賈慶林、劉淇、強衛、劉志華、龍新民、張茅、吉林、蔡赴朝、蔣效愚、劉偉、周繼紅、徐永利、馬振川、周凱東、鄭振遠、張興榮和王黎明等人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及其貪污腐敗、擁有不法資產尤其海外資產的情況,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中國實行網路、電信監控,
請注意安全。本組織將對您的正義之舉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
"追查國際」全稱為"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國際」旨在幫助和協調全球的社會正義力量及刑事機構,在全球範圍內追查一切參與迫害法輪功的責任人,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凶手,警醒世人。
北京市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法輪功學員名單(24人):
管霖(石景山區)、李玉花、李祖玲(豐臺區)、法輪功學員(35歲,姓名不詳)、王潺(39歲)、 吳垚(57歲,豐臺區)、張允奕(33歲,大興區)、趙昕(32歲,海淀區)、李守強(37歲,朝陽區)、梅玉蘭(44歲,朝陽區)、李玉玲(東城區)、劉志蘭(40歲,房山區)、法輪功學員(姓名不詳,22歲,東城區)、任漢芬(73歲,豐臺區)、彭光俊(55歲,懷柔區)、法輪功學員(姓名不詳,25歲,門頭溝區)、法輪功女學員(姓名不詳,密雲縣)、劉桂敏(35歲,密雲縣)、法輪功學員(姓名不詳,35歲,密雲縣)、龔寶華(35歲,平谷區)、張淑琪(52歲,西城區)、法輪功學員(姓名不詳,35歲,密雲縣)、吳思民(63歲,延慶縣)、張淑珍(51歲,海淀區)。
部分被迫害致死的北京市法輪功學員案例:
案例1
趙昕,女,1968年6月28日出生,黑龍江省哈爾濱人,北京工商大學(原北京商學院)經濟學院優秀教師。2000年6月19日到紫竹院公園煉功,被抓至公園派出所,後被海淀分局押走,非法關至海淀分局下屬看守所,關押期間於22日被打成頸椎4、5、6節粉碎性骨折,經歷了6個月病痛的折磨後於2000年12月11日晚去世。
案例2
彭光俊,男, 55歲,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後橋梓村人。自99年7.20以後,彭光俊多次被抓,或被強制送入洗腦班,或被拘留關押,最後一次被抓是2003年9月28日。被關押後於2004年1月26日,當局通知其家人,彭光俊已死亡。1月26日,司法人員提著禮物,來到彭家謊稱:彭病死了。彭家感到其中有詐,後向政府提出驗屍,承辦人答覆:只要你們不追究死因,你們可以給彭挑選骨灰盒及墓地,政府出一萬五千元喪葬費。在處理彭的遺體火化時,有人趁機查看遺體時發現,彭光俊頭部和身體都被打成黑紫色瘀血,臉上有被電棍灼傷的痕跡,肢體有的骨頭已折斷。
案例3
管霖,女,家住北京石景山永樂小區,管霖是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的斯瓦西裡語(一種非洲語言)譯審。2001年因單位要給她辦洗腦班而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11月中旬得知管霖去天安門請願而被抓,不久就被迫害致死。管霖修煉前身患癌症,因修煉而康復,此事曾在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的影響很大。
附件:
. 參與酷刑折磨和虐待的他國官員不得進入西方民主國家
美國移民和公民法規定:那些犯有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罪行的外國官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及子女)不能進入美國並會面臨驅逐,這些人也不能獲得美國國籍。在加拿大等國家也有類似的法律。 這些罪行包括:(A)使用酷刑或殘忍、非人道或侮辱性的懲罰和對待;(B) 非法延長拘留和監禁;(C) 通過綁架或秘密拘留的方式使某些人消失; (D) 使用其它不能容忍的方式否認某些人對生命、自由和安全保障享有的權利。
江澤民及其打手在多個國家被法律起訴判刑,罪名包括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其它反人道罪行
被告
起訴地點
起訴時間
被告罪行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違反國家憲法
江澤民、曾慶紅、羅干
聯合國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輪功
江澤民
美國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比利時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李嵐清
臺灣
2003年11月17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等16名中國官員
德國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
海牙國際法庭
2003年11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江澤民、羅干
韓國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羅干
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長)
美國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監禁、反人類罪
李嵐清
法國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劉淇、夏德仁
美國(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行
趙志飛(湖北610頭目)
美國(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吳官正
塞普勒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類罪
潘新春(中領館副領事)
加拿大(法庭已判有罪並罰款)
2003年8月1日
誹謗罪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法國
2004年1月28日
煽動屠殺和迫害罪
《華僑時報》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誹謗和煽動仇恨
《星島日報》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誹謗、過失及煽動仇恨
《僑報》《星島日報》
美國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誹謗
法辦江澤民 四十五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已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經將江澤民、羅干、李嵐清、劉淇、王茂林、劉京等中共首腦、"610」負責人,省政府官員薄熙來、聞世震和瀋陽市馬三家勞教所蘇境、萬家勞教所史英白等不法人員被列入監視名單。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之中。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即會受到調查,結果可導致被拒絕發放簽證、或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據"追查國際」有關人士證實,該組織已經收集到更多參與迫害的人員名單和證據。這些行惡者分別來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國安、新聞出版、各級媒體、教育、文化、外交、網路信息監控、共青團組織、婦聯等部門和機構。提交45人名單只是行動的開始,有關部門已經準備接受更多的名單。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舉報電話:(617)325-3481 電傳:(617)325-8729
電郵:contacts@upholdjusti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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