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輸血嗎?七齡童輸血染艾滋告北京大醫院

昨天上午,年僅7歲的小飛正躺在鄭州傳染病醫接受治療,他父親孫亞陪護在旁。三個月前,小飛被診斷為愛滋病患者,感染源被疑為北某大醫院。孫亞為此向海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該醫院賠償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8萬餘元。

  確診三個月 病已是晚期

  小飛被確診為愛滋病是在2003年11月9日。據孫亞介紹,去年6月份,小飛肢開始出現皮疹,以為只是普通的皮膚病。9月份時,小飛出現了像抽羊角風似的症狀。了10月份,小飛出現了咳嗽、悶氣、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等症狀,經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院血液化驗,HIV呈陽性。11月3日,小飛被轉入鄭州第六人民醫院檢查治療,醫院即對小飛及孫亞夫婦進行了血液檢查,結論是孫亞夫婦並無愛滋病,而小飛卻已是愛滋病期,11月9日,小飛被河南省衛生防疫站確診為HIV-I型抗體陽性,即愛滋病。此孫亞才明白,小飛從去年6月份以來,所患疾病均是愛滋病的併發症。 

  剛剛7歲的小飛怎麼會患上愛滋病呢?孫亞分析說,我們夫婦沒有愛滋病,母嬰傳因素被排除,小飛只有7歲,無性能力,也不吸毒,吸毒與性感染途徑被排除,最大的可只有血液傳染了。於是,孫亞想起了小飛惟一輸過的那次血。

  赴京做手術 曾輸血小板

  孫亞介紹說,小飛從小患有先天性齶裂,並在2001年7月住院治療過,但當時未用過血製品。2002年8月,孫亞帶小飛慕名來到北京某大醫院,想為小飛進行齶裂復手術。

  「手術前一天,因為孩子血小板低,所以醫院要給小飛輸血小板。」孫亞說,輸血前醫院曾對小飛進行血液檢驗,當時檢驗結果是血液正常。但在輸血小板的過程中,小飛出了過敏反應,輸到一半時就停止了輸血。小飛的齶裂手術做得很成功,除了住院期間有些發熱外,沒有其他不良症狀。

  出院半年後,小飛還到該醫院複查過一次,當時並無異常症狀。但在被確診為艾滋之後,所有的疑點都指向了這次輸血。孫亞於2003年12月24日前去海淀法院起訴該院已受理此案。 

  積蓄全用光 起訴為治病

  孫亞只有小飛一個兒子,平時寶貝得不得了。「孩子非常可愛,平時很聽話,見了大人就問好。」孫亞哽嚥著說,在醫院治療幾個月後,小飛瘦成了皮包骨頭,但神志特別清醒,就是性格變得倔了,總是吵著要回家。孫亞只能撒謊說:「爸爸把家賣了,換成錢給你治病,咱們一家三口在哪兒,哪兒就是咱的家。」 

  小飛在醫院治療,孫亞夫婦全都陪同在旁,一個月的醫藥費要兩萬多元,多年的積已用完了。孫亞說,起訴並不是目的,他最希望北京這家大醫院能承擔小飛正常的治療費用,為孩子爭取點時間,畢竟醫學越來越發達,孩子能多堅持一天,就多一線生存的希望。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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