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逮捕清水君的罪名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最輕也是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我們都知道共產黨沒把這兩個罪名分的太清楚,只要你敢發出不同的聲音這罪名就是成立的。眾所周知:任何犯罪行為都需要有以下五點的定罪要件:犯罪動機、犯罪行為、犯罪對象、犯罪後果、犯罪的證據。
可是我們現在看到清水君犯罪的動機主要是宣傳愛國、愛民、愛人的思想理念,犯罪的唯一對象是反對中共政權的獨裁統治,建言實行多黨制的民主思想。犯罪的行為是因為回國進行社會考察和聯絡志同道合的朋友。
犯罪的證據是:在網際網路上發起和組織中華愛國民主黨,希望以愛國、民主、和平、統一的精神,團結中共黨內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善意`寬容`協商`體諒的基礎上,實現國家的民主變革,以圖達到「珍惜經濟成就、共建偉大中華」美好目標。
至於談到犯罪的後果我們實在看不到清水君到底做出了什麼,只知道他在為這美好的目標在不解的努力。當然了,這目標不只是清水君的目標,恐怕我們要求的目標比他還更大那。起碼在我們的眼裡已經容納不下這個腐敗透頂、非騙即搶的盜匪政權了。
再說到清水君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我們就看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依據是什麼。
首先顛覆國家政權罪要件是:危害社會的暴力行為(不是表達看法,而是真實的武裝行動);第二、必須是集團的行為;第三、危害的是國家主權行為。我們都知道;共產黨本身就是靠暴力起家強權勢力,而毛澤東都常常說:「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完全說明瞭真對政府的顛覆罪名只能是武裝的暴力行動。恐怕共產黨政權顛覆了國民黨政府才是最鐵的事實,也是最好的說明,然而在這三點裡我實在找不到清水君到底犯了哪一條的罪名,也更沒聽誰說起過清水君在哪裡讓別人拿過刀或是槍了!如果說清水君這種和平的行為也被共產黨政府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又從何談起哪?
以上是犯罪動機和犯罪行為的定論標準。
誠然我們是中國人,都是神州大地所養育的孩子,所以我們更愛自己的祖國。但是我們要強調的是,愛國和愛政府完全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長久以來共產黨一直在賣弄的角色是充當人民的公僕,說老百姓是當家作主的國家主人。甚至不惜再三的用謊言強調,共產黨的政府是人民自己推選的政府,當然了,它也沒忘記再加上一句不是很重要的謊言,那就是人民有權監督自己推選的政府。
事實是這樣嗎?如今,當我們看到這個政府已經腐敗到了即將崩潰的地步時候還在用專制暴力的工具在壓制人民的聲音。人民有什麼權利推選自己喜歡的政府,又有什麼權利監督呢?就更不要說反對這個糟糕到透頂地步的政府了。而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就是最好的說明。
現在的中國老百姓只有被壓榨血汗以後來養政府的權利、而被欺騙以後還要歌頌流氓政府的權利、在有意見的時候也只能把嘴閉上的權利,像清水君、杜導斌這樣對政府有建言、對人民有愛心、對社會有責任的英雄也只能被人民的公僕來定罪,這就是人權狀況在中國歷史上最好時期的真實體現,也是僕人和主人關係的新概念、新邏輯。是三個代表最典範的說明。
對了,別忘記這個動聽的罪名: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在我看來了,如果把這個邏輯再延伸下去的話,清水君和那些因正義行為而入獄的英雄們犯的不只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確切的說他們還犯了言論自由罪、胡思亂想罪,因為他們說的都是共產黨政府最怕聽到的真實話,是中國老百姓最喜愛的真心話。
現在我們只能看到一個事實,清水君愛國、愛民犯的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請朋友不要忘記這個罪名,更不要忘記這就是本世紀在中國還在發生的天方夜談。
(謝謝每一位讀者,請別忘記在營救清水君和其他英雄們的呼籲上簽上您寶貴的名字,誆扶正義需要您的幫助,中國的民主變革也需要我們每一個人的力量!請幫助轉貼)
2004年2月9日筆於曼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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