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不想被送返中國的話, 還不吐真言?

據有知情者指稱, 與賴昌星最要好的那位"國家領導人"王漢斌, 其實就是賈慶林的大舅子, 賈慶林的老婆--王漢斌的妹妹與兒女早就移民去了澳大利亞, 目前定居在悉尼; 賈慶林的兒子--有網上的消息稱叫賈建國的, 現在所使用的姓名是叫--任建國, 任建國剛來澳大利亞的時候不叫"建國", 是使用"任鵬"的姓名, 就是多年前涉及著名的"5400萬澳元的洗黑錢"案件中的主角之一, 因此案被澳大利亞法庭判了六年有期徒刑; 他在服刑期滿後, 才改用了"任建國"的姓名, 據傳言, 賈慶林這個兒子現在還是身擁巨資的, 不知當年這筆巨款是否來自與賴昌星給賈慶林的"好處費".

現在加拿大法院已經判定了你賴昌星不是難民, 賴昌星如果光是寄望加拿大移民部的"遣返風險評估", 那就死定了! 以目前加拿大政府的利益而言, 他們早就不想背你這個"垃圾"的大包袱了, 只不過在法治社會, 你有利用他們的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所以你一申請了難民, 就自動地進入的獨立的司法程序, 那政府就暫時拿你沒辦法, 但是, 一旦你的司法程序結束, 就像現在那樣--不是難民了, 那麼, 加拿大政府就可以管你了, 怎管呀? 那自然就甩掉你這個"垃圾"包袱啦! 你以為他們真的會為你操心--你回去的死活嗎, 你真別信盛雪說的, 當然, 盛雪幫你不少, 對你算是好心的, 只不過她對加拿大移民部的"風險評估"的期望過於樂觀了.

就筆者對西方社會的瞭解, 覺得你目前只有全豁出去了, 才能逃過全家人被遣返回國的死路. 你可以立即向法庭, 以人身安全的理由, 申請全天候的特別保護, 當然, 其前提是,你首先要向傳媒公布你最後的"本錢"--就是你所掌握的如賈慶林, 王漢斌, 以及其他"領導人"的腐敗證據, 像"竹筒倒豆子"那樣地, 向全世界公布. 這樣一來, 加拿大政府, 哪一個西方國家的政府都拿你沒法子了, 誰也不敢把你遣送回中國, 也只有眼睜睜地讓你留下.

你賴昌星也夠可以的了, 大概你自己也不知道, 你在加拿大一遞交了難民申請以後, 好幾個西方國家的移民部就馬上緊急研究: 萬一發現有像賴昌星這樣的中國人進入了我國, 我們怎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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