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向》2002年10期透露,近日,陳希同分別向中紀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大常務會上書,就本人罪行翻案,上書達五萬餘字,強調自己的罪行是挪用公款,並非侵吞、貪污,挪用公款用作公事,屬於官場上普遍現象,云云。
《爭鳴》2003年1月刊報導,陳希同在學習人民日報時,公開批評江澤民胸襟狹窄,器量狹窄,在政治局內部聽不得不同意見,更不能容忍有與他觀點相反的意見,這已經養成習慣;並說不相信其他同志都是真誠地接受江。
如果陳希同是在自己家裡,恐怕不會「學習人民日報」,更不存在使用「公開批評」江澤民的這種形式。
陳希同生於1930年6月,是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江澤民給他的罪名是貪污罪、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1997.9.1--2013.8.31)
按照一些非官方消息,陳希同是江澤民公報私仇而入獄的,現在連中央的一些幹部都忿忿不平,說要是他那些問題可以判16年,江澤民和他的兒子怎麼量刑?火燒來燒去最後總是燒到江氏父子身上,這是江澤民最害怕的。
北京市委的一位幹部說,讓陳希同出獄的呼聲越高越能證明江氏父子的貪污腐敗越趨嚴重。江澤民父子的瘋狂斂財再怎麼悶聲也會有動靜的,陳希同事件成了眾官對江不滿的導火索,這在政壇上已經引發八級地震和十二級颱風。
奇怪的是,關於陳希同現在到底身在何處的問題,居然驚動了國務院。中國國務院星期一(2月2日)說,同一個月前相比,陳希同的「情況沒有任何改變」。 而上個月,中國國務院的一名發言人否認了海外有關報導中提到的陳希同已經獲保外就醫說法。
據路透社最新報導,中國因腐敗罪被判入獄的中共最高級別官員,北京前任市長陳希同,至今仍然拒絕提出保外就醫,他堅持要獲得無條件釋放。陳希同的妻子代表丈夫說,將放棄保外就醫的選擇,因為陳希同認為,他是清白無罪的,必須無條件釋放。報導引述陳希同告訴妻子的原話說,「我沒有病。」
路透社沒有透露這個消息來源是官方的還是民間的。消息的來源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讓人分析出消息的真偽。
目前,有一個現象很有趣,現在有雜誌社已經開始刊登陳希同的生活醜聞了,說他曾有五個女人(記得江澤民有名有姓的姘頭是有五個,這裡是不是張冠李戴了?),其中還和自己的小姨子亂搞,這一下追溯到了文革時代,學生到生產建設兵團的時候。
陳希同是1997年正式判刑的,現在是2004年了,這醜聞是1967年左右的事,時間一跨已經三十多年了。記得陳希同被打倒時,是批倒批臭,再踏了一隻腳的。臭成那樣都沒提他和小姨子有亂倫的事,怎麼今天媒體一說陳向中央上書控告江澤民就生出來那麼多醜聞了呢?
有人說現在不把陳希同搞臭不行,因為陳在申訴書中指出,他是挪用公款而非侵吞、貪污,但挪用的公款仍是用於公事,遭判刑是江澤民對他的政治打擊。他並披露,江澤民之子江綿恆涉及一項金額高達一千五百萬人民幣的國有資產轉移專案。
糟糕就糟糕在陳希同把江氏父子一棍子全劃拉了,如果他要是像現任北京市委書記劉淇那樣聽話,哪裡會有牢獄之災?
爭鳴雜誌報導,劉淇打著籌備奧運為名,二年他一個人開支的「招待費」竟高達兩億兩千萬元!北京2008年奧運籌備工作開展二年來,各項「考察」、「交際」總開支已消費二十一億六千萬元了!
江綿恆是中國第一貪,轉移一千五百萬人民幣的國有資產對於他來說簡直是「灑灑水」,但是如果有人堅持要揭露就不好辦,就得查,關鍵在這一查上,那要查出來貪污侵吞了幾十個億怎麼辦?腦袋掉幾次也不行,所以就不能查。這很像去年遼寧省的SARS一樣,不上報就等於沒有,薄熙來不挨批,下麵人不撤職,皆大歡喜。
江澤民不希望媒體證實陳希同在家裡,因為這樣一搞,陳寫的揭發材料就真實可信了,如果在監獄了,想遞到胡錦濤手裡,哪兒那麼容易?
現在最好的消除陳希同的影響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陳回了家也不承認他回了家,其實質是要說明陳希同根本沒有給中央遞什麼信,這樣江綿恆涉及的那項金額高達一千五百萬人民幣的國有資產轉移專案就可稱其為「謠傳」。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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