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粵海鐵路國資被套案真相

廣州審計署揭發國有資金被套案內幕,主持籌建粵海鐵路的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領導層共私分國有資產計657.4430萬元,5位高層領導被廣州鐵路檢察院以私分國有資產和受賄等罪名判刑,其中總經理唐建偉被判刑9年。

據中新網1月28日報導,廣州鐵路檢察院2003年11月20日,以涉嫌私分國有資產和受賄罪兩項罪名,對粵海鐵路公司唐建偉等5名高層領導5人提起公訴,廣州鐵路中級法院嗣於12月26日一審判刑。

粵海鐵路公司原總經理唐建偉被判刑9年;副總經理杜惠榮被判刑6年半;副總經理樸英元(兼總工程師) 判刑7年半;副總經理李遜判刑2年緩刑2年;原黨委書記張培金判刑1年緩期1年;粵海鐵路責任有限公司領導層共私分國有資產計657.4430萬元。

2003年1月7日正式開通的粵海鐵路,總投資45億元,主持籌建的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原領導班子,被審計署先後對進行了14次審計。

1998年5月─2000年10月粵海鐵路公司先後成立的「7個實體」,套取粵海鐵路建設資金,審計人員發現,7個實體經營的業務完全是粵海鐵路建設專案,但並不具備承攬工程建設及購買工程物資的能力,只當中間商,套取鐵路建設資金的差價。

據報導,截至2000年底,7個實體從粵海鐵路公司的管基建專案,套取建設資金達6348.8萬元,取得材料差價或管理費收入4961.4萬元;並通過轉包取得差價765.2萬元;職工技術協會和技術服務中心以提供諮詢名義取得收入622.2萬元。粵海鐵路公司在7個公司提工資基金2059.75萬元,當作該公司私自發給個人獎金以及福利支出。

審計署2001年11月9日要求將違規用建設資金髮給中層以上領導的獎金全數追回,繳回鐵道部。 2002年3月,粵海公司5位領導與中鐵某局一專案部商定,由該局透過編製虛假的大型臨時工程,多撥200萬元工程款給專案部,唐建偉、張培金、樸英元、杜惠榮等4人從中提取現金120.2264萬元,按每人退繳的違規獎金領取現金後,以個人名義上交粵海公司財務部。2002年4月,唐建偉等5人又從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萬元作爲「退繳」獎金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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