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張俊以上訴被駁回

自由亞洲電臺消息:據香港明報星期二報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1月18號駁回原中央電視臺文藝部主任趙安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趙安有期徒刑10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同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還駁回涉案人張俊以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以行賄罪、誹謗罪判處張俊以有期徒刑6年。據悉,張俊以的罪狀之一是夥同楊雪泥捏造、印製和郵寄損害中國黨政領導人人格和名譽的匿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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