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條例的制定顯得很低調」。但11月7日新華社報導了起草工作進展順利的消息後,「即引起廣泛關注」。於是,新銳傳媒《南方週末》在12月4日時政版發表了駐京記者採寫的長篇報導《執政黨第一部自我監督條例即將出臺》,咸「關注」。
該報導以寫英國偵探劇分鏡頭劇本的筆法開篇:「入冬。北京。在古都某個不惹人注目的賓館裡,一個重要的會議正在緊張的籌備之中,眾所矚目的(條例)將在這個會上討論並作出正式vM定。」神秘兮兮,「低調」得像是一副陰謀家面孔。這類官樣文章能否引起廣泛關注,我想未必。既然黨要領導一切,國民就有權利關注,何況事關黨內民主、黨內監督大局。制定過程不應如此「低調」,應當高調進行公開討論。
報導宣稱:這是中共「建黨82年、執政54年來,第一個全面、系統的自我約束與發展的條例。」結尾卻引用「專家」的高論:「就像小孩要經歷很多過程才能長大,不能因為它蹣跚、走得不夠堅實,我們就否定這個生命的價值。只要他能站起來往前走,哪怕很小的一步,你也要鼓勵他。」原來如此。這類無恥濫言我們已經聽夠了。一個82歲高齡、統治億萬人民長達54年的老子黨,從來都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毛澤東),既沒有外部監督,又沒有自我約束,想搞大躍進就不惜餓死幾千萬人,想搞文化大革命就不惜天下大亂,最後來句小孩學走路難免摔跟頭,就讓別人替它繳了學費,分明是拿老百姓當冤大頭。誰願意讓一個任性妄為的「小孩」領導國家?遑論一個永遠長不大的老「小孩」。「專家」說話的口氣倒像是殘疾兒童福利院的保育員,就讓他領著這個寶貝疙瘩去新近獲獎的鄧大公子那裡教養好了,免得再騷擾老百姓。
報導宣稱:條例突破了對於中共權力結構的傳統觀念,最引人注目的一點,是權力監督從中央做起。權力可能腐敗,但並不等於必然腐敗,只有絕對權力才絕對腐敗。一個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本身就不受任何監督、制約的黨,如何可能有效實現黨內監督、自我約束?倘若執政黨有意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就將公民權利還給老百姓,實行憲政,用黨外民主、黨外監督來推動黨內民主、黨內監督好了。
報導談到「內外兼修」問題:最多也就是「能不能把監督系統獨立出來,由中央垂直領導」,因為同黨章有牴觸而不得善果。轉來轉去,不出真理自上而下的老套路,結果只能是加強中央集權。有如此曲逕通幽之妙,何樂不為?於是,遇到紅燈繞道走:「據瞭解,巡視制度在條例中將被固定下來。」引用「黨內監督問題專家」的表示:巡視制度加強了對地方權力、尤其是地方高級官員的監督,一定程度上震懾了腐敗份子。這使人想到古代的御史監察制度,尤其是明朝的「十叁道監察御史」。朱元璋為了強化皇權專制,廢除宰相制,不斷提升都察院職權範圍和級別,加強對各級官員乃至整個社會的監督。據《明史職官志》:「宣德十年,始定為十叁道……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僉都御史銜者:有總督,有提督,有巡撫……及經略、總理、讚理、巡視、撫治等員。」職權則為:「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姦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其奉旨內地,拊循外地,各專其敕行事。」彈劾方式則有:「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誰又能保證這幫御史絕
對忠誠呢?孝子賢孫們青出於藍,重建一套「由中央垂直領導」、由家奴(宦官)具體負責的獨立監督系統(如東廠、西廠),範圍擴大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整個一特務政治、警察國家。有如此豐富的政治遺產,無需費盡心機,「十叁年磨一劍」,化腐朽為神奇可矣。至於所謂民主黨派和輿論監督,在一黨專政和沒有新聞自由條件下,不過是聾子的耳朵。
咸與其事的一位中央神學院(黨校)教授認為:這個銀樣蠟槍頭的「黨內監督」,「不僅僅是反腐」,更是為了「建立一個有效完備的自循環系統」。誠哉斯言,其奈小民何!(2003年12月5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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