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不知亡國恨,污吏哪知百姓仇

報紙上天天說我國的經濟形式一片大好,經濟又增長了多少多少,可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乞丐和無家可歸的人呢?官方的統計數字是絕對赤貧的有3000多萬,如果以年均收入再提高200元計算的話,那麼一貧如洗的百姓就有6000多萬。唯一能解釋的就是,我們經濟增長的成果都被貪官佔有了,被他們揮霍浪費掉了。據不完全統計,每年光公款吃喝、嫖娼的經濟支出就有4500億,與之相反的是,現在光拖欠農民工的工資的就超過了1500億。

   近年來,黨內領導幹部犯罪違紀案件數量增加速度很快,所佔比例越來越大,整治成本也越來越高昂。在中央紀委向黨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報告中,有這樣的數據:1992年至2002年的兩個5年間,全國處分黨員數分別為669300人和846150人,後者比前者增加26.4%;開除黨籍數分別為121500人和137711人,增加13.3%;處分縣級領導幹部數分別為20295人和28996人,增加42.9%;處分廳局級領導幹部數分別為1673人和2422人,增加44.8%,處分省部級領導幹部數分別為78和98人,增加25.6%。

    報紙上說,今年糾正超期羈押的案件全國有70000多起,顯示了偉大XX黨彰顯司法公證的決心,我們姑且相信這是有部分事實吧,那麼,被我們的污吏陷害的、漠不關心甚至虐待的、本來不應該超期羈押的至少也有7000多人吧。多麼沉痛的的、滑稽可笑的吹噓啊!

   貪官把國家掏空了,污吏把百姓來迫害,難道百姓就不會思考?百姓就不會奮起反抗甚至報復?杜牧說:後人哀之而不痛之,亦使後人復哀後人也。亡我國者,必貪官也,製造社會仇恨和鴻溝者,污吏也!!!!嗚呼哀哉,烈已!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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