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暉:為富不仁周正毅,為仁難富孫大午 ──中國民營企業家的艱難選擇

這些天來國內國際輿論都在關注一系列巨富涉案的新聞:福布斯中國首富排行榜上有名的上海房地產巨頭周正毅、錢永偉以及許培新等人大搞權錢勾結,瘋狂聚斂,陸續落入法網。這些人的手段真是驚人:以周正毅為例,他可以「根據滬城建(2001)第0068號文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零,」不掏一個大子兒就讓官家把上海市中心的黃金地皮「批」給自己,然後以這白撿的地皮為「抵押」運動關係貸款數十(或說上百)億,再倚權仗勢趕走原住居民不許討價還價──「上海首富」於是橫空出世!
  
  耐人尋味的是,這幾位「巨富」都出自房地產及高度相關領域。而正是這一領域我國的「巨富」高度密集:據媒體分析,去年福布斯公布的中國前百名巨富中「50%的企業家涉足或者以房地產為主業」。而房地產業又與金融資本市場關係密切到了水乳難分的地步:「地產企業的項目運作極度依賴資本市場,尤其依賴銀行貸款。部分地產商更善於空手套白狼,完全利用關係和資本市場做項目。」
  
  我們知道,一個充分競爭的開放市場上每行每業都有贏家輸家,但行業間則有利潤率平均化趨勢。「暴利行業」除了先行掌握技術優勢的高新產業,就是出現於極度倚仗權力槓桿的壟斷領域。我國如今真正擁有技術優勢的高新廠商並不多,從中出現巨富的機率也不大。現有的巨富高度集中在房地產─金融資本領域。而我國搞了20年市場化,如今商品、技術的流通已經相對自由,勞務流動也算是有了一些自由,惟獨地產與資本(金融)這兩個領域開放程度最低,壟斷程度最高,權力的作用最大。
  
  而正是在這兩個領域、尤其是兩者交融的領域,巨富紛紛崛起。想想也是:即便我就是個白痴,只要我擁有的「關係資源」能夠運動權力「批」到地、貸到款,想不當巨富都難!而除了「關係」比我更硬者外,誰又能與我「競爭」呢?
  
  這不,隨手就有個例子:幾乎與周正毅案同時,河北省以熱心公益而著名的農民企業家孫大午於2003年5月29日被徐水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抄沒財產。據徐水縣官方說:孫大午的公司此前「向公司內部職工及周圍村鎮居民」自願集資了三千多萬元,於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此前,以儒商自許、喜歡發表思想評議時政並且辦有網站的孫大午曾就當地政府對民營經濟的一些做法提出批評,其中提到他的企業由於不搞「關係」就貸不到款。他說:現在農民的錢大都存進信用社、農行,通過銀行流進了城市,像城市設在農村的吸血管一樣,吸去農村少得可憐的資金建設大城市。目前農村沒有金融可言,也就沒有活力可言。……外國的大財團或企業,只要有兩個億就允許他建銀行,可是在農村卻不允許私人開設小錢莊;……我這麼大的企業從銀行貸款都很難,更別說個體戶、小企業了。
  
  除了信貸無門,孫大午的文章還提到其他許多煩惱:從85年我搞企業,工商局就卡我的豬,讓成車的豬熱死,卡飼料,讓成車的飼料爛掉,現在還在卡糧食,……再看土地,只要有錢,在哪兒建都不違法,而不交錢,農民在承包土地上搞農牧業他都說你違法,我那兒有全國最知名的養殖專家,有齊全的化驗檢測設備,但這些都無效,畜牧局一個普通職員,一個初中生用肉眼一看,說不合格,要罰款,你就得讓他罰。再說精簡機構,以XX縣為例,水利局30個人編製,但真正開支的是330多人,土地局是400多人,城建局500多人,如果去查他們的花名冊,在編的只有30到50人。部門利益的無邊界化是妨礙企業與農民生存的致命環節。前幾年縣裡的科局長每年的灰色收入不下10萬,一個縣60多個科局,一個局編製二三十人卻養著三四百人的隊伍,他們在幹什麼,不是一目瞭然嗎?不信就看他們家的樓房,錢從哪裡來?
  
  孫大午「犯事」之時,除公司財產被查抄外,他的網站更由於上述言論「嚴重損害了國家機關的形象」而被縣裡封閉並罰款1.5萬元。他的《我為農民說實話》和其他許多手稿也被查抄。然而「三農研究」圈內的人都知道,孫大午講的那些問題,尤其是農村金融「吸血」和農民企業貸款難等問題其實已經久招物議。今天許多農村不要說企業融資,就連鄉村兩級基層政權都是靠民間借貸維持運轉,著名的「兩級財政債務困境」中,正規銀行貸款比重遠不及私人貸款,亦即兩級政權財政實際上都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他們與孫大午的區別,無非是他們有權而孫無權,他們借錢用作行政消費而孫則用作生產投資和公益投入。如果孫大午有罪,我國鄉村大部分兩級政權豈不都成了罪犯政權?
  
  事實上由於金融壟斷為禍已顯,近來中央有關部門已經把農村金融當作「三農問題」的重要內容謀求改革之道,許多地方尤其是一些沿海地區近年來其實已經著手開放並規範農村民間信貸,「因為如果查抄了這些民間金融,當地的民營企業就可能癱瘓,他們很難從國有銀行獲得貸款」。
  
  其實,從徐水縣官方的說法看,孫大午甚至還說不上「民間金融」:他並不是集資辦錢莊,更不是搞「抬會」,他借錢無非是辦公益或是充作生產經營中的流動資金。當然,有些事合情合理卻未必合法,筆者不熟悉有關法規也不瞭解孫大午集資的詳情,無法討論他是否違法。但如果事情的後果尚難評說,事情的前因卻再明顯不過:孫大午在故鄉農村經營大量吸納農民就業的勞動密集型農牧企業,歷18年積累至今,既不炒股也未涉及房地產投機,集資風險並不大,如果通過正常途徑他能貸得到款,用得著向「內部職工」與鄉親們借錢嗎?
  
  正是在這種金融壟斷狀態下,農民的存款農民不能貸,轉移到城裡被用來養「巨富」,孫大午們貸不到的款便落到了有「關係」的周正毅們手裡。憑藉「關係」,這些地產/金融大鱷要地有地,要錢來錢,而且地一圈就是寸土寸金一大片,錢一貸就是數十億,大量貸款用於房地產投機,而地上的住戶說趕走就趕走。相比之下,積累十餘年而告貸無門、自己借錢立觸法網的孫大午們怎麼可能與周正毅們構成「競爭」?實際上,孫大午們的正常信貸需求越是被卡死,周正毅們掌握的「關係」含金量就越高,越奇貨可居──在一個信貸開放的法治市場中如果一般經營者都能正常貸款,周正毅的「關係」還值幾個錢?而在另一種「市場」上,權力這根魔杖「叫你窮,你就窮,不窮也窮。讓你富,你就富,不富也富。」這樣的「貧富分化」怎麼能讓人心服?
  
  金融如此,土地亦然,城地如此,農地亦然。近年來有人提出土地私有化,有人說土地私有、自由買賣就會發生土地兼併,使農民失地而引發社會危機。筆者並不主張絕對化的土地私有,因為從國土整治的角度講,絕對化的地權私有確有弊病,但是要說它會導致社會危機那是言過其實。過去歷史書上那種「民間土地買賣導致農民戰爭」的意識形態之言是否合乎實際,姑且不論。現今在土地「官批、官征、官賣」體制下的「土地兼併」規模難道還小嗎?城裡周正毅這樣「出讓金為零」的跑馬圈地姑且不論,農地非農化中的官府「賣地財政」、即運用權力賤價「征」之於農、高價「賣」之於商,衙門從中創收的做法也姑且不談,僅就農地本身的「兼併」而論,人們應當記得2001年轟動一時的「蔣巷事件」:當時江西南昌縣蔣巷鎮政府一次就「圈地」 5萬多畝,即把全鎮數萬農民賴以為生的絕大部分土地「轉讓」給一個公司去「開發綠色農業」。當然名義上不是賣,是租──但是,實際上地租卻沒有交給農民,而是給了當地政府。政府就用這地租抵扣了農民的各種賦稅。實際上,農民什麼都沒有得到。而對於農民的抵制與告狀,鎮裡的回應則是在圈地新設一派出所、出動警力來「維持秩序」。直到中央電視臺等傳媒曝光此事後,11月間有關方面還在《中國民兵》雜誌推出重頭通訊《挺進鄱陽湖》以造勢,稱:「廣東省共產黨員 xxx跨越千里當農民,率領一支以民兵為主體的青年科技隊伍挺進江西省鄱陽湖畔,租種南昌縣蔣巷鎮土地5萬畝,有效地推進了土地經營權流轉制度的改革,……體現了農業先進生產力發展的方向,引起了江西省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云云。而據我最近剛在當地「招商引資」網頁看到,該鎮又有花卉基地、養禽場等多個大型招商項目出臺,佔地均成千上萬畝,不知是否也是沿用這一模式的。
  
  如今公共權力與市場的關係日益引人注目。有人呼籲加強管制,以免「巨富」無限膨脹加劇社會不公。有人呼籲開放搞活,讓老百姓多些致富機會。但是我想,現在的中國還遠不是討論「自由放任還是福利國家」的時候。應當防止的是「公共權力」由於不受「公共」制約而導致的非「公共」化。一旦這種權力「非公共化」了,無論「放」還是「管」都會失去公正。那就會形成「弄權致富」與「弄權滅富」的惡性循環:「放」出為富不仁的,「管」死為仁難富的。養肥周正毅,滅掉孫大午。封住了老百姓的合法致富之路卻放開了「巨富」們圈錢圈地之途。正是為了防止出現這種危險,如今中央提出了建設現代化政治文明的任務。雖然任重道遠,但是我們必須走下去。
  
(讀者推薦:這篇文章原是六月間應《南方週末》約稿作為其頭版的《方舟評論》而寫的。但發排前被斃掉了──報社寧可白支付與稿酬相等的退稿費也不發。後來在幾家媒體作了嘗試也終未能刊出。如今周正毅案仍然撲朔迷離,而孫大午案被宣布「從輕發落」,雖然未盡如人意,但看來最壞的結果終於避免。)(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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