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央視主任趙安受賄判10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今天(12月12日)判處原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副主任兼文藝部主任趙安受賄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10年,而同案行賄者作詞家張俊以則被判有期徒刑6年。

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記者報導說,主審法官在判詞中指,趙安於1994年至2000年期間,利用先後擔任中央電視臺文藝節目中心、文藝部副主任、主任,中央電視臺1995年春節聯歡晚會、"春蘭杯"頒獎晚會總導演,2000年春節聯歡晚會總導演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接受詞作者張俊以的請託,使張俊以創作的作品得以在上述晚會及趙安主管的各類文藝晚會上演出,使宣傳張俊以的專題片得以在中央電視臺播出。為此,趙安收受張俊以給予的人民幣11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0 萬元的音像設備。

與此同時,被指向趙安行賄的張俊以也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同日判決行賄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6年。

據報導,張俊以還同時被判夥同他人散發匿名信件誹謗黨政機關有關領導人的罪名成立。

由於涉案的兩名被告都是中國文藝界的名人,因此有關案件一直倍受各方關注。

而在有關案件發生後,中央電視臺對中層管理層進行了一系列人事調動。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