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務員在錄像廳嫖娼後,賣淫女在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內,以曝光要挾,94次從他手中敲詐了「損失費」近25萬元。身心俱疲的他無奈報警。前日,貴陽市南明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捕了賣淫女。
56歲的老柳是貴陽某單位的幹部,2001年4月16日下午3時左右,他從家中出來去菜場,途中被人勸進了一家錄像廳,一個年輕女人在他旁邊坐下,問他需不需要服務並把他拉到了最後一排,老柳和那女人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人說要200元錢,摸著身上僅有的100元錢,老柳帶著女人來到他朋友處,向朋友又借了100元錢,交給自稱叫李虹的賣淫女。
56歲的老柳是貴陽某單位的幹部,2001年4月16日下午3時左右,他從家中出來去菜場,途中被人勸進了一家錄像廳,一個年輕女人在他旁邊坐下,問他需不需要服務並把他拉到了最後一排,老柳和那女人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人說要200元錢,摸著身上僅有的100元錢,老柳帶著女人來到他朋友處,向朋友又借了100元錢,交給自稱叫李虹的賣淫女。
李虹的真名叫羅昌明,是一個吸毒人員,性交易一個星期後,她來到老柳的那個朋友處,套取了老柳的身份、辦公室和家中電話號碼。
得知老柳的真實身份後,羅內心暗喜。當天下午,老柳在辦公室接到了羅昌明的電話。見面後,羅昌明明目張膽地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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