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忠告江派三要員:人貴在有自知之明

從去年十六大以來,中央政治局、中紀委從未間斷地收到黨內外對賈慶林、黃菊、李長春和賀國強、王兆國、劉淇、陳良宇、陳至立等人的資格和問題的舉報和質疑。賈慶林、黃菊等也多次在內部會議上承認:在工作和個人精神上,都承受著沈重的壓力。

據動向雜誌透露,中共三中全會之後,朱熔基、尉健行接受了一個特殊任務:找賈慶林、黃菊、李長春、賀國強、王兆國等人「談心」……

據悉,朱鎔基對賈慶林、黃菊、李長春等人說:我想提幾點忠告:必須正確認識自己存在的工作問題、作風問題。人貴在有自知之明。在工作上犯錯誤,總是難免的,當然要盡量少犯錯誤、少花些代價,不要明知是錯誤,是違背人民意志,違背國家利益,違背法制和規則的,還以自己的權力,為自己的錯誤、過失掩飾、堅持,這還能稱得上是共產黨員幹部的黨性、性格和作風嗎?我看,連一個正直的人、有抱負的人的起碼條件都沒有,那還不如請辭,離開官場好些。

朱鎔基特別告誡他們:到中央工作,不要搞拉幫活動,必須無條件執行領導集體的決定;非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決定授權,個人不要再插手原地方上的黨政事務,特別是人事、組織上的問題;要管教好家屬,人民公僕的家屬沒有特權,不准在政治上、工作上、教育上、生活上搞特權,國家憲法、黨紀都賦予人民有權利控告、罷免、要求搞特權、濫權的幹部下臺和接受法律審查;要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上改變形象。

朱說:一個共產黨員幹部、高級幹部,有了家庭,還在生活作風上越軌,搞得烏煙瘴氣,是很不值得的,是很丟臉的,在這方面不要仿照西方的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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