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週刊》復刊 再惹風波(圖) 香港街頭抗爭鬥士「長毛」轟污蔑手段天地不容

(香港大紀元記者李思婷香港報導) 在香港區議會選舉中挑戰親中政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的「四五行動」成員梁國雄,遭一份由全國政協常委擁有的週刊指「派錢示威」,用錢僱用失業人士參加示威遊行。梁國雄怒斥週刊「插贓嫁禍」、「天地不容」,是想以此「抹黑民主派、死撐保皇黨」,他又表明會採取法律行動,另一「四五行動」成員劉山青則表示,不排除到廉政公署投訴週刊意圖影響選舉結果。

左至右劉山青、長毛、古思堯。

十八日出版的《東週刊》以外號「長毛」的梁國雄為封面人物,用了六頁篇幅報導《踢爆四五行動,派錢示威醜聞》,指有「四五行動」成員涉嫌以金錢僱用「職業示威者」,並且圖文並茂,繪聲繪影引述兩名自稱曾收受金錢參加「四五行動」的示威人士,力證「長毛」對事件知情。

「長毛」在週刊推出市面不到兩小時便召開記者會,對此表示「非常之震驚」,強調「四五行動」「從來、從來沒有俾錢人示威」。對於報導引述一名有份參與示威的「阿倫」,承認曾收錢示威,「長毛」坦承在支援「八九民運」時認識他,他經常跟著「四五行動」隊伍示威,但強調從來沒有用金錢僱用對方示威。

「這是新聞界的恥辱!」

長毛透露,「阿倫」曾跟他說沒錢吃飯,他每次都會給一、二十元予對方。他不知道「阿倫」是否收了錢,埋沒良心誣蔑他,抑或「阿倫」被人誤導了。他說:「給錢貧無立椎之地的人吃飯,我感到很驕傲;一個大亨,用幾十萬,找一些文痞、小人物污蔑我,簡直是天地不容,這是新聞界的恥辱!」

「長毛」說:「這麼拙劣的技巧竟然出現在一份週刊上,真是匪夷所思!」他又說不認識其他在文章中出現的人物:「何仔」、「阿珍」等人,並認為他們均是「隱形人」,他叫《東週刊》找這些容貌打了格仔的所謂證人出來當面與他對質,《東週刊》並拿訪問錄音帶出來與他對質。

「謠言止於智者」

「長毛」續說:「他們(《東週刊》)信奉的是戈培爾的座右銘,我信奉的是謠言止於智者,真理越辯越明。」納粹德國宣傳部長戈培爾的座右銘是:「謠言只要說上一千遍,就會變成事實。」

「長毛」斥責《東週刊》「插贓嫁禍」的手段與中共以「文革」的手法,捏造別人的罪行,向一些愚夫愚婦熱血青年提供打壓異己的理論根據,挑起暴力的手段如出一轍;與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及「民建聯」主席曾鈺成等人污蔑「七一遊行」是人群效應、是香港的人民被誤導等言論無異。《東週刊》報導,「何仔」參與「七一遊行」中賺得五百元。「長毛」直斥:「這是對當日所有參加示威的人的誣蔑、侮辱。」

「是人類最污穢的罪行之一」

他悲憤地說:「插贓嫁禍是人類最污穢的罪行之一,這種罪行是會令整個人類社會倒退……插贓嫁禍,不單止被害者受苦,更將整個民族的智慧水平,道德情操往下降。」

他認為,《東週刊》報導動機是想在十一月二十三日區議會選舉之前,抹黑民主派,為保皇黨造勢。他說:「一本由全國政協常委擁有的週刊,用插贓嫁禍的方法,聘用一些閑散人員(國內的術語),不是對付他,而是對付民主派,不單是對民主派的犯罪,亦是對人類良知的犯罪,是在侮辱香港六百萬的市民。」他還說:「這是因為民建聯選情不利,要臨急臨忙生米煮成熟飯的例證。」

他又批評《東週刊》設下圈套,於十六日下午三點多四點,叫「阿倫」致電他和劉山青,謊稱有幾名男子正在油麻地榕樹頭公園到處找他,引他們到榕樹頭,其實是預備了「狗仔隊」拍照,幸好當時他正在黃大仙替人拉票,才沒上當。《東週刊》引述「何仔」指「四五行動」成員在榕樹頭公園找「職業示威者」,並在那裡付款。

「仍然是天地不容!」

《東週刊》因為刊登藝人劉嘉玲裸照事件而停刊,當時被形容為「天地不容」,後來何國柱由楊受成手中收購了《東週刊》,但「長毛」說:「仍然是天地不容!」他除了會口殊筆伐炮轟《東週刊》之外,「我一定、一定在我能力範圍之內,訴諸法律」。他指透過法律討回公道,並非理虧,而是事件影響了民主派,打擊整個民主運動,打擊要踢走保皇黨的競選運動,影響選舉結果。對於有朋友要他申請禁制《東週刊》,他說自己為言論自由奮鬥了幾十年,「怎會禁制一本刊物?!」

「長毛」還開玩笑說,會把還未派發的財富派給在場採訪的記者,然後指著自己的頭說:「Wealth(財富)是在這裡,我希望令到大家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

週刊逃避媒體追訪

事發後,各大媒體都嘗試聯絡《東週刊》作出回應,但《東週刊》唯獨回應屬於同一集團的《星島日報》。《東週刊》總編輯黎廷瑤強調,報導基於事實,絕無付錢造新聞,也有超過一位收錢的當事人證實報導,事件與選舉無關,整個採訪集團老闆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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