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貪官」, 我也沒有「外逃」
我今年50出頭,20多年前當兵的時候宣誓加入了中國共產黨。退伍回到地方,我從最底層的工人開始,通過培訓、考試,取得本科學歷,在領導的培養和提拔下,7年之前上任江蘇省一家中型國營企業的副廠長,正處級幹部,主管企業市場開發,新產品開發部和廣告市場部歸我直接領導。廣告市場部設1名經理,3名副經理,其他10多名對內是業務員,待遇也是業務員,對外卡片上都叫經理,另外30多名對內屬於外勤人員,對外就叫業務員。廣告市場部,編製50多人,派上用場的,不過1名副經理和6名搞廣告設計的,有些外勤人員、業務員和另2名副經理,長年不見人影,每個人都有後臺關係,白白在我們這裡掛著名領工資。經理是名老黨員、老幹部,人緣不錯,不妨礙別人,對誰都蠻客氣,成了人際關係的潤滑劑,就是思想跟不上形勢,又不懂業務。所以,這個廣告市場部,業務上實際是我負責,副經理負責廣告創作和設計,他是一個很有才華的藝術院校的畢業生。
我作為廣告市場部的實際負責人,要面對兩個棘手的問題。一個問題是分配到廣告市場部的獎金,如果按照50多個人頭按崗位標準分配,對真幹活兒的人不公平,我也留不住能幹的設計人員。我這裡沒有其他辦法把事情做得公平,對得起幹活兒的人,留住人才,又不得罪那麼多有關係、有後臺的人,我只能在廣告回扣中做文章。1996年我接手之後,就在廣告市場部建立了一個現金小金庫,電視臺、電臺、報紙和廣告經營單位給我們的現金回扣,不再入財務部的帳,就留在小金庫的保險箱裡,由我、經理和副經理三人共同負責,這事情經過廠長同意,我不參加分配。
5年之中,小金庫共入帳大約20多萬元,由廣告市場部的幾名真正幹活兒的每3個月分一次「業務獎」,不公開的。其他靈活開支也從小金庫裡走,如其中包括新產品開發部的一名技術員工傷,右手大拇指截除,按照企業規定的標準賠償,只能給人家2萬元,人家要上訪告狀,要8萬元了事,廠長跟我商量,能否從小金庫的結余中支出3萬元來息事寧人,我和廣告市場部的人商量,大家讓我拿主意,我就同意支先付這3萬元,另外3萬元是從廠長負責的小金庫裡支出的,事情就這樣了掉了。我管的這個小金庫,沒有一分錢私人任意挪用過。2001年我離開的時候,小金庫裡有7萬多元的結余。
上面說,我們企業在電視臺、電臺、報紙上刊登廣告,通過廣告經營單位做廣告,能夠拿到現金回扣,這其實只佔我們廣告業務的一個零頭,每年800多萬的廣告費支出,這種情況只佔50萬。其餘的,上級領導有指示,必須每年支付給省電視臺、省報、廣播電視報和有關係、有後臺的廣告經營單位,一分錢不能少給人家,當然也沒有回扣,上級領導是否因此拿回扣,我沒有證據,但肯定是拿的,怎麼拿法我也不知道。這些上級領導的指示,分別是上級公司、局、省和市裡的第一把手、第二把手這樣的人,別人我們廠長還不會買帳,能對別人不買帳,也只能是有更高的上級領導撐著才行。事情就是這樣,否則企業就不能轉,業務就無法進行,廠長也無法當。
上面講的第二個問題,揭發出來就是貪污腐敗的問題。這是整個共產黨的問題,是整個改革體制的問題,當然也是我們這個國家的社會問題。這不是哪一個企業的問題,也不是哪一個、哪一級領導的問題。這兩年閑著,思考了一下,也和人閒聊了不少,覺著這是市場經濟與權力之間不相適應和不平衡的問題所造成的。如果市場經濟這個方向不能向後退的話,那麼領導的權力就必須改革,這不是形式上的改革,要有本質的改革和系統的改革。
我作為上述這種貪污腐敗環節中的一分子,我既是為了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我也是為了企業廣大職工的溫飽和福利,我身處這樣的環境,我只想過不要對不起自己的良心,也不要對不起別人。不光是我,廠長也是這樣想的,剛才提到過的那名老黨員也接受了這種事實。
2001年,省裡一個領導,打招呼要我們企業向一家廣告經營單位增加業務,這家廣告經營單位顯然有省裡領導作後臺,這屬於我們企業要巴結省領導的事情,是沒有回扣可以拿的,因為有回扣也不歸我們拿,而是被省領導那邊拿去了。如果我們同意,那麼我們今後小金庫就不會有帳可入了,這意味著廣告市場部無法運轉,所以我堅決頂住,為不得罪省裡的領導,廠長另外給了他面子,好像是替他指定的某個機關幹部購買房子付了一筆錢,具體數字我不知道,這一筆錢,從我負責的小金庫裡拿走了2萬元。
不久,因為企業經營狀況下降,加上上面規定要裁員,正常的做法當然是把那些長年不露面掛名拿工資和福利的人裁撤掉,這也正好是一次機會讓我們這樣做又不得罪人。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局裡的領導視察了我們企業,給我們下達了指示,廣告經營部只能剩11名,其他的全部要換崗或者下崗。下崗就是失業,換崗也不可能長年不露面還領工資和享受福利。我想把幹活兒的全部留下,這樣總共是7名額,其餘的對我來說都可以裁。於是,招呼聲、威脅聲響成一片,有的人什麼也不會做,連企業有那幾個品牌都不知道,卻天天開始上班來了。算了一下,連廠長都頂不住不敢得罪的,至少有10多個。這個棘手的任務,就落到了我的頭上。經過篩選、權衡,廠長也是咬了咬牙,我們選了4名,最後不是看誰有關係後臺,因為用這個標準根本無法擺平,最後我們是以學歷和業務經驗為標準,留下另外4名,其餘的給他們換崗的選擇,不簽約的,就算自動放棄,就下崗了。
我們的企業盈利不錯,沒有發不出工資或者剋扣職工福利的事情,一般工人、幹部下崗,待遇比別的企業好,福利補貼也不錯,不滿意的當然很多,但沒有一個鬧事或者上訪的。可是,從廣告經營部踢出去的,好多人是有關係後臺不好弄的,結果是他們中間有人組織起來聯名把我給告了,告的就是小金庫和回扣的事情。
不多囉嗦,我很快就成了一名「貪官」遭到調查,廠長和那名決定自願退休的老黨員經理也受牽連,我們三人分別遭到審查。我和廠長都有思想準備,我們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背上黑鍋只要不影響太大就算了。我們覺得能夠頂住,事情過去了,該怎麼過還怎麼過,該怎麼做還怎麼做,活人不會讓尿憋死。可是我們的那位老黨員經理想不通,他接受審查期間不承認錯誤,反過來把矛頭指向了省裡、市裡、局裡的主要領導幹部,我們誰都沒有想到,這位老黨員同志10年來把每一筆廣告業務是哪一個領導打的招呼,本來按照正常經營策略那筆廣告應該給誰,全一五一十地記載了下來,而且還按照市場的回扣比例,計算了打招呼的領導可能從中得到了多少好處。
就在這位耿直的老黨員揚言要給中央寫信,指出我國經濟改革中的制度性問題,並要求中央派調查組到企業實際調查,還我們三人的清白不久,他在一起流氓搶劫案中遭人捅了30多刀,死得很慘。公安局很快破了案,說是四川的一個民工干的,審判也很快,不久就對那個民工執行了死刑。
這個時候,我和廠長肯定位置不保是不用說了,全廠瞭解情況的人都同情我們,心裏更為那個老黨員的死存有懷疑,但是絕大部分的人還是認為我們是「貪污腐敗」。我和廠長私底下商量了一下達成了協議,只要廠長保住,我今後就有出路,兩個人一起倒下,今後誰也沒有出路。我把所有的事情全頂下來,包括實際和我無關的廠長辦公室的小金庫的事情和所有其他雜七雜八的事情,我全攬下了。到了年底,廠長可以保住,據瞭解我得去坐牢,因為受到得罪的省裡的領導要出氣,一打聽,少說要12年!我乘早躲了起來。
廠長幫我到處想辦法說情,沒有用,人家是非要出這口氣不可,沒有公安局的事,檢察院和法院都沒有人能幫我。檢察院裡的人能提供的幫助不過是起訴書上減少幾條本來就不存在的罪狀,卻開口要100萬元。說貪污腐敗,這才是真的貪污腐敗呢!
我躲在廣東時,廠長有一天派人找到了我,告訴我說,廠裡發現我離開之前拿走了廠裡70多萬的資金,去向不明。原來廠長做了手腳,他弄走了廠裡的70多萬資金,把罪名算在了我的頭上,其中30萬讓人以我的名義送給了那位死得不明不白的老黨員經理的一個家屬,30萬換成了美金和港幣給我帶來,另外給我辦好了一本別人名字的護照,叫我立即出國。
事到這份上,廠長這麼做再有不妥,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但我年紀這麼大了,出什麼國?3萬多美金,出國讓我怎麼活?結果呢,我在廣東想辦法讓別人用我的身份資料辦了一本護照出了國,還收了一筆錢。檢察院得到了「我」出國的消息之後,就把案子了結了,我就算是「畏罪潛逃」。涉及的經濟數字不大,也沒說要追捕我。於是,我就到另一個陌生的地方,開始養老了,但心裏總是慌。
今年夏天,不知道哪裡出的差錯,江蘇省公安廳不但知道了我沒有出國,而且還把廠長逮捕了,他轉移那70萬的事情被查了出來,據說他全部如實交代了,但對自己做的事情一點也不後悔。那個老黨員的家屬據說被逼退出了20多萬,其餘的修了墳什麼的,退不出,政府也沒有辦法。
廠長和我終於都沒有能逃過這一劫。共產黨很厲害,這一點我是真的不得不相信。他們現在到處在找我,我要是被抓到,外加那70多萬中我確實得了一大半,判刑入獄,這輩子能活著出來嗎?但我相信,我這把年紀,不出國肯定是要逮到的。我不想坐冤枉牢,我出國也沒有生路。我想過自殺,但我還沒有決定就這樣結束自己的一生,這樣結束自己的一生不明不白,也不能證明什麼。
我不知道中國有多少「貪官」是我和我廠長這個樣子的情況,我不知道你們中國民主正義黨瞭解多少我們這些「貪官」的真實情況,我也不知道我們這些「貪官」能夠得到多少你們的理解和同情,我更不知道你們能否結束中共這麼強大的獨裁政權,我也不知道中國民主了之後,我們這樣的「貪官」將會受到什麼樣的「審判」,我唯一知道的是:如果我決定要死,我一定要死得值,死得有意義,死在被共產黨政府投入監獄之前。
這就是我,我就是這樣一個「貪官」,我沒有錢來為你們的奮鬥提供幫助,我從內心裏支持你們的奮鬥,我至少可以代表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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