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袋食鹽的壟斷利潤說開去

有這麼一位愛較真的揚州市民,為了塊把錢一袋食鹽的價格竟然歷時五年,自費跑了幾十個城市,最後提出這樣的問題:江蘇食鹽的價格為何這麼高(《揚子晚報》11月13日A6版)?我對這位市民充滿著敬意,原本應該是政府價格管理等部門職責內的事情,他給自願承擔了。而且,這份調查為社會和相關決策部門提供了觀察和剖析特殊市場的新視點。那麼,誰應該解答熱心市民的疑惑?

  一袋500克食鹽的賣價1.5元,並不值得普通人過多的關心,但相對於外地最低0.75元的價格(而且所有採價省市價格均低於江蘇,甚至是一些非產鹽地區),相對於「柴米油鹽」這個普通百姓必需品的總需求量,江蘇食鹽的利潤空間到底有多大,為何能產生如此的盈利空間,倒是值得深究和思考的問題了。

  食鹽,舊時代是封建政府稅收的重要來源,現代政府進行專賣的目的更多是為了保證質量和保障人民健康,高定價、高利潤絕不是政府所期望的。看來,這個問題必須從政府鹽業管理部門那裡去找答案了。而各地鹽業公司同時掛著食鹽專賣局的牌子,執行著雙重職能,在市場上看不見的手--價格、看得見的手--政府干預都由它一個部門來行使,因此獲得壟斷利潤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在這裡,我想深入就類似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市場作些分析,因為它們與食鹽銷售一樣有個共同特點,就是壟斷。而且目前有不少城市正在醞釀對公用產品的漲價,有的已經做了動作,其理由甚是充分:成本上升,利潤太低。

  讓我們就來考察一下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所處的市場,大多數城市基本上是國營煤氣、自來水、供電、公交公司,而且大多是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經濟學理論認為,如果一家企業控制了某種產品的整個市場,而且這種產品沒有相近替代品的市場,以至於一個企業就是一個行業、一個市場,那麼這種市場就是「壟斷市場」。而市場機制的作用是需要通過競爭來發生的,當壟斷力量阻礙了競爭時,市場機制無法正常發生作用,就會產生市場失靈。在這種狀態下壟斷產品的價格並非由供求自發調節,也就不能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所以,壟斷企業拿市場經濟作為高幅漲價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其實,每個市場經濟國家都可能碰到壟斷這樣的狀況,各國政府也研究和實踐了相應的對策,其中一項就是「管制」:主要通過價格決定、產品標準與類型、新企業進入條件等行政手段對壟斷企業的行為進行限制,例如美國的管制機構就是1887年成立的州際商業委員會(ICC)。但對於管制的作用,經濟學界也有不同的認識,一種是「管制的公共利益論」即管制是為公共利益服務的,有利於優化資源配置;另一種是「管制的俘獲論」,即管制是為受管制企業服務的,不能優化資源配置,只能給生產銷售者帶來好處,政府的管制機構是被受管制者給「俘虜」了。前述鹽業管制走了怎樣的路徑,各位自可判斷。

  最後,還是回到前面的問題,我們必須尊重熱心市民的勞動過程,並且給廣大普通百姓一個滿意的答覆(也算是對政府部門的建言):

  一是在沒有競爭的壟斷行業和部門,價格不能由企業說了算,在引入競爭機制讓我們有其他選擇之前,維持基本現狀甚至部分高利潤企業降價的做法才是對的;二是我們沒有責任承擔因為部分公用產品生產企業管理水平低下、成本開支過大、虧損嚴重或者為了獲得超額利潤而通過漲價轉移過來的「學費」。希望企業首先應該學會在市場經濟的大海中完成馬克思所稱的「驚險的一跳」,再來與我們公平地以市場供求關係談論價格問題;三是在我們經濟欠發達、財政收支緊張的年代,尚且有政府對公用事業的補貼能力,而在經過國民努力創造財富、初步進入小康社會的今天,解決公用產品市場化問題更必須首先從體制而不是從價格入手。

  民眾有權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那怕是從一袋食鹽的價格開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中顧委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