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委宣傳部長柴王群落網記

12日,生活報報導原雲南省委宣傳部部長柴王群被指揮受賄案於11月11日在昆明中院開庭審理。柴王群如何由身居要職走向階下囚。

  時年41歲多一點的柴王群,1996年9月從中直機關某部四處處長下派到雲南曲靖地區(後撤地設市)挂職,在4年半時間裏,由處長提升到地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地(市)委書記、省委宣傳部部長,連跨3步,升了兩大職。據說,柴王群曾經讓人給他算過命,他會有一個「從曲靖到省裡,再從省裡到北京,兩年三級跳」的好命運,而此時他的好運似乎還沒有到來。

  面對此,善良的人們只認為,柴王群年輕有為、能幹,所以上面才讓他下來鍛練,提拔快些,也是工作的需要。而在曲靖地區,柴王群的實際表現卻非一般:在機關與人同桌就餐,他要指令使用公筷,只要有人用自食的筷子去拈著菜,這盤菜他就不吃了;每次下鄉,他都是自備碗筷、自帶行李,他怕「傳染」。他的這些做法,從一定意義上說是對的,但未免有些過分了,加上他時時處處以「京官」自傲,開口閉口講「你們這些地方幹部」的話,所以人們對他有些反感,最後給了他一個綽號,叫「豺狼群」。不過,每聽他作報告,都振振有辭,講得頭頭是道,特別是大講如何反腐敗,幹部群眾評價:「柴書記這人還是可以的。」然而,人們哪裡知道,柴王群竟是一個大贓官!

  為人謀利受大賄

  柴王群受賄一案,是震驚全國的瀋陽「慕馬案件」帶出來的。中紀委在查處「慕馬案件」中的行賄人一瀋陽盛發集團公司董事長劉愛黨(另案處理)時,查出了劉愛黨行賄的一套房子記在了柴王群妻子許舜兮的名下。經過深入調查,初步查明,這套房子是劉愛黨行賄柴王群的。

  柴王群究竟是什麼人,值得劉大董事長行此大賄?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1993年的瀋陽盛發集團公司在瀋陽名聲大噪,其董事長劉愛黨更是財大氣粗,八面威風,無論辦啥事都可謂一路「綠燈」。因之,是年春天,當時的瀋陽市委書記張某某出於要陞官之目的,就特意委託劉愛黨到北京去為自己「活動」。劉到北京「活動」了一陣子,通過關係,認識了時任中直機關某部四處副處長柴王群。之後,張、劉2人又去北京,找到柴王群,向柴說明瞭「意思」,柴、張、劉3人從此交往甚密。

  為了把張某某的事辦成,劉愛黨使出渾身解數,不停地巴結柴王群,更主動認了柴王群的兒子為乾兒子。

  首先是,關照「柴夫人」。在山西省駐京辦事處所在的「三晉賓館」,劉主動向柴提出:讓柴夫人許舜兮到盛發集團公司駐京辦事處工作,這裡工作輕鬆、管理鬆散,既可照顧有眼疾的孩子,又可解決點經濟困難。就這樣,1993年12月,許舜兮在單位辦了停薪留職手續,於次年1月到盛發集團公司在北京的辦事處工作,從事票務、接待等雜活,並照顧小孩住院理料。劉愛黨還口頭任命許舜兮為駐京辦副主任。

  接著是,向柴王群行大賄。劉愛黨採取先「賺」後「送」的手段,先利用柴王群謀取大利,然後再「慰勞」柴王群。

  先說劉愛黨「賺錢」。劉愛黨是做大生意的,賺錢是他的本能,他認識了柴王群後,一是要通過柴王群為他在瀋陽的「官朋友」去「說情」;二是要通過柴王群瞅準機會去賺錢。

  在關照了柴夫人以後,1994年初在瀋陽,劉愛黨通過柴王群,認識了瀋陽鐵路局局長劉某某,當得知該局的「東方大廈」裝飾工程待進行時,劉愛黨就請柴王群幫自己說情攬工程。柴當即向劉局長提出將該裝飾工程關照給劉愛黨承做,劉局長說承攬該工程必須有甲級以上資質。當時的盛發集團公司只是乙級資質。為此,柴王群、劉愛黨又聯繫安排瀋陽市委書記張某某與瀋陽鐵路局劉局長見面。在張某某的辦公室,張親自將劉愛黨及盛發集團公司介紹給劉局長和在場的瀋陽鐵路局徐副局長,示意兩位局長要關照劉愛黨承做「東方大廈」裝飾工程一事。這樣以來,鐵路局兩位局只好簽應了。此事,在徐副局長的授意下,由負責「東方大廈」項目處的高某某具體操作,在未嚴格審查盛發集團公司資質,未經公開招標的情況下,盛發裝飾公司以墊支2000萬元人民幣承攬到了標的為6384萬元的「東方大廈」主體裝飾工程。同時,1994年3月1日剛註冊成立的盛發裝飾公司即以做了「東方大廈」工程為依據,申報晉升甲級資質。按規定,取得甲級資質必須在公司成立5年以後。為使該公司達到甲級資質,柴王群又親自出馬,找到中國輕工總會行業管理司、中國室內裝飾協會有關負責人聯繫,請其指令瀋陽輕工局、行管辦將盛發裝飾工程公司的申報資料直接報給中國室內裝飾協會。這樣,在起碼的年限規定都未達到的情況下,盛發裝飾公司於1995年3月29日晉升成為了施工甲級資質。在達到了承攬「東方大廈」裝飾工程的資質條件,具備了工程預結算時高於乙級資質的取費標準和多取費、多賺錢的條件後,盛發裝飾公司承做了「東方大廈」工程,共盈利了400餘萬元。

  再說劉愛黨「送禮」。柴王群自結識了劉愛黨以後,劉愛黨就經常到柴王群家拜訪。柴王群見劉愛黨財大氣粗,就多次在劉愛黨面前說他家住房緊張,想買房子之類的話。劉愛黨對此心領神會,想到柴王群幫這大忙能賺到大錢,便於1994年夏天,主動向柴王群提出:以柴夫人許舜兮在盛發工作為由,為柴王群購買一套住房。柴王群同意了,劉愛黨就說:「柴大哥,房子你選,我來付錢。」於是,柴王群托其好友杜某某幫助選房,並讓杜某某為其出具了虛假證明文件辦理了購房及產權登記手續。杜某某幫柴王群選定位於北京市東花市倍裡中區25棟1單元6號及3號地下室計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價值110.1613萬元。柴王群讓妻子許舜兮將帳號和金額打電話告訴了劉愛黨,劉愛黨立即讓公司財務人員分兩次將購房款電匯至房地產公司,並予以簽字報銷。

  柴王群處心積慮掩罪行

  柴王群懂得起碼的利害關係;特別是他從事過的公安預審工作,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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