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天安門六四真相」更令江恐懼---欺世謊言(3)

中國特權階層

在公開場合,共產黨,總是激烈地反對資本主義。在私下裡,他們卻認真地實踐資本主義。這些反對只是用來做做樣子,以達到某種效果。他們真正想做的就是徹底消除競爭,以使黨獲得唯一可以剝奪國家資源和人民勞動的「權利」。黨打著「為大多數人謀福利」的幌子,要求人民群眾也放棄他們的合理人權。他們攻擊資本主義和否定人權的目標只有一個:鞏固黨的統治和權力。

江希望中國人民相信,「……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中華人民其和國憲法》第一章第五條)然而,那些黨的「高級無賴」們卻私下制定了「他們自己的規則」以適應不同的情況。他們希望人民群眾認為他們也是平等的,同樣受到那些用以限制人民的「法規」的約束。這真是天大的笑話。

我們天天喊著要「團結在以江為中心的黨中央周圍」。我認為,「團結」也好,不「團結」也好,都不應當以任何變相的形式代替中國的民主與法制。特別是法制。換句話說,既然制定法律,黨就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否則,中國就永遠沒有真正的法制。我本人不反對也不贊成共產主義,我只是追求真理。沒有任何的意識形態能控制或迷惑我。我只做正義之事,不行非正義之舉。我不會輕易反對某件事情,正如我不會輕易支持某件事情一樣。但為真理而戰就必然要反擊謬誤。一個人要想戰鬥,他就必然要有意識地挑選他的對象,也就是他要明確為何而戰。為追求真理而戰是高尚的行為,因為它是為人類的最高利益而奮鬥。


中國的「人生自由」

中國傳統上不把「人生自由」置於較高的價值地位,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人應當沒有人權。即使他們沒有意識到,沒有要求或者不相信人權,他們都應擁有人權;即使他們無法理解為什麼他們擁有這些權利,或是否應當行使這些權利,他們也都應擁有這些權利。

用中國的語言來解釋人生自由的現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容易。就如同一直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去想像如何在陽光下生活一樣。如果你沒有光的概念,你就沒有語言來表達這個概念。同樣的道理,如果中國人沒有對人生自由的切身理解,他們就會發現很難討論或保護他們少得可憐的「自由」。所以要否決中國人的某些連他們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應該擁有的東西時就變得極其容易了。

江充分利用了中國人民對人生自由的價值觀念在中國現階段的理解狀態來為他的私人目的服務。在江看來,中國人的人生自由應該是:只要中國人民支持共產黨的一切命令和行動,他們就將擁有自由,否則,就將沒有自由。在中國,如果你要求人生自由的權利就如同你採取蔑視中國政府的行動一樣。換句話說,在國家的眼裡,你就是一個「反革命」。在大多數的中國人心目中,最終結「自由」和「尊重個人權利」涵義下定義的權威是中國政府本身。而實際上,中國政府的作用正是盡力控制和扼殺自由,而不是最大限度地給予人們生存自由。


法輪功學員的人生自由

很多中國老百姓並不期待從國家的抑制下獲得自由,而是把這種抑制看成是正常的事情。具有這種思想的人不能理解在國外還存在著一個支持人人自由平等和支持從國家的抑制中解放出來的政治道義準則。

當法輪功學員站出來要求他們信仰自由和煉功權利時,普通的中國人認為他們不願同當前的政治氣候保持一致的做法就是有些反動的傾向。評多人都在想法輪功學員為什麼不選擇一個政府同意的精神信仰,停止那些「起鬨滋事」呢?這些人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強烈地和清楚地信仰過什麼東西,更沒有想過即便冒著生命危險也要保衛自己的信仰。他們所祈望的只是能夠安全地度過一生,默默地接受國家施舍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令這些人不解是因為他們沒有被騙去相信江的國家統治機器決定了一個人應該相信什麼或不相信什麼。法輪功學員認為他們的最終人生自由不是來自於政府的恩賜。他們還認為,最終的權威不是中國政府,而是道:即宇宙的真理「真善忍」。他們所追求的最終的人生自由來自於對真理的同化及對市俗的超脫。法輪功學員對「人生自由」的概念決不含糊,他們從不指望中國政府給予他們早已擁有的東西。法輪功的人生自由不是要去反對什麼人或什麼外在的因素,而是消除那些存在於自己內心的阻擋自己取得自由及與生命本身不和諧的消極傾向。換句話說,對法輪功學員來說,真正的自由不是從外界,而是從內心獲得的。法輪功學員享有的內心的諧和自由遠遠超脫出一般「人權」的基本涵義,這使他們與其它政治團體截然不同。他們所要求的只是一個公開的,堂堂正正的練習法輪功的權利,而沒有任何的政治意向。當法輪功學員說「法輪功好」時,對我來話,這真是一句真心話。為什麼?因為法輪功的全部可以用三個字來概括,那就是「真善忍」。


真理高於一切

據我瞭解,在中國那些是共產黨員的法輪功學員,他們首先是學員,其次才是共產黨員。這意味著他們把真理置於高於一切的地位。這種做法,必然會激怒那些在他們周圍對自己、對同事、及對他人很不誠實的人們。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如說:如果你是一個願意執行某些江的損害人民利益的不誠實和不道德的命令的人,而在你的周圍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在談論「真善忍」,你會是什麼感覺呢?當你誇耀1989年天安門廣場上對學生的殘酷鎮壓時,法輪功的黨員學員會告訴你那麼做是錯誤的。他們會進一步給你解釋:以「極權政治」領導國家只能為黨和人民帶來羞恥,抗議和不滿。你此時又會有何感受呢?坦率地講,你願意聽你周圍的那些好人談論這些事情嗎?你不是更喜歡那些在你周圍順從你的「政治意圖」的人士,而不是那些法輪功黨員嗎?他們教育你要以「真善忍」為準則;拒絕執行你的那些與李老師的教導相違背的命令;善心地指出你的那些不正直的做法;成為你按照你的意願去管理國家的障礙,等等。你當然不喜歡這些法輪功黨員們。

當有數百萬法輪功黨員圍繞在你的周圍,你當然會感受到他們的威脅,因為如果一個人的心中存有道德,那麼即使是一個盲人也會看出邪惡的所在。有道德的人是很難被人欺騙的,只有沒有道德的人才最容易被人控制,玩弄。願意為真理獻身的人是無所畏懼的,甚至不怕犧牲自己的生命,那麼,在邪惡之徒的眼中,他們確實是「危險的敵人」。當你不能用威脅利誘控制周圍的人去做缺德的事情時,你就對他們完全失去了控制力。


最大的威脅

以江的觀點來看,如果法輪功學員的人數超過了黨員的人數,那麼黨的權力就會逐漸被吞噬掉(儘管法輪功學員對權力沒有任何興趣)。如果黨的權力和控制能力不是絕對的,那麼對黨的忠誠本身也就不是絕對的了。如果對黨不是忠誠的,那麼為共產主義事業而獻身的決心也就值得懷疑了。而且,從江的角度看,這必將直接威脅到國家的安全。如果黨感覺到國家的安全受到了威脅,那麼就有理由把那些反對者變成「國家的敵人」。如果把反對者變成了「國家的敵人」,那麼就可以令群眾相信: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有必要去鏟除這一「國家的威脅」。那麼鏟除這一「國家的威脅」的最好辦法就是:敗壞他們的名聲,指控他們幹了一些從來沒有做過的事,然後不允許他們在公開場合為自己辯護。

江認為法輪功是對他權力的最大威脅,他擔心他所不能控制的事情總有一天會控制他。事實上,從江的極端狹隘的觀點來看,李先生所擁有的對七千多萬(超過黨員總數)法輪功學員絕對的影響力這一事實本身構成了對江的直接威脅。其實,法輪功學員數目的本身只是對政府的一個「威脅」。另一個「威脅」是:法輪功學員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他們一切行為都以他們所相信的指導人們行為的「宇宙法理」為準則。對這些「宇宙法理」的遵循,使法輪功學員自然地成為一名守法的模範公民。對「宇宙法理」的遵循和對警察的恐懼永遠都不會取得同樣的社會效果。江完全不能理解這一點。他也不能理解人們對「真善忍」的追求並不意味著就要反對政府,也根本沒有反對政府的內涵。

在對法輪功的「誹謗加屠殺」運動開始前,中國政府最高層領導成員的家屬很多都在練習法輪功。更具體地說,七個政治局常委的家屬都練習過法輪功或閱讀過李先生的著作。那時,沒有一個人懷疑他們從這個最平和的法輪功中所獲得的精神,感情,身體和心靈上的收益。他們知道法輪功好,他們知道法輪功到底是什麼和不是什麼。江決定鏟除法輪功的真正原因,不是他所臆想杜撰出的那些不實的誹謗,也不是宣傳中所說的因為法輪功學員喜歡「自焚」的謊言,而是他內心深處的妒忌和恐懼。


「真善忍」是違法的?

中國很多人不知道在2001年11月有來自十多個國家的三十五名西方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高舉巨大的「真善忍」橫幅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並要求給法輪功和他們的老師恢復名譽。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千里迢迢來中國為的是說一句公道話,我從心裏對這些法輪功學員們的這一壯舉感到欽佩。在他們被逮捕後,當其中一人問警察到底犯了什麼罪被逮捕時,監獄中的警察說,「江宣布了展示真善忍這三個字就是違法的」。

在中國五千多年的歷史中發生過把對「真善忍」的追求看作是非法的嗎?當我們幫助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時候,我們在做一件什麼樣的事情?我們不是在懲罰善良,正直和高尚的人嗎?


誹謗加屠殺

共產黨歷來在宣傳上是很有一套的。黨的理論家和宣傳家們很有辦法對付黨所要打擊的對象,消除對黨的統治構成的威脅,不管這種威脅是確實存在的還是想像出來的。我把他叫做「誹謗加屠殺」。他們可以隨時運用它來毀掉任何一個同現實政治氣候不一致的高級官員,組織或者是某一理論學說的聲譽。它就是這樣的簡單和有效。所以,江一開始就運用了黨的這一手段來詆毀李先生和法輪功的聲音,進而在中國鏟除法輪功。下面就讓我們來看一看它是如何具體運用的。

首先是要歪曲或醜化你要打擊畝韻笤諫緇嶂械男蝸蟆R簿褪撬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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