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鄭恩寵的真實內幕

說起鄭恩寵,在司法局可是有名的人物,對他,司法局查過四次。
    幾位當年主查過鄭恩寵的司法局懲戒科官員再現了當時的情景:在一次信訪辦與各區區長聯席會議上,五位區長曾一致提出,為什麼上訪群眾這麼多,是和鄭恩寵的誤導有關。於是司法局懲戒科分二十人次對鄭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是上訪,特別是進京上訪的人無一與鄭恩寵有關,既不是當事人也不認識鄭恩寵。經過前後四次調查,結論是鄭恩寵沒有問題。當年的主管官員稱:「司法局當時有兩種觀點,但有一點是統一的,只要發現鄭有一點問題,就嚴懲,結果抓不住他一點問題,相反在調查中我們認為,像鄭恩寵這樣無私地為老百姓辯護的律師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司法局對這樣的律師應當保護。」當時盧灣區的一場拆遷官司,區裡錄了相作為「罪證」送到市司法局。「法庭上,鄭恩寵言辭激烈是有的,但說是煽動群眾則是太拔高了,當時我們看了錄相帶,的確有四十多個群眾鼓掌,但沒有違紀的地方。」

    對鄭恩寵專打拆遷官司的勁頭,他印象深刻「當時的司法局領導還是頂住壓力保護他的,並曾經安排他上大中型項目招投標培訓班試圖讓他轉轉方向,但也許打拆遷打出名了,鄭到最後還是主攻拆遷。後來虹口區以曲解法律懲戒他半年,我們調查下來沒啥問題就讓他提前結束了。」

    一位曾與鄭同時出庭的律師認為「鄭恩寵比較重視庭辯效果,往往忽視社會效果,但行政官司就是與政府抗辯,往往給別人不給政府面子的感覺。」

    在老百姓當中,他們則認為鄭是敢為他們說話的。一位為拆遷哭瞎了雙眼的老太太何蘋在記者面前,提起鄭,聲音發抖「我們是窮人,別的律師要收我們一萬元律師費,他只收五百,別的律師,總是喝酒請客,住賓館,鄭恩寵中午三個人分吃一大碗麵條,為我們省錢,不住賓館住在我們侄子家。中午自己買礦泉水,一些幹點。這樣的律師哪裡找。」她跺著盲杖。

    拆遷戶王明清至今記得找到鄭律師的情況,為自家的房產官司在三天內他們找了二十多個律師,其中有上海的名律師,他們都拒絕代理,不是說「打也行,不打也行,打了也白打。」就是說「壓力太大,還要多干幾年。」在訴訟到期的前一天,他們通過人大找到了鄭,鄭恩寵二話沒說,當天下午寫狀子,當天上交,第二天受理,忙到了天黑。

    每當鄭恩寵開庭,拆遷戶奔走相告,結隊前往,而鄭的庭辯不留情面,滔滔不絕,一旦點穿開發公司不合法處,老百姓往往不自由主發出「啊,原來是這樣。」的驚嘆。一位常常觀看鄭律師出庭的王先生證實,「的確,在鄭恩寵出現的法庭上,七八次,總有兩次老百姓忍不住要鼓掌,因為他講出了我們心裏話,這掌聲也代表了老百姓對法律的信心。」

    一位在法庭上鼓了掌的拆遷戶說:「老鄭在法庭上說話很響亮,一連串逼問讓對方很臉紅,許多打行政的律師在法庭上往往變了樣,聲音輕輕的,不敢辯,一個小律師跟我說:「打行政官司,我們只敢走過場,如果真得認真辯,我的律師證就危險了。」

    在上海這個被專家稱為行政主導的城市,行政機關在行政官司敗訴率極低,以浦東新區2001年為例,行政機關敗訴率僅為8.6%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26.3%。而在上海行政官司中,70%是動拆遷官司。在上海這樣一個國際化城市,行政訴訟遠沒有成為解決行政爭議與監督的主要渠道。在這樣的情況下,鄭恩寵的拆遷官司由於為老百姓賣力辦案,在法庭上勝訴率就達30%,不免被有些官員視為異類。但有趣的是司法局、法院官員,甚至在法庭上的對手紛紛找鄭恩寵為他們的親戚打拆遷官司。

    在部分官員看來,只要把鄭恩寵解決了,上訪的群眾會少許多。而實際上,鄭在工作中起了減壓筏作用。

    吳秩群老夫婦,「我們家住北京,到北京上訪是很容易的,但是老鄭對我們說要相信法律,要信法官大部分是好的。所以我們案子拖了五、六年,從不上訪。」

    徐桄甫老人:「鄭幫我搞行政復議,結果撤銷區房地局裁決,市政府撤銷靜安區限遷決定,但至今我只拿到這兩個法律上的白條,鄭一再勸阻我不要上訪。」

    多倫路歷史文化名人街99號祖傳百年私房,年近90歲的產權人,「我們的房屋以市政拓路為名,被強遷至今有5年了,但房屋至今沒拆,裝修一下。虹口區借給人家10萬元開公司。鄭一再勸阻我們不要上訪,而我們虹口區許多人到北京上訪,問題就解決了。有的多分一套房子;有的多拿幾十萬;政府主管部門不讓律師為我們打官司,客觀上造成老百姓只有到京上訪,才有人關心我們。」

    鄭恩寵認為:「凡是肯打官司的老百姓都是相信法律的,否則不會打官司,起碼在打官司期間他們不會上訪。」「我不想為自己辯解,但有一點,一個律師的本事是在法庭上而不是在人民廣場,如果我鼓動老百姓上訪,我賺什麼錢?」

    鄭認為:「政府的政績,開發商的利益,老百姓的安居樂業是個三角關係,相互依存,又相互有衝突,但只要法律渠道通暢,互相利益會達到平衡。而在目前的司法體系下如果把這一渠道堵上,會逼著老百姓走上訪的路,而上訪不是一條正常的法治路線。一旦老百姓覺得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更多的人會放棄法律途徑。」

    在鄭恩寵被停業後,上海上訪的拆遷戶越來越多,一些原來想司法解決的老百姓也對記者說:「實在不行,我也只有到北京上訪了。」

    而一些百姓在找不到律師的情況下自己出庭,結果出現了動遷戶當庭質問法官,場面一片混亂。

    一位八十七歲的隨軍南下的老人王兆興在病榻上給上海市人民政府柴俊勇副秘書長寫信。「當我的案子進一步需要鄭律師幫助時,上海市司法局個別領導卻通知有關區司法局不准該律師執業。現在本市和外地有不少人到我家串聯,動員我上訪,但我作為中共50年老黨員,我不理解上海司法局的做法,不讓共產黨培養的律師為我老人服務難道要我及家人走投無路向政府信訪嗎?」

    「在此我大聲疾呼,人民律師為人民,人民律師不是為壞人,為官商,奸商。上海市司法局是人民司法局,是共產黨的司法局,請柴副秘書長在百忙中,關心此事。」

    一天晚上,柴俊勇副秘書長打通了老人電話,表示「這樣的律師,我們不會讓他執不了業的。」

    在採訪中,記者發現了一些奇怪的現象,一些司法局前官員接到了某位領導的電話「司法局的一些老同志說話要謹慎些。」而一位事務所主任對記者發火了「鄭恩寵要記者採訪我是害我,你知道我的壓力有多大?」一些法官一聽記者調查鄭恩寵,一聲「到此為止。」便挂了電話。

    一位律師點明瞭鄭恩寵與司法局官員糟糕的人際關係,「鄭恩寵是個凡事都較真的人,作為律師最重要的是保護自己,他偏偏不懂這一點,例如,他向市財政局告司法部違反收支兩條線,每年非法收取2000萬律師註冊費。結果收費被停止了,他也得罪了司法局。」

    一位行政法專家認為「鄭的遭遇是普遍的,律師註冊轉所應當是備案制,司法局無權卡,如果政府用這種方式無故處理律師,律師如何為行政官司辯護?」

    鄭恩寵成了上海法律界的試金石。

拆遷大背景下的尷尬者

    而另一些官員在支持鄭恩寵時,也指出「鄭恩寵身上有明確的缺點,那就是認理,不顧現實,中國的拆遷是複雜的有種種問題,中國的法治路徑也是漫長的過程,老鄭卻急於求成。引起各方的不滿。」

    在上海恐怕在全國都有個普遍情況,拆遷有法不依。上海屬於一級政府兩級管理,按拆遷法的規定,發拆遷許可證必須有規劃用地許可證與建設用地許可證,為了加快城市建設力度,各區紛紛避開規劃,直接發放拆遷許可證,用事後補辦或文件的方式彌補,目前兩證齊全的動遷項目少之又少。一位大開發商告訴記者「規劃許可證很難搞,一般繞過去,為了吸引我們,區政府現在只要簽協議就能拿土地證,不用先交錢,當然這個土地證是空的,在銀行不值一分錢,只有拆遷費到帳,比如到五億,這土地證就值五億。至於土地出讓金,是要等房子賣掉後再補。這樣搞地產只要投一個拆遷費就行了。」

    這已成各區不言而喻的事情,只要發展起來,一切好辦,這樣必定有各種違法的漏洞,在各區看來這是發展中的小問題,而鄭恩寵偏偏小題大做,令人惱火。司法局一位官員回憶。當時一位區長說:「如果要抓,當然一抓一個准,哪個項目沒毛病?如果鄭恩寵這樣搞,我們還怎麼上項目,還怎麼發展?怎樣吸引投資。」

    一位官員一句中的,「拆遷中大家都不講台面上的規則了,只講潛規則,而他鄭恩寵還要講台上的。而老百姓還信他的,這不是給政府找麻煩嘛,難怪人家說他煸動群眾呢。」
    是不是鄭恩寵特別不開竅呢,鄭恩寵顯然也有支持其「為民請命」的理論依據。

    他認為一旦紙上法規成為空文,拆遷問題最深層的根源是城市開發「一個區長不管三年五年,一定要創造政績。管你有錢沒錢,開發商你給我上,拆掉,沒錢你給我借,給我混。這不是城市改造,用學者的話說,這是建設性的破壞。」

    「個別開發商利用政府官求績心切,在炒地皮。必然影響老百姓利益影響房屋質量。都是從動遷遺留下的問題。從動遷開始,已欠下大量的錢。所以單從動遷考慮問題,解決不了這個矛盾。」

    目前一旦拆遷不用兩證,開發商超規模佔地皮超過了自己的能力現象會出現。例如這個地區動遷需2000萬實際只有500萬,他動遷第一戶居民,拿了一萬元,拿這一萬元安置第二戶居民,再向銀行借點,滾動開發。銀行政企不分只好違心地借錢。地皮弄好了,建大樓了,他叫工程費待支。如需要1億人民幣,他就說認要工程誰待支,一般是待支40%。4000萬,逼得工程隊逼良為娼,這些建築商到處讓水泥鋼材廠,先供貨後給錢。造成房地產三角債,造成外地民工年終拿不到工錢,包工頭叫苦連天。

    大樓還沒建完就在預售,甚至打完地基就預售,造成房屋蓋好後大量的房子拿不到產權證,欠了銀行的錢,欠了國家配套費,欠了土地出讓金。我認為入住90%拿不到產權證,最快兩年以內,長年拿不到的估計15%左右。

    鄭恩寵認為無視法規的拆遷必然導致泡沫,此時不僅老百姓利益無法保障。整個城市的經濟會被損害。

    鄭恩寵認為拆遷本來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不知何時變成了個怪胎,政企不分,使城市仍用計畫經濟的一套對老百姓進行補償,大量的假綠地,假市政動遷正是在這個土壤中生存,而大量老百姓被迫放棄沿街的餬口生意,被趕到城市邊緣,得到房子失去就業機會,高樓層起時破壞了城市的自然經濟生態。而公安不正確的界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

    任何一個國家的城市改造都必須考慮各階層的綜合利益,例如香港,中心區,底樓是招車點,二樓飯店,頂層是平民住宅。否則,所謂的發展只能是集體的城市空心化和毀滅。

    在一篇論文中,鄭恩寵大聲呼籲:宋慶齡在臨終信中說「除非我們改善目前的幹部委派制度和教育制度,我敢肯定,我們為現代化所做的努力將告失敗!任何集體利益必須允許有個人的自由和選擇。」

    如果土地升值的成果一夜之間成為開發商的利益,政府主管部門少數人的政績,而無視於幾代勞動人民所創造的勞動,文化成果,無視於公民的權利,堅持殖民「掠奪式」的發展模式,那麼歷史是最好的檢查官…

    鄭恩寵堅持認為這正是他在目前無力改變大勢時,只能通過一個個案子為老百姓爭取利益的原因。如果沒有自己這樣的角色,沉默的大多數將永遠沉默。

    謠言來自何方

    在採訪中記者對發生的鄭恩寵的各個傳言進行核實:

    一種說法是鄭恩寵與別人打架,結果卻是鄭所在的事務所一位姓鄭的主任因利益分配與律師打架,與鄭恩寵無關。另一種說法是,鄭私刻公章,帳目不清,被處分了。記者找到了主辦此事的前司法局官員,他證明「當時核查後,沒有依據,也就沒有任何處分。」還有一種說法是鄭賴在信訪辦,被打了110後才架走。

    記者核實後,鄭恩寵只有一次進過信訪辦,那是被請上主席臺,對上訪戶講政策,那是因為鄭恩寵在動遷戶中威信較高。

    而實際上由於鄭在上海百姓中的威望,曾被閘北區政府邀請向全區二百名拆遷工作人員講授拆遷中的法律問題,在上海保護建築如何處理公共利益與私利聽證會上,鄭恩寵的書面意見被出席聽證的老百姓應福特講述,對政策制定起了積極作用。

    鄭恩寵對記者悲憤地說:「這此謠言到底是誰造的!」

    8月30日記者採訪了代表司法局的前律管處處長朱寶麒,朱否認鄭恩寵的停業與拆遷有關,並給出了一個新鮮的說法,即鄭恩寵經歷了如此多的麻煩僅因為一個技術問題「當時鄭恩寵與A所解除勞動合同後,與B所簽定合同相隔了14天,因此不屬於轉所,而是停業了,所以我們不批他轉所,他只要重新申請執業證就可以了。」

    當記者問他:「為什麼法院判決從未提及這點,為什麼上海幾百名律師在轉所時都有這個時間間隔,而鄭恩寵以前轉所都有一個月,甚至半年間隔?」一位副處長說:「十隻老鼠,前九隻偷了東西,沒被發現,最後一隻被發現了。」並稱依據是8月2日司法部的批復。

    然而記者並未在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中發現任何時間的條款。

    記者問8月2日批復是否適用3月的事件?去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取消521項審批制度,其中就包括對律師轉所工作的審批。

    朱稱這就要看對法律的理解了。

    何博士認為:「這讓我感到惱怒,上海市司法局並沒有以應有的公正態度對待事情,而是竭力維護與粉飾不那麼正確的決定。」一位上海律師對記者稱:「胡說八道,轉所怎麼可能沒有間隔期呢?每個律師轉所都會有幾天一個月間隔,偏偏抓住鄭恩寵。」

    下面是記者與朱寶麒的對話:

    朱寶麒:「他們那個所發生過互相毆打,私刻公章,受了處分。」

    記者:「鄭恩寵參加了嗎?」朱:「這個嘛,……要再查查檔案。」

    記者:「我能否看一下檔案?」朱:「這個,檔案室沒有人,我會傳給你們。」至今我們仍未收到任何傳真件。

    記者:「鄭恩寵是否在法庭上煸動群眾,是否煽動群眾上訪?」

    朱寶麒:「我看肯定有,……還沒有找到證據。」

    記者:「那麼是否有書面報告,誰反映的?」

    朱寶麒:「這倒還沒有,只是口頭的。」

    9月4日上午,市司法局律師管理處新處長李海歌,這位曾同情,為鄭恩寵講過公道話的前任市律協秘書長受繆曉寶局長的委託,告知繆局長要你在家再靜養半年,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護你,半年中不要和記者接觸,把告司法局的案子全撤了,屆時考慮將律師證給你。

    在發稿時,鄭又一次打來電話,他的一位女學生,平時說話細聲細氣,被鄭恩寵說成「像蚊子一樣。」在一次拆遷官司出庭後,又被區司法局說成煽動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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