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長潛逃珠海

早前因賄選罪被判刑二十二個月的臺灣高雄市議會前議長朱安雄,昨天下午在報到入監的最後時限仍無蹤影,高雄地方檢察署立即發出緊急通緝令,緝拿朱安雄歸案。有台商表示,十日前已在廣東珠海見到朱安雄,懷疑朱是棄保潛逃。

  不願透露身份台商莊先生表示,日前他到珠海洽談生意,住在石景山酒店,十一、十二兩日上午他在酒店內用早餐時,都看到朱安雄和友人在隔鄰餐桌用餐,朱安雄神色自若,氣色也不錯。這位台商表示,他昨致電珠海的台商,但他們稱最近幾天未見到朱安雄現身,不知朱是否已離開珠海。

朱安雄兩上訴被駁回

  五十九歲的朱安雄出身高雄「陳、王、朱」三大家族之一。他涉嫌在去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時向選民買票賄選,今年三月被高雄地方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朱安雄後來兩度上訴,都被駁回,法院並下令朱必須於本月十六日下午三時報到入監,但朱的律師當日申請暫緩服刑,朱妻吳德美亦承諾聯絡丈夫與向檢察當局報到,高雄地方檢察署遂同意給朱安雄四天的時間,並於十七日,正式向朱安雄發出傳票,限時報到。

  不過,朱安雄在昨天下午三時的限期屆滿時仍未現身,其家人也沒有與檢察官聯絡,高雄地檢署隨即發出通緝令,全面通緝朱安雄。

  臺灣立委蘇盈貴指出,調查局曾派兩組人馬跟蹤監視朱安雄,但因沒有妥善交接,將朱跟丟了。不過,調查局副局長崔升祥回應稱,朱安雄案自移送檢察院後,調查局並沒有跟蹤朱安雄。

  據稱,由於朱安雄早在去年十二月就被高雄地檢署限製出境,檢方因此認為,朱安雄應無法偷渡出境。立委周錫瑋卻向刑事警察局長侯友宜指出,臺灣的動力漁船有一萬三千多艘,是否只要有人被通緝後,逃亡的最佳方式就是乘坐漁船。

檢察官稱將引渡返臺

  侯友宜回應稱,乘坐漁船偷渡的費用從新台幣幾萬到幾千元都有,以臺灣漁船數量,查緝起來的確很困難。不過,檢察官周章欽表示,朱安雄若偷渡到臺灣以外地區,會引渡他返臺受審。

  臺灣《蘋果日報》

臺200通緝犯藏匿大陸

  臺灣目前至少有兩百通緝犯在大陸匿藏,大部分都是經由人蛇集團安排偷渡往福建等地,每人「收費」十萬至二十萬港元不等,比起大陸人偷渡往臺灣的價錢貴七至八倍。

  據臺灣刑事警察局早前轉交給大陸公安部門的一份文件顯示,目前至少有二百多臺灣通緝犯懷疑正匿藏在大陸,包括涉嫌謀殺高雄地檢署檢察官的毒犯黃上豐,以及曾有「雲林黑道皇帝」之稱的吳斯文等人。當中部分黑幫大佬,均是在臺灣警方過去多次大規模掃黑行動中,聞風潛逃到大陸,在廈門、福州、廣州及上海等地躲藏。一些人以假身份在當地經商,亦有些洗黑錢取得外國護照後伺機再逃別國。

偷渡費料達70萬

  據瞭解,臺灣通緝犯偷渡往大陸,一般要十一萬至二十萬港元,若被警方視為重犯,偷渡費用會更高,比起大陸人蛇偷渡到臺灣貴七至八倍。警方私下估計,今次朱安雄偷渡往大陸,至少要付出二十五萬港元。由於近日風聲緊,人蛇集團還可能趁機漲到七十多萬港元。

  兩岸警方過往曾多次合作遣返通緝犯,臺灣警方通常會先透過海基會向大陸海協會傳遞通緝犯名單,大陸公安將有關人等拘捕後,會將他們列為「不受歡迎人士」驅逐到澳門,再由澳門警方協助送上飛機,交給臺灣警方押回。

三官司纏身 朱安雄前途盡毀

  臺灣高雄市議會前議長朱安雄在去年十二月高雄市議員選舉期間,涉嫌賄選,並被警方搜出六十萬元新台幣(約十五萬港元)相關賄款,因而被高雄市地方檢察署起訴。

  朱安雄被控指示其助選團成員,以每票五百元新台幣的代價向選民買票。今年三月中旬,高雄地方法院判處朱安雄一年零十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民權利三年。朱不服判決,兩度上訴,但至上月臺灣最高法院作出終審裁決,維持原判。

34名高雄議員被起訴

  此外,朱安雄又涉及議長賄選案,涉嫌以每票五百萬新台幣的價錢,約談三十四名議員買票。警方經歷數月偵查,依投票行賄和受賄等罪,起訴朱安雄等三十四名議員,全案仍在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

  除了議長賄選外,朱安雄還有安鋒集團屬下的峰安金屬公司掏空案等官司纏身,兩案若判處下來,朱安雄可能要入獄超過十年,令其政治前途毀於一旦,預料對其家族生意也會造成嚴重影響。

檢察總長負政治責任

  高雄市前議長朱安雄棄保潛逃,觸發島內政治角力,陳水扁政府受到立法委員輪流炮轟,最後,在立委連番詰問下,終於迫得臺灣檢察總長盧仁發公開保證,願以烏紗作保,負起事件的政治責任。

立委輪流炮轟政府

  臺灣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日開會,朱安雄棄保潛逃事件成為會議焦點,立委輪流發言炮轟政府。立委邱垂貞指出,政府到昨日仍不知道朱安雄的行蹤,這是否顯示政府有人在背後包庇掩護。高雄市立委朱星羽則對政府表示絕望,指政府人員處理該宗大案時是否在睡覺。高雄市另一位立委蘇盈貴則要求檢調單位詳細報告,究竟是如何及何時失去朱安雄的行蹤。

  而親民黨立委孫大千則抨擊,負責查察的檢察、警察、調查單位辦事不力,連朱安雄失蹤的時間都不知道。他質問法務部長陳定南與檢察總長盧仁發,是否願意負起政治責任?陳定南表示:「我只負責檢察行政,並不負責檢察業務。」

朱在監視下仍失蹤

  盧仁發強調,檢察單位沒有刻意放走朱安雄,他在法院三審判決時,就已指示檢調單位要掌握朱安雄行蹤,檢方該做的都已經做了。但孫大千繼續質問,指假如檢察單位一直監視朱安雄,「那為何人還跑掉?」經過孫大千連番迫問之下,盧仁發最後承諾:「會負起政治責任。」

  中央社/《東森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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