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3歲娃娃「買」下70萬豪宅

昨日,鵝公岩大橋頭一房地產公司傳出消息,一套240平方米、總價70餘萬的躍層商品房,業主竟是一3歲小孩。

  銷售人員透露,這套房子6月份賣出,付款方式一次性,父母年齡30歲左右,穿著考究,像是外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父親說,房子越來越貴,早點買不吃虧,反正孩子將來要用,寫在他名下,今後可以不繳遺產稅。」

  據悉,我市以孩子名義購房的父母越來越多,他們收入較高,熱衷中高檔小區。科普中心旁帝景名苑的連排別墅、空中別墅價格動輒幾百萬,但賣得火。該公司銷售部人員透露,不少房產證上寫的是孩子名字,「有的說是為逃稅,也有的為避人耳目。」但這些年輕業主無一例外全是18歲以上成年人。

  重慶廣賢律師事務所律師馮靜峰介紹,我國目前對於未成年人購置房產尚未有具體法律規定,但地產界通常做法是要求業主必須是18週歲以上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16週歲以上、已獨立工作生活的也可視為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成為獨立的業主。

  馮律師說,像3歲孩子購置70萬房產,商品房買賣合同買受人一方肯定同時會註明法定監護人的姓名,商品房買賣過程和日常管理等行為也全部由監護人代為完成。如果只寫孩子名字,肯定違規。


(重慶晚報 記者 曹陽 實習生 鄧舒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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