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英雄——獻給未來的英雄們
一清朝咸豐二年(1852年)舊曆二月,浙江寧波府鄞縣的農民因兩項土政策鬧事,放火燒了寧波和鄞縣的衙門。挑頭反對稅收土政策的人叫周祥千,領頭反對食鹽專賣土政策的人叫張潮青。(注1)
鄞縣百姓納稅,要用不同顏色的紙張封錢投櫃。貧民碎戶用白封,紳衿大戶用紅封。紅封免交官吏敲詐勒索的那部分「陋規」,於是小金庫和官吏衙役的灰色收入全扣在了小民頭上。眾小民議論起來,自然切齒怨恨,可是幾十年過去了,誰也不敢帶頭鬧事。
周祥千是個監生,像如今的大學生一樣屬於候補幹部階層。作為紅封階級的一員,他竟然也說土政策不公道,而且幾次動心,邀集大戶聯名向縣政府遞交請願書,「請糧價一例徵收」,只是大戶們不肯簽名。
這年正月喝年酒,一些客人到周祥千家,大家又聊起紅白封的事。客人們攛掇周祥千領頭請願,眾人表示大力支持。周祥千被鼓動起來,與眾人一起去附近的地神廟求籤問神,看看這事辦得辦不得。簽上說,此事吉利,今年就可以成功。一個半世紀之下,我仍能體會周祥千當時的心情:神簽說可以成功,眾人又衷心擁戴,勝利的凱歌先在心中奏響,一股英雄氣迴盪胸中,熱血沖頭,舉止也平添了幾分將帥氣概。周祥千當下就在神廟向各鄉發出通知書,邀集糧戶在指定的時間進城請願,「請平糧價。」
「請平糧價」是一個容易發生誤會的詞。取消紅白封的差別是平糧價;取消所有額外需索,按照正式規定的數目徵收錢糧也是平糧價。當時鄞縣的縣太爺姓馮,他聽說周祥千領頭在廟裡「聚議糧事」,立刻派差役將周祥千抓到縣裡問話。馮太爺認為周祥千倡議的平糧價就是「減糧價」,而糧價一減,他本人的灰色收入就要受影響。周祥千分辨說,他們要求的是平紅白封,言外之意是馮太爺不必擔心,官府的利益不會受影響。馮太爺不由分說,以聚眾的罪名將周祥千關進監獄。
在任何時代的專制政府眼裡,「聚眾」都是重罪。《大清律例》規定:「抗糧聚眾,或罷考、罷市至四五十人,為首者斬立決。」斬立決就是立即斬首。「如哄堂塞署,逞凶毆官,為首者斬梟示。」斬梟示就是將頭砍下懸在桿子上示眾。而參加鬧事的群眾,按照刑律規定,即使屬於被脅同行,也要「杖一百」。(注2)
周祥千入獄之後,攛掇他領頭鬧事的人們很過意不去,鄉民們也恨恨不平。
二
周祥千是鄞縣南鄉人,而鄞縣的東鄉人在兩個月前也鬧過一場,領頭人張潮青也被馮太爺關過。
東鄉靠近海邊,當地人吃鹽都買「私鹽」。私鹽販子與官家特許的鹽商競爭很激烈,從價格上說,鹽商爭不過私鹽販子。同樣的鹽,私鹽沒有稅收負擔,鹽商卻要以高價從政府手裡購買運銷許可證,在術語中這叫鹽引。商人想把市場奪回來,只能依靠政府,利用法律掐死私鹽販子。於是鹽商就展開了影響立法和執法的政治努力。
《大清律例.戶律.鹽法》嚴禁買賣私鹽,賣私鹽者發配二千里充軍,買私鹽者杖一百。但是立法者也明白,管住海邊小民幾乎是不可能的,於是網開一面:沿海的貧難小民,背裝手提少量私鹽,換取穀物,以維持生計者,不在治罪之列。(注3)鄞縣東鄉就屬於這種手提肩背的私鹽販子的地盤,名曰「肩引」之地。這種局面從清朝開國一直持續到乾隆(1736-1795年)年間,各方相安無事一百餘年。
乾隆數次南巡,江南鹽商的銀子花得如流水一般,將皇上伺候得身心舒暢,鹽商的地位迅速上升。鹽商們藉機擴展市場,經過一系列活動,中央政府批准了鹽商的請求,肩引之地也必須買鹽商的鹽了。
從邏輯上說,這項新政策與級別更高的《大清律例》有衝突之處,似乎有點中央級的「土政策」的味道。不過這種現象並不稀罕,從儒家的治國理論到聖旨到中央政府的「律例」和「部案」,再到地方官府的「告示」,最後落實到實際執行的「陋規」,或者翻譯成現代語言,從憲法到最高指示到法律到中央文件到地方政策再到大家真正遵行的潛規則,每一級別的規矩與上一級別的規矩比起來,都難免有些衝突或墮落之處。這很容易造成「輿論導向」的混亂,周祥千便大有被儒家經典的「錯誤導向」教壞了的嫌疑。這些話說來容易添亂,我們還是專講鹽商影響政策的努力。
有了中央文件,還要將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到了道光初年(1823年左右),地方官府已被全面買通,鹽商的意願成了官府的決定。恰好一位鹽商的兒子得了科名,他的房師又到寧波當官,利益加上情面,執法便空前嚴厲起來。多方緝捕,廣為偵察,只要發現誰家的鹽不是從商店買的,就要以食私鹽治罪。這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開支,也斷了肩販們的生路。於是衝突日漸增多,肩販和消費者忍無可忍,在張潮青的積極活動下聯合起來,要求政府主持公道,恢復原來的鹽界。當地政府派官員下去調查,認為商人侵佔了肩販引地,失業問題嚴重,長此下去恐怕要出事,最好能恢復老辦法。調查結果報到省裡,領導不同意,嘲笑調查者說:你有能力更改中央文件嗎?
政府不肯修改政策,民間就想辦法鬧。大概在周祥千入獄前兩個月,浙江巡撫(省一把手)到寧波招安海盜,寧波府和鄞縣為了保護領導安全,先整頓社會治安,抓了一些在逃犯和不安定分子。這時商人們就攛掇鄞縣的馮太爺將肩販運動的急先鋒張潮青抓起來,馮太爺果然差人將張潮青拿了。
巡撫到寧波後,東鄉人便進城請願,懇請釋放張潮青。張潮青有一個助手,叫俞能貴,勇悍善鬥。他們二位還有一個軍師,叫李芝英,和周祥千一樣也是監生。李芝英善計畫,有謀略,進城請願大概就是這二位組織的。鄉民們恭恭敬敬,在衙門前燃香下跪,求保張潮青。據下一任鄞縣縣令段光清說,馮太爺當時有一個錯覺,以為有省最高領導在城裡鎮著,鄉民必定不敢鬧事,因此任憑鄉民在那裡跪香,根本就不理睬他們。但馮太爺忽略了一個問題:鴉片戰爭後官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威信大降,老百姓打心眼裡看不起這個欺軟怕硬、缺德無恥的政府。既然軟求無效,鄉民便改為硬幹,眾人擁入監獄將張潮青搶出。巡撫慌了手腳,放號炮調集正規軍,結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官兵一個也沒有露面。
五個多月後,周祥千與縣太爺段光清談起此事,介紹了民眾的心理:官既不足以服民心,兵又不足畏,省最高領導在鄞縣尚且如此,大家還怕什麼呢?
咸豐二年二月二十日,鄞縣鄉民蜂擁入城,將寧波府和鄞縣縣署團團圍住,先將周祥千搶了出來,再將一向剛愎暴躁的寧波知府押到城隍廟的戲台上,凌辱威嚇,逼著他出了一張平糧價的告示。眾人鬧得性起,乾脆將寧波府衙門搶掠一空,再放一把火燒了。接著又搶掠燒燬了鄞縣衙門,搗毀了徵收錢糧的房屋。得意濃時,鄉民們難保不生出阿Q參加革命的感覺,威風凜凜地將許多城市居民一併搶了。
三
「哄堂塞署、逞凶毆官」已是梟首的罪過,燒燬衙門簡直就是反了。主管全省治安的浙江臬臺(即按察使,省裡的三把手)立即親自挂帥,調兵遣將前往鎮壓。同時,省裡委派能員段光清出任鄞縣縣令。
鄞縣百姓也知道事情鬧大了,人心驚惶,擔心官府的報復。段光清到任的次日,便針對這種擔心,不帶任何武裝人員,讓一個差役舉著「鄞縣正堂段」的牌子,帶著一個書役負責傳話,下鄉巡視安定人心。他讓書役傳來幾個老民問話。
段光清問:你們真要一縣同反嗎?
老民紛紛表示不敢反。說他們聽周祥千講,完糧有紅白兩封的名目,太不均平,大家入城只是請平糧價。
段光清道,連衙門都燒了,還說不敢反麼?眾老民驚恐起來,問他如何是好。段光清便使出分化瓦解策略,建議他們先把自己摘乾淨。各自寫一份呈文,聲明本村並未進城鬧事,應完錢糧也情願照常交納。這樣寫了,即使將來官兵來抓週祥千,也不幹你們的事。於是東南西北各鄉紛紛具呈,不過五天,段光清就收到380多份呈文,在書面上與周祥千劃清了界限。
民間的經驗很豐富:官兵平叛是非常殘酷的,大兵過處,燒殺擄掠,雞犬不留。官府也不隱諱這一點,有時還特別在告示上聲明「不日大兵雲集,必至玉石不分」。所以,村民寫呈文,等於在身家性命和道義責任之間做出選擇,不存在兩全之道。
正當段光清的分化策略初見成效之際,浙江臬憲和運憲統帥的數千官兵開到寧波。臬憲運憲都是省級文職大員,軍隊方面則有副將和參將,屬於從二品和正三品大員,正四品的地司級幹部和七品的縣級幹部還有許多。
地方官並不願意軍隊進自己的地盤。清兵腐敗,是蝗蟲一般的禍害,更何況分化策略已見成效,百姓情願完糧,剩下一個周祥千,鄞縣的捕役足以對付了。因此鄞縣和寧波府都反對用兵。但是軍隊方面有自己的利益。首先,軍方並不認為這是真的平叛。一群老百姓鬧事起鬨,烏合之眾,大軍一到早就嚇酥了,所以這行動是沒有風險的。其次,名義上這就是平叛。轉一圈,抓幾個人,砍一些腦袋,幹部們便可以邀功請賞。這是陞官發財的捷徑。士兵們姦淫搶掠,也會有許多收穫。因此軍方堅持用兵。
一連數日,隨軍的文武官員們天天帶著兵下鄉拿人,可是周祥千早已逃跑。軍方很不過癮,就主動擴大行動範圍,要去東鄉抓張潮青。三月二十五日,一群官兵到東鄉的石山同拿人,沒找到張潮青和俞能貴,便很過癮地搶了許多財物,燒了兩間民房,順便抓了13個人帶回去請功。東鄉人憤恨不平,鳴鑼聚眾抵抗官兵,官軍見勢不好便逃回城裡。
聽說東鄉人聚眾抵抗官軍,臬司決計發大兵鎮壓。咸豐二年舊曆三月二十六日黎明,官軍亂哄哄地登上百餘條緊急徵調的民船開往東鄉,搖船的船夫基本都是東鄉人。帶兵的是張副將和薛參將,相當於現在的軍級幹部。直到這時,官軍好像也沒有真正準備打仗,登舟前只管抱怨地方官伺候的不夠週到,在開往東鄉石山同的路上,官兵沿岸燒燬民房,搶劫財物,就連臥床產婦的衣被也奪走了。
面對數千屠夫,東鄉人除了拚命無路可走。運兵船過了一道浮橋,開到了一座廟前。早已埋伏在此的東鄉人開炮轟擊,炮聲一響,鄉民蜂擁而出,官軍頓時大亂。船上的官兵被炮打死無數,上岸的又被砍翻,緊急後撤的船退到浮橋,又被橋上攔截的鄉民殺掉。這一仗,官兵死了二百多人,文武官員死了二十多人,俞能貴一人就親手殺了十多個官兵。張副將被蛩琅椎膠又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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