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登忠:路!為誰而修? ——致全國人大及國務院

任何一項政策的頒布都有其緣由,它的實施可能有一些人受益,可能一些人受損。優與劣的較好的判斷標準就是遵循「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原則。(同時不能使少數人群體遭受嚴重傷害)

「春運提價」恰好與上述原則相背。

「春運提價」已有十年,當初的目的之一可能是為了緩和春節前後大都市交通高峰期的壓力,尤其是鐵路系統,可正如吃錯藥一樣適得其反。巴士提價,火車票價格較為便宜,人們都去乘坐火車,致使鐵路系統的壓力比本來的更大。這一目的十年來所導致的後果是社會財富的極不公平的轉移,從人數最龐大、最貧窮、自我保護能力最脆弱的階層-農民和學生中額外地抽取幾百上千億轉移到交通工具經營階層。胖的越胖,瘦的越瘦,政府沒有從中獲利,卻使弱勢群體受損。

近幾年火車提價,春運前後客流量高峰仍不可避免。學生不會因提價就不回家過年,民工也很少有人因為提價而不去打工,「提價能緩和交通壓力」沒多大意義。2003年火車正常提價,與巴士的價格相差不大,倘若春節前後一個多月巴士的春運價格不上提30%(有些是50%,在沒有交通部門 和物價部門發文的跨省直達巴士其價格比平時甚至高出200%-300%), 人們也很願意乘坐巴士。增加火車班次和車箱難度大,而增加巴士的班次就較容易。一天二十四小時,巴士大部分時間並沒有行駛,要是汽車總站,火車站在晚上8時至早上6時也上班,也發車,至少巴士發車量會提高三分之一。無論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還是其它的大城市,「增加三分之一巴士發車量」是解決問題的較好方法,另一種較好的方法是各大專院校錯開放假和入學時間。

「春運平價」的確會使交通工具經營者們減少收入,客運站晚上加班怨言不會少,然而客流量高峰帶來的收入足矣!足矣!在中國,只要是中央政策,老百姓不會往「不恰當」、「不合理」方向去思考。2003年產生新人大,產生新內閣,希望儘可能減輕窮人的負擔。「春運提價」加劇貧富懸殊,本來不該發生,可不管已經流失了多少,只要把漏洞補上,至少給人們安慰。

韋登忠 2003年10月1日(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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