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終結的彌天大謊

中國共產黨建政50多年,其政績乏善可陳,以國家名義犯下的罪錯數不勝數。為了證明其合法性,依靠謊言維系統治就成了中共政府的一個必然選擇。至今還在運用國家公共權力誣陷並羅織各種罪名陷人入罪的彌天大謊,就是始於上世紀末的法輪功事件。

*法輪功緣何遭受迫害?

1999年7月23日的中央電視臺晚間新聞頗讓人有時光倒流的感覺,「文革」時期的社會動員方式再次回到中國人的生活當中:最開始是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等黨的喉舌發布「告全黨、全軍、全國人民書」,正式宣告了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接著是各民主黨派、各宗教團體負責人與「民意代表」紛紛登臺奉旨發言,聲討法輪功的各種「惡行」,其中當然少不了法輪功成員在中央及各地電視台上現身懺悔這一中共政治的保留節目。

為了論證政府對這一龐大的社會群體進行打擊是「正確」的行動,還找到法輪功的創始人李洪志的離婚多年的前妹夫出面檢舉揭發,《人民日報》整版登出「李洪志其人其事」--享受過如此級別待遇的人,在時間距離上最近的是「六四」事件中的「動亂精英」,如「方勵之其人其事」等等。這種黑雲壓城的態勢,使得當時的中國人,包括一向自許為善于思考的知識份子群體,都將法輪功視為不見容於社會的群體。清除法輪功與幫助信眾思想轉化成了政府派下去的硬任務,任何單位如果有未能轉化的法輪功信眾,必將影響領導者的升遷,這種連坐式懲罰使得法輪功信眾在中國陷入孤立境地。

但政府給法輪功的安上的罪名卻幾經變化。最初公布時只是「非法組織」,讓人覺得這一罪名於法輪功而言有點栽贓的味道,因為當時法輪功確實曾在全國氣功學會堂而皇之註冊登記,在中國公開活動多年都未曾遇到任何政府機構的非難。這也是最初海外法輪功與中國政府反覆辯詰的一點。但對於一個擁有全能權力的專制政府來說,這點小小的困難很容易克服,既然權力核心認定法輪功是「非法組織」,中華氣功學會也只能立即註銷這一註冊,法輪功因此也必然只能成為「非法組織」,中國人對公共事務從來就缺少熱情,此時甚至懶得花心思去思考政府為什麼在罪名認定上要花如此多心思。當時的媒體均接到中宣部下達的通知:不能將法輪功稱之為宗教組織,因為這關係到國家的宗教政策,只能稱之為「非法組織」。這一定性直到江澤民訪問法國才改變。江在該國訪問時被問及「法輪功是個什麼性質的組織」,竟脫口答稱是「邪教組織」。領袖的話不能更改,至此法輪功的性質才一變而為「邪教組織」。至於江當時為什麼要隨口將法輪功的性質改為「邪教」,原因無從查知,或者是因為考慮到國際社會中無「非法組織」一概念,而對「邪教」的痛恨情緒卻也有之,用此罪名,容易引起國際社會同仇敵愾。

儘管中國政府聲稱鎮壓法輪功是因其「歪理邪說」,法輪功信眾們也堅持認為自己是出於信仰原因而受到鎮壓。但筆者卻認為中國政府此舉完全是出於政治考慮。自90年代以來,中國政治高度腐敗,整個社會道德淪喪,農村經濟陷入破產與半破產狀態,城市貧困階層日益增多,維繫社會的共產主義意識形態不僅普通百姓不再信仰,連共產黨官員也不再奉信。在此狀態下,中國社會出現了由生態危機、生存危機與信仰危機交織於一起社會危機,保持統治穩定成了政府的首要任務,在此情況下,中國政府對任何有組織的民間力量都表現出極大的畏懼感,江澤民就一再強調要「將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並「將政治問題非政治化處理」,以障海內外耳目。對於工人農民及其他任何有組織的力量毫不手軟地實施鎮壓,就成了中共政府九十年代後期的基本統治策略。

氣功組織作為一種遠離政治的社會團體,中國政府其實一直持鼓勵態度。因為人們如果趨奉氣功等神秘文化,對西方民主自由價值觀念的興趣,亦即政治的興趣自會減少。自80年代始,所謂氣功、風水、易經等一切中國民間民俗神秘文化,在官方放任自流的態度下獲得了空前的發展,許多政府高層官員本身就是這類神秘文化的信奉者,一些大氣功師本身經常在外自誇與某些高層領導者有特殊交往。但在諸多類似組織中,為什麼法輪功首當其衝地成了政府鎮壓的對象呢?這自然與法輪功本身的特點有關。

首先,在諸多氣功組織中,唯有法輪功創始人沒有將傳播氣功作為個人牟利手段,且還有一套以真善忍為核心的信條,這些信條通過諸多著作傳播於世,這一特點決定了法輪功較之其他氣功擁有更多的信眾。儘管法輪功在最初受到打壓時不願承認自己是宗教組織,但它確實有宗教所具有的一切要素,尤其是真善忍信條對信眾有極大的精神影響力;二是法輪功在傳播過程中,各地的輔導站事實上已經起到了組織作用,這種看似鬆散的組織與堅定的信仰結合起來,使得法輪功集體行動有了可能;第三,法輪功要求信仰自由的權利,在中國政府看來,就是對政治的干預。這裡必須說清楚的是,置身於中國特有的險惡政治環境中,法輪功成員出於安全考慮,一直聲稱自己遠離政治,至今都還要將自己與其他一切反對中共專制統治的政治團體區別開來。但是何者為「政治」,法輪功的解釋與政府的解釋並不相同。法輪功信徒至今都未曾意識到一點:法輪功深入民間社會的強大組織力量,深深犯了中國政治的大忌。

法輪功傳播迅速,引起了中國政府的注意。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報》刊登文章,指責《轉法輪》一書是偽科學,宣揚迷信;並批評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傻子。緊接著於7月24日由中國新聞出版署向全國各地發出「關於立即收繳封存中國法輪功等五種書的通知」。隨後,一、二十家報刊雜誌相繼批評法輪功。繼之,國家出版總署及中宣部也下令各出版社不許出版介紹法輪功的書籍。相關部門則於1997年開始對法輪功進行調查。1997年初公安部門以法輪功進行非法宗教活動為名,佈置全國公安部門進行調查。這些文章的目的其實主要是一個:防止法輪功迅速傳播。1998年7月21日,政府部門又發出「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該文件指法輪功傳播謠言邪說,一些法輪功骨幹利用傳功進行犯罪活動。這份文件下達後,不少地方的公安局便宣布修煉法輪功屬非法集會,對法輪功信眾非法拘禁、關押、打罵,法輪功的相關書籍都被列為禁書。隨著這種政治打壓逐漸升級,終於發生了引起世界注意的1999年4ܮ25中南海請願事件。

該次請願活動中,上萬法輪功信眾在中南海請願所表現出來的高度組織性與自覺性,讓中國政府大為震驚。據說信眾們請願過程中秩序極好,請願結束後,地下連一點垃圾都未遺留。這種高度自覺的組織性,連中共政府都無法做到。熟悉中國情況的人都知道,任何一場大規模的公眾活動,只要不發生事故,就算遺下滿地垃圾,就是正常情況。正是法輪功信眾們所表現的這種讓中國政府警覺、讓公眾吃驚、讓法輪功信眾們引以為傲的高度組織性與自律,讓政治上深感虛弱的中國政府看到了「危機信號」:在中國政府領導的社會組織系統之外,中國還存在著另一個組織,其力量足以對中共統治形成挑戰。

從中共執政五十餘年的歷史來看,只要被黨的領袖視為「社會不安定因素」,自我聲稱不干預政治的政治技巧根本不足以保護自身不受政府傷害,因為狼要吃小羊,總能找到各種藉口。法輪功的存在既然犯了中國政府的大忌,找個藉口整肅法輪功並鞘讒崮咽攏(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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