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律師郭艷對這場明顯一邊倒的開庭審理非常氣憤:「這個案子存在太多太多的疑點!比如:犯罪現場、犯罪工具、犯罪人數、那輛在案發現場神秘雙排座白色車、以及從車上下來打人的那群神秘的彪形大漢、犯罪人進出現場的方式、路線等等等等……都未查清。因為二三人犯罪和二三十人集體犯罪的社會危害性絕不相同!而這些問題都是無法迴避的。然而,此案件開庭已三次,上述問題始終未澄清。另外,這次開庭,犯罪嫌疑人居然沒有辯護人,這對嫌疑人也不公平。我見兩名被告很無助,很可憐!反而擔心他們會被人充當替罪羊而冤枉了他們……還有,他們已經被超期羈押一年半了,僅僅從超期羈押這一點上看,他們沒有責任與過錯,責任與過錯在白雲區法院。大家想想,一件情節非常簡單的案件到今天為什麼變得這麼撲朔迷離?為什麼被人為地搞得這麼複雜?這始作俑者到底是誰?幕後黑手到底是誰?這是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總之,這樣審理案件,很沒勁、很荒唐、很可笑!另外,從這一年半的馬拉松式的幾次訴訟來看,白雲區法院的法官在整體上素質之差令人吃驚。他們居然連為犯罪嫌疑人去掩蓋罪行的表演都很拙劣。」
事後,郭律師在接受海內外多家媒體採訪時無可奈何而又深有感觸地說:「本來我自己開庭前曾將自己辛苦調查所取得的有力證據交給了法院審判長,但法院審判長卻不接納而讓我讓交給檢察院,然而,當我將這些證據交給檢察院時,檢察院的檢察官也不接納,他們讓我當庭交給法院的法官,好不容易等到案件開庭審理,我將這些證據交給法官時,法官又認為不對而不予採納……總之,讓你無所適從,真是讓人活見鬼了......」
雖然我們知道目前的中國司法制度還有待完善,公、檢、法在體制上(例如偵察、審結、起訴、受理、管轄等諸多環節)還有許多法律與規定上的漏洞,例如法院有法院自己的規則,檢察院也有自己的一套,律師辦案也有規則,並且這其中互相間有許多矛盾與衝突的地方,這也是目前國內司法的現狀。但是像白雲區公、檢、法這樣拿人命關天的案件近乎兒戲似偵察、起訴與審理還真讓人大開眼界,尤其白雲區法院在這起「葫蘆僧判葫蘆案」的拙劣表演,使人連引起義憤的可能性都沒有。只感到像閱讀黑色幽默作品一樣荒唐可笑。
就連死者家屬劉農菊--一個文化程度不高、也沒見過多大世面的下崗女工在回憶當庭審判時主審法官的法盲行為和心理變態的情形時都會哈哈大笑。她戲謔地說:「怪就怪在我們自己的運氣不好!怨就怨我丈夫宇龍死亡的地點選擇不對啊。目前看來,對於我丈夫宇龍慘死之案件,指著白雲區法院給你主持公道那簡直就是痴心妄想、白日做夢了。我現在唯一的希望是能有更大的權力介入此案,此案只有能像孫志剛案那樣受重視才會有個公正的結果。
尊敬的網友,宇龍的妻子給您磕頭了!
一年前發生在廣州白雲區的1.20宇龍之死案件,表面上看其實是一起目前在全國也並不十分罕見的惡性案件。但是對這起案件的馬虎偵察、草率審理和枉法判決卻令人拍案驚奇、嘆為觀止。 該案件曾於今年7月2日∼7月3日在廣州市白雲區法院開庭審理了兩天,到頭來又是一場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的荒唐鬧劇而已。如今,這起惡性案件已經一審完畢,加害者終於在方方面面的「奔走與努力」之下逃脫了法律的制裁,死者家屬並沒有等來應有的結果。現在我們只有向社會呼喚良知與天理!尊敬的網友,如果你有閑暇時間,希望將此文和有關評論轉發你所熟悉的海內外媒體,或到一些網站論壇「灌灌水」為我們轉貼一下好嗎?拜託您了。沒辦法,我們現在只有廣泛發動和動員網友們幫忙了。 另外,國內和海外已經有多家媒體和網站已經有報導了,只要在網上搜索即可讀到。希望大家關注並轉貼!還有,如果在網友中間有哪位是國家領導人的子女或親屬,或者認識國家領導人及其秘書那最好不過,萬望能將其轉告我們的人民公僕們能在日理萬機的百忙之中給咱小百姓寫幾個字批示一下,如果他們能給俺們批示一下,那結果可大不一樣喲。 如果此案件一旦能夠得到一個比較公正的判決,雖然死者妻子是身無分文的下崗職工,雖然為了這場訴訟死者的妻子在廣州的旅館已經住了一年半之久並靠朋友的接濟渡日,但也情願將民事賠償的幾十萬元人民幣事後用來酬謝大家。在此,宇龍的家屬給大家磕頭了!
聯絡方式:
本案訴訟代理人:郭艷律師(原中國政法大學教師)
聯繫方式(手機):13016060499
死難者宇龍妻子:劉農菊(湖北荊州人,下崗職工)
聯繫方式:13533831859 020-87398567(廣州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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