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裁定道瓊斯侵著作產權

(BBC報導)北京一家法院在一宗著作權侵權案訴訟中,判處著名的美國道瓊斯公司賠償約40萬元人民幣給一名中國書法家。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書法家關東升狀告美國道瓊斯公司侵犯著作權案除了判令賠償經濟損失405684元人民幣外,也判處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且書面賠禮道歉。

據路透社報導,1994年,道瓊斯公司委託書法家關東升書寫"道"字書法一幅作為禮物,送給到訪的道瓊斯公司行政總裁康比德。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關東升書寫了一幅"道"字書畫,其中包括"道"字、"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及"康比德先生正"的題跋、落款、原告名章、閑章,並將該幅書畫交付給道瓊斯公司委派來的人員。

不過,1994年11月開始,道瓊斯公司將這個"道"字用於商業標識,廣見於該公司的文具、信箋、市務材料、網頁。

法院官員說,關東升對法院指出他把書法交給被告的時候,沒有准許被告用作商業用途。

新華社報導,道瓊斯方面在法院提出"關東升同意為道瓊斯公司書寫一幅'道'字,道瓊斯可將該字用到本企業的商業活動,具體包括企業商標等。當時公司方面提出給相應的報酬,由於被關東升謝絕,所以就沒有簽訂使用協議",以及"對於報酬問題,道瓊斯方面表示一直願意給予合理的數額報酬,之所以沒有達成協議,主要是關東升要求的太高"的說法抗辯。

道瓊斯方面說雙方對如何使用這幅書法有口頭協議。不過,法院認定,雙方沒有達成過書面協議,道瓊斯公司也沒支付過費用。道瓊斯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

報導說,針對判決結果,關東升在宣判後指出,法院的判決是公正的、客觀的,不僅維護了其個人的權益,更是維護了中國知識產權的尊嚴,維護了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形象。

關東升稱,目前的判決只是中國境內的訴訟,他將保留針對道瓊斯在國外多個國家侵權行為進行訴訟的權利。

道瓊斯公司在中國的首席代表羅伯特說,對判決感到失望。

他說:"我們相信這個案件的證據明確顯示關先生的權利並沒有受到侵擾。"

他說,關東升與該公司共1994年到2001年一直有利益關係,不過關東升卻聲稱沒有留意到這個書法的用途。

關東升對法院說,他與該公司維持關係是要蒐集證據。

訴訟雙方目前有15天時間提出上訴。羅伯特說,道瓊斯公司將會與律師商討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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