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延:中共在信仰領域裡的階級鬥爭

中共的階級鬥爭理論在中共的思想和意識形態中根深蒂固,波及許多領域,表現形式也可能隨著環境領域和形勢的不同而變化。現在中共雖然說不搞「無產階級」戰勝「資產階級」的階級鬥爭,以發展經濟為中心,經濟領域內長期「姓社」還是「姓資」的階級鬥爭似乎告一段落。現在中共不再揪「走資派」,反而大搞官僚資本主義、買辦資本主義和原始的、無法無序的、公開掠奪式的資本主義。但是在政治領域裡,中共沒有停止搞階級鬥爭,打擊異己沒有任何放鬆的跡象,而且最近一些年來,趨於更加嚴厲。在宗教和信仰領域中,中共也沒有停止搞階級鬥爭。

從歷史來講,在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文明歷史中,我們的祖先一直相信神、敬畏神,只有中共統治下的五十多年才用無神論統治信仰領域。從科學上來講,現代科學只是把無神論作為前提和假設,並沒有證明神不存在,而且現代科學方法也無法證明神不存在。在科學史上,許多傑出的科學家都是有神論者(如牛頓、愛因斯坦等等),他們對神的信仰並沒有影響他們對科學、對人類作出的傑出貢獻。所以從科學角度來看,有神還是無神其實是個懸案,不過這不是本文討論的主題。

從純粹信仰角度來看,信和不信扮演著硬幣的兩個面。在西方社會裏,無神論和有神論純粹是個信仰問題,它們和平相處,沒有什麼政治內涵,和政治也沒有什麼關係。但是在中國,無神論是中共官方意識形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共給無神論注入了政治的內涵,把無神論政治化,把無神論變成了「政治無神論」。為了區別於中共的「政治無神論」,我們把西方的無神論稱為「自然無神論」。中共的「政治無神論」把純粹的信仰問題政治化,把中共的「階級鬥爭」引入了宗教和信仰的領域裡來了,從而使得情況複雜化。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這也反映出中共政教合一的特性。

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力,這實際上同時給有神論和無神論提供法律上同等的保護。不過中共在宗教信仰領域裡實行「政治無神論」專政,大搞信仰領域裡的階級鬥爭,要用「政治無神論」戰勝有神論,這顯然違背了中國的憲法精神。

中共也有明文規定,強制中共黨團員不能信神,這其實都是違背憲法中信仰自由的精神,既然信仰自由,就不能強制公民信神或者不信神,每個公民都有憲法賦予的在沒有外力影響下自由選擇信仰的權力,更不能作為打擊和迫害的罪名和藉口。其實中共黨團員作為國家公民,自然也有信仰的自由,中共強行剝奪自己成員信仰自由,這也是違反中國憲法的行為。

中共剝奪憲法賦予的公民具有信仰自由的權力,用「政治無神論」對有神論進行專政,在宗教和信仰領域裡搞階級鬥爭,用「愚昧」或「迷信」等多種藉口對堅定自己信仰者進行政治迫害,在中國重演歐洲中世紀迫害異教徒的歷史悲劇。一些地方的公安和警察公開說:「信神就是反革命」,在中共看來,沒有被官方認可的有神論者都是信仰領域裡的反革命,需要搞階級鬥爭,用「政治無神論」來打擊「反革命」的有神論。

自中共掌權以來,在信仰領域中,中共並沒有停止搞階級鬥爭,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各類教徒(佛教徒、道教徒、基督教徒、伊斯蘭教徒等等)被迫害和清洗,許多人被打死或者被逼自殺。「文化大革命」後,中共也沒有停止對各類教徒的鎮壓和迫害,例如繼續抓捕基督教徒、西藏喇嘛教徒和新疆回教徒等等。由於家庭教會的迅速發展,中共加緊對地下教會的鎮壓。作為一門氣功,法輪功的快速發展,也引起中共內部少數掌權者的不安,以至權力熏心的江澤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對法輪功進行鎮壓。法輪功相信神的存在,具有信仰的成份,但是並沒有具體信某一位神,也不同於宗教。法輪功講「以法為師」,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所以也沒有搞個人崇拜。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時就說過:不信無神論鬥不過有神論。這也反映出在中共政治運動中滾爬出來的江澤民在信仰領域裡用「政治無神論」搞階級鬥爭的心態。

「政治無神論」對中國是非常有害的,給中國人民帶來巨大的生命和財產的損失,嚴重敗壞國家在國際上的聲譽,同時也反映中國在信仰領域裡的黑暗和殘酷,毫無法治可言,和歐洲中世紀迫害異教徒沒有多大區別,這其實真正是愚昧。信仰自由作為人權的重要一部分,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中共在信仰領域裡搞階級鬥爭,用暴力虐待、監禁或所謂的「春風化雨」的殘酷洗腦等等方式讓人們放棄自己的信仰,這都是違反人權、違反信仰自由和違反法律的。中國要真正地「依法治國」,就必須要保護廣大公民信仰自由的合法權益,把信仰中的政治因素去掉,停止在信仰領域裡搞階級鬥爭。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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