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和羅干均因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犯下了「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行而在多國遭起訴。
訪歐亞四國四面楚歌
羅干一行於9月7日起訪問歐亞四國:冰島、芬蘭、亞美尼亞及摩爾多瓦。期間站站遭起訴,可謂四面楚歌:
在首站冰島,9月8日當地時間上午10點30分,著名人權律師瑞格那.阿道思廷森(RagnarAdalsteinsson)受托於世界各地多名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冰島國家刑事檢察官尼爾遜(Mr.Nilsson)遞交了訴狀,刑事起訴羅干「酷刑、反人類和群體滅絕」等罪;
在第二站芬蘭,9月11日,芬蘭法輪大法學會委託國際人權事務律師艾可.坎尼斯托(Mr.ErkkiKanisto)於當地時間上午8點30分,向芬蘭最高檢察院和警察局遞交了控告羅干「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的訴狀;
在第三站亞美尼亞,9月16日,在國際人權組織的幫助下,當地法輪功學員在首都埃裡溫向法庭遞交了起訴羅干「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的訴狀。羅干再一次陷入被告有罪的尷尬局面;
在最後一站摩爾多瓦,9月18日,著名國際人權組織「追查國際」、「國際營救」、歐洲法輪大法學會及俄羅斯聖彼得堡法輪大法學會等四方代表,以「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等罪名,在摩爾多瓦首都基希訥烏(Chisinau)聯合向摩爾多瓦總檢察院遞交了對羅干的起訴書。檢查官在接收訴狀後,表示將對此進行審查。
據新華社報導,此次陪同羅幹出訪歐亞四國的有:中聯部部長王家瑞、中央政法委秘書長王勝俊、中聯部副部長蔡武、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司法部副部長胡澤君等。
歐亞四國:不歡迎踐踏人權的人到訪
冰島民眾在羅干到訪之前曾透過媒體公開發出抗議,質問「爲什麼這樣一個踐踏人權的人竟被邀請到歐洲來?」而冰島官員則表示說,是羅干主動要求他們邀請的,冰島政府對此也感到措手不及。冰島最高法院院長古德蘭-阿蘭斯多特甚至在冰島電視上評論說:「他親自要求與法院院長會面。但是我根本不知道他爲什麼想要和我談話或他想要跟我談什麼。」冰島國際特赦在冰島中午時間組織冰島人民抗議羅干違反人權等活動。
在芬蘭,芬蘭民眾通過媒體報刊不斷地向這個「有不好的人權記錄」的中國客人發出「不歡迎」的呼聲;而芬蘭的司法部及外交部先後做出解釋說:羅干是來參加芬蘭的節慶,並不是真正邀請羅干來芬蘭訪問。
羅干抵達前一天,芬蘭「首都日報」即於9月8日分別在頭版和國際新聞版刊出兩篇以羅幹出訪芬蘭,法輪功控中國高官「群體滅絕」爲主題的文章。文中指出,羅干作爲中共專爲鎮壓法輪功而設立的「610辦公室」的頭目,被認爲是中國鎮壓法輪功運動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當地民眾表示,對於已經歷過二次世界大戰的芬蘭社會來說,羅干的人權記錄,使得人們把羅乾和希特勒的蓋世太保等同對待,對於這類人物,民眾「出自本能的非常厭惡」。
當羅干一行到達摩爾達瓦時,一家摩爾達瓦的著名報紙刊登了大篇幅文章,標題是:「摩爾達瓦總統邀請了實行『種族滅絕』的朋友」。
人權律師接受記者採訪:
中方施壓媒體驚詫
在羅幹出訪處處遭起訴之際,中國駐歐亞四國的使館也一直在向相應政府及外交部施壓。在摩爾多瓦,當法輪功學員舉辦新聞發布會時,中國駐摩爾多瓦大使館對摩爾多瓦政府和外交部施加壓力,企圖阻撓新聞發布會的進行。此舉被在場媒體認作是「現實的證據」,並表示驚訝不解:中國怎麼能夠在別的國家『指手劃腳』?從而表示要對此事進行大篇幅報導。
原告代表談起訴根據
冰島著名的人權律師阿道思廷森先生指出:冰島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有責任堅決起訴那些進行有組織地侵犯人權的人。冰島於1996年簽署了聯合國反酷刑條約(UnitedNationsConventionAgainstTorture),冰島司法部門有權對違反相關條約的人權迫害者進行調查和予以制裁。「對於那些系統地違反國際人權條例(包括聯合國反酷刑條約、防止並懲罰群體滅絕罪條約)的那些人,冰島具有法律和道德的職能用強力的手段將其繩之以法。」
在摩爾達瓦,國際人權組織「追查國際」的代表亞歷山大在基希納烏就此次起訴羅干表示說: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不只是中國的國內問題,而是全人類的問題,江澤民、羅干一夥利用中國在海外的使領館,散佈關於法輪功的謊言,使得全世界的人在謊言欺騙的誘導下,或是壓制、歧視法輪功;或是成了這場種族滅絕式迫害的旁觀者-間接的幫凶。
法輪功資訊中心消息表示,「羅干是鎮壓法輪功的原凶。早在1996年爲了向上爬,他非法利用手中職權,指使公安系統暗中調查法輪功。他預期的什麼違法活動也沒發現,倒是找到了法輪功幫助大面積人群修心向善,祛病健身的無數事例,許多公安人員因此接觸法輪功,瞭解事實真像和大法的好處,成爲大法修煉者。羅干不甘心,又私自扣押國家總理否定公安系統非法調查行爲、肯定法輪功的批示,與連襟何柞庥一起炮製並上演了天津警察毆打並非法逮捕45名法輪功學員事件,引發了震驚世界的『425』北京萬人上訪事件,挑起江澤民的極大妒忌心,開始殘酷鎮壓一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幾億家屬。」
法輪功資訊中心消息說:「羅干在達到了自己向上爬的目的的同時,也造成了全國法制和道德的全面倒退。在他坐陣的許多地方,打死法輪功學員的數目急劇上升。」
法輪功明慧網發表文章說,聯合國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規定,犯有種類滅絕罪和反人類罪的人不能獲得豁免權。「滅絕種族罪和危害人類罪屬於整個國際社會關注的最嚴重的犯罪」。犯罪人必須承擔個人刑事責任,羅馬規約第二十七條「官方身份的無關性」明確規定,「本規約對任何人一律平等適用,不得因官方身份而差別適用。特別是作爲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政府成員或議會議員、選任代表或政府官員的官方身份,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免除個人根據本規約所負的刑事責任,其本身也不得構成減輕刑罰的理由。」
對羅干、610辦公室的國際訴訟
據悉,截至冰島訴狀爲止,在過去兩年中在世界九個國家已有20起對迫害法輪功的中國高級政府官員和組織起訴訴狀,四起針對610頭目和組織的訴狀。
2002年10月,一項集體訴訟案逞交到美國地方法院,指控江澤民和610辦公室犯有「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
2002年12月,一份刑事訴訟案被送到法國,指控前中國副總理、610辦公室另一負責人李嵐清犯有「酷刑罪」。2003年7月,法國刑事法庭開始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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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羅干何許人也
羅干是中共一名高級官員的兒子,曾在前蘇聯受教育,後來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成爲紅衛革命組織的上層領導人。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發生在中國的政治運動,以打、砸、搶爲特點,最後導致幾十萬人死亡,2百萬人被送進勞改營。
文革後,羅混入中共政法部門,並且青雲直上。1989年發生六四天安門廣場的屠殺事件,他親自策劃了所謂的「暴徒焚燒坦克和軍車的錄相」,編造鎮壓學生的證據,使軍隊對學生的鎮壓合法化。
1998年4月,羅被任命爲中共中央的政法委書記,使其具有了掌管政法委的權力。一個月之後,他又當了中央書記處書記,使他擁有了掌管國家安全部的許可權。
1992年至1999年,法輪功這一植於中國古老文化的精神信仰、以真善忍爲準則的修煉方法在全中國蓬勃發展。1998年中國在上海的官方電視臺報導大約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也就是說大約在十二個中國人中就有一個法輪功學員。爲了利用法輪功不斷上升的人數爲自己撈取政治資本,從九十年代末起,羅干開始指使一些人寫誣蔑法輪功的文章登在國家控制的媒體上,命令警察騷擾毆打法輪功學員,使政府逐漸站在法輪功學員的對立面。
當中國前領導人江澤民下達了鏟除法輪功的政策時,羅干便成了執行這一政策的最主要干將。在2002年7月16日的中國南方早報的一篇文章中,將羅干描述爲全國鎮壓法輪功運動的設計師,他在執行江的命令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2001年的年度報告披露中國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酷刑虐待的方式:「2000年10月,在遼寧省的瀋陽馬三家監獄,獄卒將18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衣服剝光後,將她們投入男牢房。據報導羅干做爲一名中共高級官員已得知此事件。但那18名女學員仍然被關在監獄中。」
據中國的可靠消息來源說:羅曾親自視察過中國的勞教所和政法部門下屬。他的工作就是:保證各級政府執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三滅絕政策:即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
「610」與蓋世太保組織
根據中共內部的1999年7月7日的一份秘密文件,江澤民曾於99年6月10日命令成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中央領導小組,也叫610辦公室。江進一步要求「各部門、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必須緊密配合610辦公室的行動。因此610辦公室變成了一個組織嚴密而獨立的系統,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它擁有跨越各級黨政部門和政法部門分支的權力。
據法輪大法資訊中心表示,610組織「是爲了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全國性恐怖機構,凌駕於國家體制和法律之上,類似納粹蓋世太保和中共中央文革領導小組。」和江澤民一樣,羅干被指控爲「實行鎮壓和迫害的中心人物」,「利用「610」組織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政策,殘酷地、系統地迫害法輪功學員,波及了幾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而迫害的方式包括有「酷刑、洗腦、強行入獄和虐殺。」
在一份美國國會全體通過的決議中,610辦公室被描述爲監督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系統的洗腦,酷刑和謀殺等迫害的專門組織。
而610辦公室的工作直接向羅干匯報。
(原載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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