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有個打工者,喜歡看書。一次有事去他宿舍,書刊確實挺多。然而,都是些地攤文學。書刊題目不是情仇就是凶殺,書刊封面上不是猛男裸女便是血淋淋的場景。我問他:「怎麼看這些亂七八糟的書刊?」他說:「爽啊,光看這標題、封面就來勁了」。
我有個外地的朋友,嘔心瀝血寫完了一部長篇小說,是關於青年戀愛的內容,投稿給好幾家出版社,最終因為發行問題未能出版。擱了好幾年,有個書商找上門來,說是要一次性買斷書稿的版權,付稿費壹萬元,保證此書出版發行,樣書一定送上門來。朋友一聽,這是天上掉下來的好事呀,立馬成交。一個月後,書商一諾千金,把樣書送來了。朋友滿心歡喜地接過自己的大作,一看就暈倒了。封面上是兩個赤裸的糾纏在一起的男女,書名自然是艷俗無比。他明白自己的小說已淪為「地攤文學」了。原以為自家的千金嫁了個好人家,沒想到被賣進了妓院。朋友痛苦得無以復加: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一把火燒了這書稿,就一了百了啦。
就「地攤文學」而言,內容當然不堪入目,但題目一定要製作得儘可能吸引人的眼球,讓人可以心甘情願地掏出伙食費來買這「勞什子」。
閱讀的墮落源於寫作的墮落。而寫作的墮落是從題目製作開始的。
真正的文學作品,是人類精神的引導者。每一部作品的題目,實際上是作品的靈魂。題目之重要意義,不言而喻。有句話就是這樣說:「文好題一半」。從題目中,基本上可以看出作品的審美取值以及作者的藝術趣味。一個真正嚴肅的作家,注重的是文本的思想內涵,或者是表現形式的創新,而不會只考慮去做一個「題不驚人死不休」的書名來譁眾取寵、引人注目的。在我們耳熟能詳的古今中外的名著中,隨便報出幾部名著就可以看出來:《安娜.卡列妮娜》、《堂吉訶德》、《包法利夫人》、《百年孤獨》、《修道院紀事》、《寒冬夜行人》、《城堡》、《白夜》、《變形記》、《喧嘩與騷動》、《追憶似水年華》、《日瓦戈醫生》、《魔山》、《阿Q正傳》、《圍城》、《邊城》、《活著》、《黃金時代》……舉不勝舉,這些小說都堪稱不朽的文學作品,但在每一部作品的題目中,看不到艷俗與殘暴,而這恰恰是真正的文學。
施耐庵是絕對不會把《水滸傳》改名為《N個女人與108個好漢的恩怨》,而曹雪芹也不會把《紅樓夢》改名為《1個公子與N個女子的情愛》。同樣,川端康成不會把《伊豆的舞女》改成《我與一個舞妓的N個日日夜夜》,而福克納也不會把《獻給愛米麗的一朵玫瑰》改成《一個老處女的幽情》。大師名作,僅題目而言, 就與「地攤文學」高下立判、涇渭分明的。
當代作家中,王朔夠「痞」了,但他的長篇小說是個《看上去很美》的題目;引起極大爭議的九丹、棉棉、衛慧甚至網路作家安妮寶貝、痞子蔡、邢育森等等,他們也沒有以污濁的題目來渲染自己的文字。
只有流行於地攤的所謂「文學」,包括某些暢銷書,才會使用那種「性」、「處女」、「上床」、「二奶」、「凶殺」之類的字眼來製作題目的。文學畢竟不是性的夢遺。製作一個極端艷俗或者血腥的題目,只能讓人看到製作者內心的形而下,以及低級的審美趣味。藝術唯美主義的淪喪,是寫作者藝術良知的崩潰。
曾經讀過愛新覺羅.溥儀的《我的前半生》,其中有個情節甚為可笑:少年天子有一回從宮裡賜出一個黃緞錦囊給他的弟弟。御弟叩拜謝恩,以為是什麼寶物或秘旨,接下來進內室,摒退左右,打開一層又一層,直至七八層之後--你猜是什麼?是「屎橛」。這少年天子未免太惡作劇了!但是我突然想到,惡作劇的少年天子比起那些製作「地攤文學」艷俗題目的作者們可愛多了,他至少還要把「屎橛」用黃緞錦囊給包裝起來。
而「地攤文學」的內容只能是「屎橛」,題目卻是連「屎橛」都不如的。惡俗得連一塊遮羞布都不用了,更談不上黃緞錦囊了。
從題目製作,我看到了寫作的墮落。當然這僅僅是一小部分。如果地攤上的也算文學的話,那麼,它只能是文學長河中微不足道的泡沫而已。
即便如此,這樣的出版物存在於文化市場所帶來的後果是不容忽視的,也不能不引起我們的疑慮與憂思。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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