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他們之中,將有一位例外。
江澤民統治期內,是中國經濟改革開放,人民物質生活普遍提高,幾個主要城市高度發展的幾年。但在這一片繁華的煙幕下,國內黃賭毒以驚人速度氾濫,愛滋病在掩蓋中漫延,經濟在造假及泡沫化中危機四伏,社會因貧富懸殊而百病叢生,環境污染與不當管理導至災禍年年。江澤民當年踏著六四學生的血跡取得高位,他打擊民運、工運及一切異見人士;迫害法輪功、西藏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回教;透過鉗制媒體及封鎖網際網路全面剝削百姓知情權;幕後操縱香港特區政府訂定《基本法》二十三條;秘密出賣等於一百個臺灣的國土給俄國;層層包庇親信將貪污腐敗制度化;安插兒子操控國家電訊資源中飽私囊。就在這一切中,他積極造就了一個扭曲、腐化、殘酷、分化的社會。
這些不只是 「公器私用,利慾熏心」 的作為而已,而且是侵害人權的恐怖罪行。
在江氏的人權罪行中,以他對法輪功的迫害規模最大、最持久也最無所不用其極。過去四年多來,已有數以十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受到拘禁、虐殺、勞教、強姦、精神虐待,這些事例己得到全球多國人權團體及政府的核實。在主導鎮壓的過程中,江氏首先成立了『610辦公室』,該辦公室的唯一宗旨是統籌黨、政、警、特、媒體等權力,針對法輪功展開一場有計畫、有系統、有策略的信仰滅絕運動。江澤民利用龐大的宣傳機器,在中國人的心中種下對法輪功的仇恨,同時務求在他的犯罪過程中,全民靜默。
江澤民所主導的這場運動,其實就是二戰時期納粹針對猶太人所進行的種族滅絕運動的翻版。
法輪功學員從來沒有政治訴求,並不反對任何政府。但作為求真的一群人,法輪功學員怎能對江澤民是非顛倒,以謊言作武器,迫害無辜這種不公不義的事坐視不理?作為心向善良的人,又怎能面對這麼多無辜善良的人蒙受巨難,其他人在被蒙敝中助紂為虐造孽而無動於衷?作為修忍的人,法輪功學員忍受著每天仍有無數同修家破人亡的極大傷痛,及國人的不解與冷漠,決心不以暴易暴,而選擇用文明社會所共同認可的方式:法律,將有重大血債的罪行交諸公決。
全球多國包括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法國、瑞士、比利時、西班牙的法輪功學員都先後採用了他們本國的法律,控訴江澤民及他的幕僚以 「群體滅絕罪」、 「大屠殺罪」、 「反人類罪」 及 「酷刑罪」。
歷史在締造當中。海內外的中國人將看到歷來國人在受到壓迫時,不是當順民就是當暴民的可悲事實將成為過去;他們將目睹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因犯了對人民的滔天大罪而在一個公義、理性、堅韌的過程中被繩之於法。(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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