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強盜的王國
文友聚會,一文友口出狂言,說:「權利是變相的偷竊。不過,大官是大偷,小官是小偷。在官場,只有會偷和不會偷、敢偷和小心偷之分,絕對沒有不偷之人。」朋友的話未免有些刺耳,但是朋友的話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勞動是獲取財富唯一合法渠道,其他手段都意味著不勞而獲。資料顯示:「中國的財富80%掌握在官僚資本手裡」,此話雖然有點過,但是卻一語道破天機。勞動者創造了財富,而廣大勞動人民卻沒有佔有勞動的大部分,剩餘價值卻為少數人佔有,這難道還不是偷盜嗎?!
翻開歷史,人類文明的發展史,無不是統治階級盜竊歷史。大禹的兒子夏啟利用父親的威望把社會財產據為己有之後,國家盜竊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商是偷竊夏的贓物後興起的,周是盜竊商的贓物的基礎上興起的。周的諸侯,不過是分贓土地和人民。只是到了秦朝以後,才改變了諸侯分贓的歷史,官吏分贓成了主流。
中國有無數朝代,每個朝代更替就是一次大的盜竊。大的盜竊之後,亦有中等的盜竊。有兄弟偷了哥哥的,兒子偷了父親的,妻子偷了丈夫的。每個朝代的始皇、高祖、太祖,無不是強盜一代,他們偷竊天下以後,因為害怕別人跟自己學,無時無刻不在防著別人。今行路線鬥爭,明防篡黨奪權,大盜們無不把自己盜竊來的江山護的緊緊的,惟恐家產「變色」。竊鉤者殺,竊國者為諸侯。如果你偷一個官服上的一個釦子,你就是小偷;如果你偷盜了國家,你就是國家的代表者。
呂不韋問父親說:「種地之利多少?」父親說:「一倍。」呂不韋問:「經商得利多少?」父親說:「得利十倍。」呂不韋問:「經營珠寶得利多少倍?」父親說:「一百倍。」呂不韋又問:「當官得利多少倍?」父親說:「無法估計。」正是明白了這個到了呂不韋才在父親的啟發下,用帶犢子的方式,移花接木,偷竊了中國第一個朝代秦朝。秦朝後期,劉邦不誤正業,專門干偷雞摸狗的勾當,劉邦的父親很看不起他。等劉邦用偷得國家政權後證明自己才是最能幹的後,他對父親說:「你老人家看看,我和老二的家業誰得最多?!」真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權利的運用,教會官員如何盜竊財富。在中國,誰掌握著國家權利,誰就控制著國家資源,誰就拿著發家致富的金鑰匙。網友巫鄉願回帖說:「城郊的土地都兼併到官手中,賣批文,40萬一畝的土地,只給鄉下人4000元一畝。百倍的差價。集體所有的土地不是國有土地,在土地流轉中,市,鄉,村幹部都撈一把。」無論是「取之與民,用之於官」的稅收,還是直接用於官員的「三亂」,盜竊老百姓血汗的每時每刻發生著。中央要求地方提留不能超過農民當年純收入的5%。文件傳達下來,一些基層官員極為不滿,一鄉長公開抗議說:「如果超過5%,那麼多幹部的工資誰來出?養活幾百號人,難道要我去偷不成?!」
《莊子》上說是竊國與聖知之法謂之大盜。故事講:兩個強盜經過一個絞架。其中一個說:「如果這世界上沒有絞架就好了,我們這個職業就穩穩噹噹,不在擔驚受怕了。」另一個強盜卻說:「傻瓜,絞架有恩於我們,如果沒有絞架,我們就不會小心翼翼的行動,而且人人都會來幹這一行當,這生意還掄到我們來做嗎?!」所以韓羽講:「顯然第二個強盜比第一個強盜聰明,但又終未脫去小盜氣。如果再來一個強盜能意識到並能『偷了這絞架』,變成了這絞架的主人,不是更好嗎?!」
偷走懲辦大盜的絞架,是大盜們慣用的手法。一斷頭臺的鍘刀發生故障,落到犯人頭上幾寸的地方就停住了,犯人被釋放回家。按理說這個犯人理應迅速逃掉,不料這個強盜卻勇敢地回到了斷頭臺,說要把鍘刀抗回去留做紀念。
成者王侯敗者賊,沒有成王侯之前的領導人或將軍,哪個不是哪個時代的強盜?借用一位偉人的說法來說,政權來到世間,從頭到腳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大盜之所以能成為大盜,偷走絞架是必不可少的條件。大膽的人不僅偷走這絞架,而且還偷走公理。他們之所以能以國為家,是因為他們偷走絞架的緣故。蘇哈托當政32年聚斂財富多700多億美元,和坤當權20年聚斂的財富相當於當時的財政的12年收入。
前些時候,農村基金會大肆抓捕人。我對一個欠款很多的大款朋友很擔心,可朋友卻安然無恙,原來朋友是人大代表,有法律保護。人稱:「貸款一千不還的是冤種,貸款一萬不還的是憨種,貸款十萬不還的是孬種,貸款百萬不還的是人種,貸款千萬不還的才是精種。」
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流沙河進一步解釋說:「偷得腰帶紐扣,十字街頭砍頭;偷了國家機構,金鑾殿上封侯。」小偷小摸逮住活剝,大官大貪死刑減緩。漢代就有「愚民盜長陵一杯土即斬首」的法律。如此看來,製造這絞架的人才是最大的強盜。
一位專門偷貪官的小偷,被抓後,被判了八年,但小偷不服,理由是:他是小偷,被偷者都是大偷。大偷偷國家的,我偷的不過是不義之財。為何只抓我,而不抓他們?!這位不知好歹的樑上君子,恰恰又是一個終未脫去小盜氣者。他哪裡知道 竊小人喊打,竊大又如何,且看竊位者,沿街聽讚歌 的道理,所以才敢與偷走絞架的人精叫板。專門利用腐敗搞腐敗的「二手強盜」陳阿太先生,就是因為不明白這個道理,結果是偷雞不成反賒米。
古代,有一強盜,去偷一縣領導家。用刀威脅說:「我和你們當官的都是強盜。我們做強盜是偷,而你們做強盜用的是法律。我們偷盜,僅僅偷財,而你們當官不僅偷財,而且還抓人害命。可是,我們做強盜偷得東西不多卻是死罪,還落個偷名。而你們做官後,公然可以用合法偷來的錢,蓋房買田,卻個個成了大善人。我們偷東西不過一次、兩次就可能犯事,而你們則是終身為盜。」縣領導很害怕,不敢報案。
李宗吾說:「娼妓臉厚,強盜心黑,官場中人兼而有之,此所以能先富起來。」某地一艘漁船被撞毀,15名船員遇難。鎮政府一方面欺騙家屬說肇事船逃逸;另一方面偽造遇難者家屬的假姓名,並拿到了遇難者死亡判決書,委託律師進行訴訟。律師與鎮政府沆瀣一氣,用偽造的死難者家屬的假委託以遇難者家屬代理人身份出庭。法院判決賠償遇難船員家屬獲得死亡賠償金全部化歸鎮政府帳上。漁民的親人用生命換來的那些賠償金卻被喪盡天良的鎮政府官員們盜竊殆盡。
既然國王是大盜,大臣們便是隨從,基層官吏便是小盜。整個官場都是強盜,自然不是強盜或不敢做強盜的人,也就成了官場的異數或強盜。某地基層幹部為農民利益上書朝廷,一位州太爺卻說:「這樣的人是如何混進的幹部幹部的。」並指示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這個「官場異數」。鄭廣原是海盜,被政府招安後當上了領導。可同事們因為鄭廣的前科,看不起他。鄭廣氣憤說:「鄭廣有詩上眾官,文武看來都一般;眾官做官卻做賊,鄭廣做賊卻做官。」
自由聯邦(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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