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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山東省淄博市中心醫院草菅人命調查報告 ──抗典竟成了不給死者屍解的理由

 2003-08-30 17:5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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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山東省淄博市中心醫院將二歲幼童藥殺,中心醫院銷毀病例,輸液及注射用藥品。家人到醫院裡討說法,竟被關到黑屋子裡,遭到「護院隊」(醫院稱呼)毆打。4月19日,死者家屬向醫院提出屍檢要求,中心醫院竟然以抗擊非典為理由,拒絕屍檢,6月17日死者家屬來到中心醫院要求中心醫院給死者開死亡證明,中心醫院竟然以死者家屬不知趣為名斷然拒絕。雖然已經過去四個多月了,死者家屬雖然屢屢向淄博市有關部門反映,但至今沒有任何答覆。)

博訊四月二十六日報導了:「山東省淄博市中心醫院連續發生兩起患者在輸液過程中突然死亡事件。4月16日兩歲幼童不白死去;4月20日40歲男性英年早逝。------兩起案件的病例,輸液、注射用物品皆在患者死亡的幾分鐘內被中心醫院「丟失」」。經博訊記者深入對兩歲幼童死亡事件深入調查發現,這個事件所掩蓋的問題超出想像,令人震驚。

幼童,張瑞姝,女,一歲七個月。4月9日經市中心醫院做彩超,被姜克勤主任全面檢查後,確認為無手術禁忌症,4月14號,患者住進了心胸外科306房間17號床位。當天,患者做了心電圖拍了胸片。姜主任說身體狀況良好,定於4月17號上午做手術。孩子家屬說,從4月15日晚發現孩子煩躁,病人家屬多次叫護士,護士始終沒有到病房去。值班護士叫病人家屬自己到六樓去買10%水合氯醛,因沒有處方病人家屬沒有去買。整個晚上孩子一直面色蒼白,嘴唇發紫,煩躁不安。一直到4月16日上午8點30分,姜主任才來到病房,家屬向他反映了孩子的情況。(對照病例以及筆者調查,患者家屬反映屬實。)姜克勤交代其他醫生採取救助措施。給患者靜脈輸液,患者在輸液過程中反映強烈,身體前俯後仰,十分痛苦。病人家屬向醫生反映,心胸外科主任姜克勤決定移送兒科,值班醫生與兒科吳曉紅商量,吳曉紅不同意,建議送急救室,值班醫生不知處於什麼原因,既沒有移送兒科,也沒有移送急診室。患者在突然休克時,病房沒有一個醫護人員。患者休克找不到醫生,值班護士給六樓打電話,電話又打不通,只好讓護士和病人家屬下從十一樓跑到六樓,找到醫生吳曉紅。等醫生從六樓趕到病房,這已經是二十分鐘以後了。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在搶救過程中,醫生和護士竟然不會使用呼吸機心電圖機。一個個手忙腳亂,問東問西,不知所措。患者就是在這樣一種所謂的救助下,於下午一點死亡。

患者死亡後,當天的會診記錄,輸液及注射用物品及各種針劑的藥品包裝全部消失。淄博市中心醫院的書面答覆是:「在病兒搶救期間,(約12點左右),在靜脈注射搶救藥物洛貝林、付腎素時把注射藥物的安瓿扔到垃圾袋中,並由清潔工運至垃圾處理點,後因家屬對此提出質疑,由值班護士與清潔工到垃圾袋中找到並交護士長。在兒科11點30分左右會診時,兒科值班醫師書寫的會診記錄原因丟失,但會診處理意見已抄於臨時醫囑中並按臨時醫囑執行,病歷資料封存完好,不存在病歷丟失問題」。

中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疑似輸液、輸血、注射、藥物等引起不良後果的,醫患應當共同對現場實物進行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現場實物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驗的,應當由雙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無法共同指定時,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在輸液過程中突然死亡,醫患雙方應共同封存全部物證。淄博市中心醫院對輸液及注射用物品隻字不提,僅僅強調從垃圾袋中找到了注射物品的安瓿是荒謬的,安瓿沒有當時封存也失去了作物證的意義。作為山東省淄博市最高級別的淄博市中心醫院(三級甲等),竟然不知道這個常識性的問題實在是說不過去,淄博市中心醫院既然承認兒科會診醫師寫的會診記錄不明原因丟失,又說病歷資料保存完好,不存在病歷丟失問題,這種回答思維混亂,不符合邏輯。不知道是故意,還是淄博市中心醫院的思維就是這麼混亂。

4月18號晚九時,死者家屬將申請屍檢的報告在有證人在場的條件下,交給中心醫院黨辦崔主任,淄博市中心醫院一直對死者家屬說,他們已經將申請遞交淄博市衛生局。4月28日死者家屬向淄博市衛生局詢問屍檢情況及屍檢人員構成情況,才知道淄博市中心醫院私自扣押了死者家屬的申請。為此,死者家屬向淄博市中心醫院提出了強烈抗議,淄博市中心醫院呂主任講:「是我們扣押了你們的申請我們也不會承認,誰教你們這麼不知趣。淄博市市委書記張建國也要看病,也要有求於我們中心醫院……和我們斗沒有好果子吃」。呂主任又威脅死者家屬說,「前幾天我們打傷了你們鬧事的人,你們不是報案了嗎,公安局管了嗎,不但不管,還把你們鬧事的人抓了進去,你們還不識像,還不明白,在淄博沒有你們說理的地方」。他又說,「現在是抗典壓倒一切,不給你們解剖一個屍體算什麼,前幾天湖田死的人,他連哭都不敢哭」(他指的是4月20日40歲男性英年早逝)。他又安慰死者家屬說,「如果你們不鬧靜靜地回家等著,我們是可以考慮給你們一點賠償的,如果想跟我們打官司,連門都沒有,我再強調一遍,中心醫院歷來是寧可花費十萬決不賠償一千。前幾年,有人在我們醫院作白內障手術,17個人全部失明,官司打了三年,每人賠償一萬三,淄博市很多人都知道這個事情,你們掂量著辦吧」。

經筆者多方核實淄博市中心醫院的蠻橫狂妄還遠不止如此。呂主任竟然威脅死者家屬要動用黑社會,這一點筆者無法核實。

據筆者調查,淄博市中心醫院在十七號組織了四、五十人的「護院隊」,身穿迷彩服(中心醫院內部的人稱為敢死隊),保衛科科長煽動他們說:「看病看死人是醫療事故,我們打死人,不是醫療事故,這叫維護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打死人由醫院撐著,你們不要怕」。四月十八號,醫院護院隊在院辦公樓與死者家屬發生衝突,一名婦女被打傷,多名婦女衣服被撕破,並且有一名婦女被中心醫院強行關到一間黑屋子裡達十幾分鐘。雖然,死者家屬向公安部門報了案,但公安部門並沒有作出處理。

雖然中國大陸「非典」十分嚴重,但當地不是疫區,當地政府對「抗典」也非常重視。沒想到,「抗典」竟成了淄博市中心醫院不給死者申請屍檢的理由。6月17日死者家屬來到中心醫院要求中心醫院給死者開死亡證明,中心醫院竟然以死者家屬不知趣為名斷然拒絕。

據筆者瞭解,山東省淄博市中心醫院近年來事故頻繁,受害者大多上告無門,上門討說法大多都被「護院隊」打跑。淄博市中心醫院的這種蠻橫無禮使他們吃盡了甜頭,再加上淄博市中心醫院是淄博市設施最好檔次最高的醫院,任何部門都有求於他,這是淄博市中心醫院有恃無恐,漠視患者生命,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根本原因。為了讓這種虐殺生命的行徑得到遏制,博訊記者準備把最近幾年來淄博市中心醫院出現的有爭議的事故進行調查。把死者的調查報告及全部病歷材料在博訊上公布,希望世界各地的醫學專家、法律專家對此發表意見,使我們的生命真正回到他應有的位置上。

筆者翻閱了中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未如實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和醫療風險的,未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和妥善保管病歷資料的,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封存、保管和啟封病歷資料和實物的,未按照規定進行屍檢和保存、處理屍體的都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紀律處分。淄博市中心醫院的書面答覆以及病歷材料都證明了淄博市中心醫院在上述方面及後勤保障上有重大問題,但就是死不認帳。

最後,我希望世界人權組織也應當對此表示關注,生存權,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人的生命都不存在,什麼權利都無從談起。

雖然已經過去四個多月了,死者家屬雖然屢屢向淄博市有關部門反映,但至今沒有任何答覆。這裡份有一份淄博市中心醫院自相矛盾的答覆。請大家都看看這份漏洞百出的答覆。

下面是有關人員的電話,希望世界輿論都來關注這一瘋狂的事件。

0533-5773285張家祿(受害者家屬)
0533-3182314淄博市衛生局
0533-8612089淄博市中心醫院曹副院長

200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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