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果子狸等54種野生動物獲准養殖和經營利用

記者日前從廣東省林業局獲悉,果子狸等54種陸生野生動物已獲准在廣東養殖和商業性經營利用,廣東林業部門已開展《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准許證明》的重新核發工作,並從現在開始接受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申請。

  本月初,國家林業局發出《關於發布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梅花鹿等54種陸生野生動物名單的通知》,廣東省林業局根據這個通知,對全省陸生野生動物的養殖情況進行了摸底,在加強規範管理的基礎上擬定了可用於養殖和商業經營的54種陸生野生動物名單。

  目前廣東全省共有1300多家野生動物養殖場(廠),其中224家養殖的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養殖最多的是藍孔雀等雉科,果子狸養殖廠也有18家,數量有1000多隻。廣東省林業局將對全省野生養殖廠重新核發《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准許證明》。

  廣東省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主任陳萬成說,對於養蛇場等不在54種名單之內的野生動物養殖業,林業部門將區別對待,那些原來已獲准養殖的企業可以繼續馴養繁殖,但不能出售經營。他們可以向國家林業局申請出臺第二批可商業性經營利用的名單。如果這些企業不想再養殖,則可以考慮限期妥善處理,林業部門將採取措施給他們現存有的野生動物一個合法的銷售渠道,以減少養殖戶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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