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隨父落戶要做親子鑑定 北京警方稱是內部規定

五年前,一次意外的懷孕讓北京的宋先生和他重慶籍女朋友結束了8年的愛情長跑登記結婚。五年後,由於戶籍管理部門的內部規定,他們必須花3600元做親子鑑定,證明孩子是自己親生,才能將孩子的戶口轉到北京。昨天,面對記者,宋先生表示,他實在很難接受這樣的規定。

  宋先生是北京人,妻子是重慶人。1990年,兩人就已認識並在北京共同生活工作。1997年9月底,女朋友突然懷孕。同年12月29日,他們在北京登記結婚。1998年6月30日,孩子在北京出生,並一直在北京生活。按照當時的政策,孩子只能隨母親的戶口落到重慶。2001年,北京出臺新的戶籍政策---他們的孩子年滿五週歲時,可以隨父落戶。今年7月1日,宋先生開始在東城和平裡派出所為孩子辦理戶口遷移。然而一週前,他們被告知,結婚證和孩子出生證的日期證明兩人屬於未婚先孕,警方有理由懷疑孩子可能不是他們親生,為此他們必須掏3600元錢,到北京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做親子鑑定。在遍查了相關的文件後,宋先生並沒有找到這樣的規定。

  「只要是未婚先孕的就需要做親子鑑定!」昨天下午,和平裡派出所的民警李曉薇說,這一規定是為了堵住一些企圖跟著養父落戶北京的孩子,由於這是公安局的內部文件,無法向普通市民出示。

  李曉薇同時表示,如果不做親子鑑定的話,派出所將會用其他辦法調查孩子的出身,但「沒有時間期限」。她說,在和平裡派出所還沒有不做親子鑑定的先例。

  宋先生向北京市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瞭解到,他們這種情況確實應該做親子鑑定。

  雖然能夠理解公安部門的用心,但宋先生仍然認為,在警務越來越公開透明的今天,這一規定仍然應該向普通市民公開,「畢竟關係市民,還涉及收費。」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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