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北京按需申領護照不用單位蓋紅章

新華網消息,前些天,在外企工作的楊小姐出國,為了蓋個章跑了三趟原單位。她是典型的人檔分離戶,跳槽離開原單位,原單位攥著公章就不給她蓋。而9月1日按需申領護照後,就要取消單位蓋章這道檻兒了。

  據瞭解,申領護照和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手續非常簡便: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填好申請審批表。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海淀區阜成路67號和朝陽區京廣中心商務樓二層都可辦理。

  警方提醒,前去辦理時一定要帶戶口簿原件,可以提前準備複印件。赴港澳定居人員還要由單位簽署意見並蓋章。

  緊急情況可加急申請

  如果您遇到如下緊急情況,可以在提交申請時申請加急。符合條件的將在5個工作日後取得出入境證件。

  1)、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的,須提交境外醫院醫生開具的證明。2)、出國奔喪,須提交境外醫院和警察局開具的死亡證明。3)、公派出國留學。4)、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5)、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需15日內到達的,須提供有商務活動日期的境外邀請函。6)、出國留學,離開學時間不足一個月的,須提交有開學日期的入學通知書。

  部分外地人員也可申領

  取得北京市人事局下發的居住證的在三資企業工作的外地人員,可以在京按需申領護照,但按需申領只限於護照。

  上述外地在京人員可以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商務籤注。公安機關規定:申請1次或多次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3個月以下的,沒有在京暫住時間限制;申請一年以上赴港澳商務籤注的,必須要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在北京的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對此類異地辦證申請,公安機關表示,要縮短異地辦證的審批時間,爭取把3個月才能辦完的審批一個月內完成。

  受理臺擴展成26個

  目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的主辦證點大廳正在進行改造,計畫將現有的19個受理臺擴展成26個,增設3個照相室;海淀、朝陽兩個分受理站將受理窗口和照相室增加一倍。為減少申領者往返辦證大廳的次數,公安機關鼓勵申領者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領取證件,申領者將提前兩個工作日,即在8個工作日後收到證件。

  另外,群眾可上網下載審批表格,也可現場領表。公安機關表示,如果不排隊,從進門到出門,全套手續辦下來,也就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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