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西安銀行職員貪污被判死刑

北京消息: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二判處周利民和劉怡冰死刑,其餘10名同案被告人被判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中國媒體星期二報導,周利民原為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強西路辦事處主任。周利民與任該辦事處信貸內勤的劉怡冰自1996年開始,利用在銀行工作的便利,以高息吸收儲戶存款,進行帳外循環,至2002年10月,在社會上吸收存款共計4億1千2百31萬元人民幣。周利民和劉怡冰非法佔有6千零74萬元,構成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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