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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賓雁:胡溫新政改進可見,人權進步尚待推動

 2003-08-20 16:0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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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最近幾個月國內的報紙上看,中國確實是有了一些新氣象。儘管主管宣傳的中央的部門對新聞媒體的控制不但沒有放鬆,好像反而加強了,但是我們仍然能夠從報紙上感覺到中國社會各方面在變動,政府的工作也有所改進。

最令人振奮的一件事就是由大學生孫志鋼被公安人員打死的事件引發的一個的政策改變。關於農民進城的收容遣送制度,現在已經廢除了。像這樣由於社會自下而上的主動推動所改變政策的事,據我所知還從來沒有發生過。而且快得驚人,不到三個月,一個實行了41年的法規就給廢除了。有一家報紙說:這個變化體現了一種"人文關懷"。什麼叫"人文關懷"呢?也就是人道主義的關懷,把人當作人,把農民、把窮人也當作人看待。

胡錦濤和溫家寶這個新班子幾個月來實行的新政,幾乎都貫穿著這麼一種人道主義或者人文關懷的精神。7月22號,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宣布,全國各地凡是被檢察院超期羈押的人,都已經恢復自由了。所謂超期羈押,就是按照法律規定,大概一般的拘留天數不能超過7天吧。超過了這個時間,就叫超期羈押。最高檢察院同時宣告:一切超期羈押都是非法的羈押,也就是犯罪,檢查機關犯罪今後必須要追究責任。

報紙上在這個前後還報導兩起令人難以置信的超期羈押。一個是廣西玉林的一位農民叫謝洪武,他這一案處於所謂"四無"案件:沒有卷宗,沒有罪名,沒有判決,沒有期限,就這麼不明不白地關押了28年。進去的時候是一個活蹦亂跳的小夥子,出來的時候滿頭白髮、駝著背、失去了記憶,連話都不會說了。另一位是河北省曲陽縣的農民楊志傑,被誣告,說他是殺人犯,關押了12年。

鄧小平從1978年開始搞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就包括剛才說的這一類的大量的冤案。既然已經搞了20幾年,怎麼會還有這樣的事呢?而且今後還會繼續發生,沒有這種保證。一面放人,一面還在抓人;一面超期關押,一面還在取消超期關押。為什麼鄧小平的改革沒有解決這個問題?這就使我們想起了一件往事。1983年,正好是20年前,是馬克思去世100週年,中共中央決定開一個大會紀念,叫周揚做一個報告,周揚就選定了馬克思思想裡面的精華,就是"人道主義和人的異化問題"作為中心,指出人的異化,也就是人慢慢變成非人,就是人性裡的原來的一些東西被破壞了。這種情況不僅在資本主義社會裏有,社會主義裡也有。這本來是非常正確的,因為蘇聯和中國的情況都證明了這一點。而且毛澤東思想的核心就是把人當作工具,根本不考慮人的自由、幸福和他的發展。因而為了他的政治需要,可以把人當作炮灰,也可以叫人活活餓死。正因為周揚的報告擊中了這個要害,毛澤東的那些老臣們就不幹了,以殺人不眨眼的王震為首,在清除精神污染運動裡面,把周揚和幫他起草這個報告的王二水當作重點來狠狠打擊。

毛澤東那套東西在中國雖能夠行得通,也是因為我們中國的文化裡面有一些東西跟它能夠相呼應,我們歷史上沒有民主和自由的傳統。幾千年來,人作為一個"個人"是沒有地位的,他的自由、幸福甚至於生命都是從屬於別人的,可以輕而易舉地拿來,為了一個和他本人無關的目的給犧牲掉,因而在毛澤東要求大家為了革命而把別人大量大量的、成千上萬的人打成反革命、打成敵人的時候,把那個人的自由一下子就剝奪幾十年,甚至把他的生命給消滅掉,卻在社會上遇不到很大的阻力,甚至於受到歡呼,這樣才造成一個荒唐的局面。

"人民"這兩個字在1949年以後,叫得最響,說得最多,但是中國人作為人所必須享受的基本權利,跟別的國家相比,又被侵犯得最多。改革20多年了,還沒有推動這個方面的進步,中國人仍然享受不到憲法早就規定了的基本權利,甚至於不知道自己有這些權利。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國今後的進步就必定要困難重重。

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劉賓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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