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中全會發表工作報告
過去的中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中全會),主要議程通常是討論一些整黨、經濟發展等重大問題及通過相關決議,黨領袖則發表「重要」講話。江澤民擔任總書記十叁年間,開了二十次中全會,除八九年「六四」後召開的十叁屆四中全會(江在會上當選為總書記),他都發表了「重要講話」(領導人講話沒有不重要的)。毛澤東時代的中全會,毛的「重要講話」更是不能缺的「重頭戲」。
中共領導人在中全會發表「重要講話」,當然不是向中央委員報告工作而是下達命令,要他們統一到領袖的思想上來。而且,向全國政治地位最高、權力最大的幾百人「訓話」,更可凸顯自己的領袖地位和權勢。但是,在中全會作重要講話而不報告工作,體現了領袖的獨裁和不尊重黨章。
根據中共黨章,中央委員會才是中共的最高權力機構,政治局及其常委、總書記都由中全會選舉產生,並在中全會閉會期間代替中央委員會行使職權。因此,政治局應向中央委員會負責,總書記在中全會報告工作,是理所當然的依黨章辦事,亦是向中央委員會負責的表現。
倡議依法治國一脈相承
八八年的十叁屆二中及叁中全會,趙紫陽都以總書記身份報告工作,創中共先河。胡錦濤亦準備在十六屆叁中全會仿效趙紫陽,向中央委員報告工作,除了體現他尊重體制,與他倡議依憲法治國的思想一脈相承外,相信他也要藉報告工作,向四百多名最高級幹部,宣示自己的工作成績,以示自己全面接班綽綽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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