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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殘酷折磨女基督徒,又依法勒索現金15000元

 2003-07-28 15:0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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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9日晚6點左右,家住河南省永城市的劉玉萍和其丈夫正在自己家裡吃飯,一夥面目凶狠的警察突然闖進她家,未說明任何理由便強行將她押往派出所(後來才知是永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教導員朱輝、警察劉偉、陳官鄉派出所警察陳欽芳等人)。而朱輝、陳欽芳留下來抄她的家,一陣瘋狂的翻箱倒櫃之後,什麼也沒有搜到,臨走時朱教導員威脅她的丈夫說:「你不把信神的東西拿出來,有叫你哭的那一天!」劉玉萍在鄉派出所被關押一陣後,又轉押到了永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10月20日早上6點多,國保大隊隊長徐向陽、教導員朱輝、劉偉和一姓洪的警察提審她。教導員首先讓她老實交待信神的事,逼她承認信的是邪教,因劉姊妹默禱不答。徐隊長怒道:「不承認,用繩子捆起來!」說著劉偉和姓洪的警察拽住她的骼膊,擰到椅子靠背後,使她雙手交叉,用一根筷子粗的繩子從她脖子前繞到身後,將兩隻骼膊緊緊綁住,原本有肩周炎的劉姊妹雙肩酸疼難忍,脖子勒得喘不過氣來。警察輪流看守不許她動,更不許打瞌睡,一直到第二天早上7點,警察閆鵬(男,25歲)把劉姊妹身上的繩子鬆開,劉姊妹感到骼膊、下肢已無知覺,臀部酸痛,頭轟轟直響,痛苦難忍,突然,聽閆警察命令道:「跪下!面對牆!」便伸手抓住劉的雙臂再次擰到身後緊緊地捆住,又用腳蹬住她的後背,使勁往上提著捆緊。這時,劉姊妹的雙臂陣陣揪心地疼痛,下肢如跪針尖,臉上的汗水直往下淌,可閆警察仍不罷休,咬牙切齒地抓住劉姊妹的雙臂往上猛提,以便讓繩子系得更緊些。致使她渾身打顫,雙臂如同斷了一樣,疼得劉姊妹的頭直往地上碰,兩隻腳尖不停地亂搓(鞋尖都被搓破了),拚命地掙扎。儘管如此,大隊長徐向陽又拿起一根木棍猛敲她的手,並辱罵道:「你這不要臉的賤貨,咋不去撞牆死。」

直到下午2點左右,已被捆綁了兩天一夜,滴水未進,不許睡覺,已經奄奄一息的劉姊妹癱倒在地,如同死人一般。此時人民警察終於決定鬆綁,可她再也站不起來了。後被朱、徐二位警官架到廁所裡方便時,劉姊妹頭昏眼花,腿失去知覺,一下子掉進了便池裡,等二位警官發現拉上來時,她的下半身早已沾滿糞便。晚6點左右,警察又將劉姊妹押解到永城市看守所。

10月23日上午10點,徐向陽、劉偉、閆鵬來到看守所再次提審劉姊妹。徐隊長罵道:「你信神,還嘴硬!死不要臉,我不把你送到鄭州監獄,你摳我的眼!」閆警察拿起一本書,隔著鐵欄杆砸她的頭,仍不罷休,又揚起拳頭惡狠狠地說:「你記住我,我的手拆線(有傷,正包著)那一天,就是你重新挨打的那一天。」臨走時,徐隊長氣急敗壞地說:「你等著,我就是請客也得讓你蹲二年!」就這樣前後7次提審劉姊妹,逼她承認信神的事。

10月24日上午8點,徐向陽、朱輝帶5人分乘2輛車到劉姊妹家(個體服裝加工廠)再次搜查,家裡的縫紉機、電機、棒管盒、抽屜均撬開,樓上、樓下16間房裡裡外外,搜查長達3個小時,什麼也沒找到。

11月19日,警察以信「邪教」為由「依法」做出了對劉姊妹罰款15000元的決定(其實錢早已經交了, 10月30日下午6點交教導員朱輝現金5000元,11月16日下午交教導員朱輝現金10000元,均未開收據)。這時,警察又逼劉的丈夫請客送禮2000多元(其中有1000元直接交給說情人:永城市薛湖派出所所長田明朝)。釋放時,教導員朱輝還警告說:「以後你再敢信神,還得把你逮回來!」劉姊妹在看守所裡關押28天,一頓一個饅頭,一碗清湯,每天還得縫辮子(工藝品)。如今,劉姊妹聽到警察的名字就怕,看到人民警察就發抖。

(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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