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又有16貪官落馬 冶金公司經理公款炒期貨

湖南省2003年上半年共查處121名處級以上幹部,在立案查處的18件大案要案中,有16名地廳級幹部被追究刑事責任。湖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孫載夫強調,要重點查處最近出現的腐敗新問題,推進反腐倡廉工作。
  
  2003年以來,湖南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舉報22635件,立案3912起,結案2858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905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21人。
  
  立案的18起大案要案包括:省冶金企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鄒恆春挪用公款炒期貨案;原省政協委員、常德市政協主席、紀委書記彭晉鏞侵吞公款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原副州長彭善文受賄、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案;省有色總公司原副總經理李會剛受賄、買官案;郴州化工集團原副總經理李在福受賄案;常德市武陵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黃理清受賄案;原省委委員,省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陳滿生,湘潭市政府原副市長胡友建搞非法活動謀取政治利益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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