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十不准


1、在外用餐,用車,住賓館,上廁所一定要上檔次,切不要將拉動內需之重任置於腦後。
2、在思想上一定要和上級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動歪腦筋,這件事沒商量。
3、在升遷問題上,上不上都有是工作需要,不准僱用殺手,要講工作主式嗎,講人權嗎,不要忘了三民主義。
4、吃工作餐,如有剩餘一定打包,不准浪費每一粒糧食,不要忘了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受人。
5、子女親屬做生意,不准用真實姓名,要做好保密工作,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如有再不聽話的一津下課。
5、工作之餘找找小姐娛樂一下是人之常情,但不准將小姐內衣內褲帶回家,影響了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這個政治責任誰負的起?
6、包二奶,包三奶的地點問題,這次做個死規定,不准在單位一公里以內,如再發生曝光問題,年底紅包一律拿下。
7、不准將創收之成果,存於國內,否則紀律處分。
8、不准收受現金,名煙名灑,一律改為電子匯款,建議開戶在瑞士。
9、不准長期不回家,將老婆閑置不用,要內外兼顧。
10、不准配女秘書,再有不聽招呼者,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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