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首都新聞單位、編輯記者先生,您們好:
申訴人馮思鄉,男,現年60歲,系河南省新鄉市 人,現住在河北省邯鄲市,靠小兒子馮文青在邯鄲行醫贍養晚年,並與老伴胡久英相依為命,賣小菜為生。
現在我懷著萬分悲痛和憤慨的心情,向您們和社會各界檢舉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叢東派出所嚴重執法犯法、於2003年3月7日對我26歲的兒子馮文青實施野蠻毆打殘害、導致我兒活活慘死在派出所一事,望您們接到此文後給予聲援和幫助調查,為死者及家屬主持公道,申張正義。我在此先深表謝意。
我兒馮文青,系河北省邯鄲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在校進修學生,與前女友生有一子並在身邊撫養。2003年3月7日晚上8時,我兒馮文青的女友打手機讓他到她那裡去,我兒去後和女友因小事發生了爭吵,後在返回家裡的途中被叢東派出所治安巡邏隊員帶走,交給正在巡邏的叢東巡防中隊110,將馮文青送到叢東派出所。在審訊中,馮文青慘遭酷刑,頭部被打傷,因流血過多,出現傷情反應,120急救醫生趕到叢東派出所時宣告死亡。因錯過搶救良機,更沒有進行必需的24小時的醫學監控,竟將一息尚存還有生還希望的馮文青送往邯鄲市屍檢中心冷藏。
我兒馮文青被帶到派出所時,身上帶著學生證、電話本、手機和裝有三千元現金的皮夾等都被派出所收繳。馮文青在派出所審訊中自述是邯鄲市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原籍河南,長住邯鄲行醫,現正在校進修。可是,一個好端端的活人為何突然死在叢東派出所?派出所為何不採取積極方法救治,措施不力?派出所為何不但不將我兒送往醫院搶救,也不及時通知學校和家屬(學校距叢東派出所400米)、不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擅自宣告馮文青死亡?我兒在叢東派出所停放5小時之久,他們輕妄作出「心源性瘁死」的所謂鑑定,在明知可以的情況下不與家屬聯繫,私自將我兒送往屍檢中心,實屬逃避其殘害百姓致死的法律責任,罪大惡極,給我們家屬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無限的痛苦。
次日8號早上7時,家人給馮文青打手機始終無人接聽,12時再次打手機,接手機人自稱是叢東派出所並告知馮文青死訊。下午6時,我們家屬趕往屍檢中心,現場看到我兒慘不忍睹,併發現馮文青頭上有傷,卻有血液滲流,我們悲痛欲絕。
就在我焦急的等待,奔走呼號,派出所壓案不辦,求告無門時,叢臺區公安局作出了一份沒有具明日期關於我兒死亡的相關說明。派出所當時是將馮文青按團夥犯罪處置的,避重就輕,推卸責任。2003年5月屍檢結果出來:「馮文青因外傷劇烈運動,情緒激烈等因素的影響,誘髮冠心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這與叢東派出所鑑定系「心源性瘁死」的說法大相逕庭,致使此案撲朔迷離,疑竇叢生。叢東派出所的述說前後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馮文青沒有心臟病的病史,家人從沒有聽說過他有什麼心臟病,何況他本人又是一名正在進修的醫生。家人到派出所聽取屍檢結果時,派出所不讓家屬看屍檢報告,也不准複印抄寫屍檢報告的內容,只是簡單的給家屬讀了一下其中的內容。我們籲請當地晚報等新聞媒體記者干預此事,後由於該市各級壓制而導致記者退縮回去,我們欲哭無淚、求援無門。
我兒馮文青系河北省邯鄲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註冊學生,莘莘學子,又是家庭的脊樑和孩子的依靠。被帶到派出所時活生生的,無任何異常身體強壯的小夥子,又無任何疾病,就這樣不明不白死在派出所的拳腳和棍棒下,後又被派出所如此不負責任的隨意處理,至今屍體還未處置,我們家屬萬分悲痛寒心,還受到各種威脅和恐嚇。在這樣一個社會主義法制健全的中國,派出所這個執法機關知法犯法,發生這樣的事情駭人聽聞,實屬罕見,天理難容。我兒死因不明,派出所執法犯法,其上級徇私枉法!我們強烈要求檢察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秉公執法,強烈呼籲全社會對邯鄲市公安部門實施有力監督,查明我兒死因尤其是腦外傷,還我兒一個公道,讓死者地下安息。
我兒馮文青慘死叢東派出所,派出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家屬強烈要求查清我兒腦外傷的形成和產生,並依法嚴懲相關違法犯罪和瀆職人員,特別是對直接施暴人員繩之以法,賠償一切損失〔包括父母贍養費,子女撫養費,傷葬費,精神賠償費等〕。
尊敬的首都新聞單位和編輯記者們,在孫志剛事件受到全國人民關注並對違法犯罪人員嚴肅處理、社會主義法制和人間正義、公理正在日益健全增長的今天,我們家屬懇切的盼望您們將這一執法犯法,踐踏法律,草菅人命的惡性事件公布於眾,徹底查清,釐清責任,為死者討回公道,給家屬一個安慰和說法。
申訴人馮思鄉,男,現年60歲,系河南省新鄉市 人,現住在河北省邯鄲市,靠小兒子馮文青在邯鄲行醫贍養晚年,並與老伴胡久英相依為命,賣小菜為生。
現在我懷著萬分悲痛和憤慨的心情,向您們和社會各界檢舉河北省邯鄲市叢臺區叢東派出所嚴重執法犯法、於2003年3月7日對我26歲的兒子馮文青實施野蠻毆打殘害、導致我兒活活慘死在派出所一事,望您們接到此文後給予聲援和幫助調查,為死者及家屬主持公道,申張正義。我在此先深表謝意。
我兒馮文青,系河北省邯鄲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在校進修學生,與前女友生有一子並在身邊撫養。2003年3月7日晚上8時,我兒馮文青的女友打手機讓他到她那裡去,我兒去後和女友因小事發生了爭吵,後在返回家裡的途中被叢東派出所治安巡邏隊員帶走,交給正在巡邏的叢東巡防中隊110,將馮文青送到叢東派出所。在審訊中,馮文青慘遭酷刑,頭部被打傷,因流血過多,出現傷情反應,120急救醫生趕到叢東派出所時宣告死亡。因錯過搶救良機,更沒有進行必需的24小時的醫學監控,竟將一息尚存還有生還希望的馮文青送往邯鄲市屍檢中心冷藏。
我兒馮文青被帶到派出所時,身上帶著學生證、電話本、手機和裝有三千元現金的皮夾等都被派出所收繳。馮文青在派出所審訊中自述是邯鄲市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原籍河南,長住邯鄲行醫,現正在校進修。可是,一個好端端的活人為何突然死在叢東派出所?派出所為何不採取積極方法救治,措施不力?派出所為何不但不將我兒送往醫院搶救,也不及時通知學校和家屬(學校距叢東派出所400米)、不按照法律規定程序,擅自宣告馮文青死亡?我兒在叢東派出所停放5小時之久,他們輕妄作出「心源性瘁死」的所謂鑑定,在明知可以的情況下不與家屬聯繫,私自將我兒送往屍檢中心,實屬逃避其殘害百姓致死的法律責任,罪大惡極,給我們家屬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無限的痛苦。
次日8號早上7時,家人給馮文青打手機始終無人接聽,12時再次打手機,接手機人自稱是叢東派出所並告知馮文青死訊。下午6時,我們家屬趕往屍檢中心,現場看到我兒慘不忍睹,併發現馮文青頭上有傷,卻有血液滲流,我們悲痛欲絕。
就在我焦急的等待,奔走呼號,派出所壓案不辦,求告無門時,叢臺區公安局作出了一份沒有具明日期關於我兒死亡的相關說明。派出所當時是將馮文青按團夥犯罪處置的,避重就輕,推卸責任。2003年5月屍檢結果出來:「馮文青因外傷劇烈運動,情緒激烈等因素的影響,誘髮冠心病急性發作,導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這與叢東派出所鑑定系「心源性瘁死」的說法大相逕庭,致使此案撲朔迷離,疑竇叢生。叢東派出所的述說前後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馮文青沒有心臟病的病史,家人從沒有聽說過他有什麼心臟病,何況他本人又是一名正在進修的醫生。家人到派出所聽取屍檢結果時,派出所不讓家屬看屍檢報告,也不准複印抄寫屍檢報告的內容,只是簡單的給家屬讀了一下其中的內容。我們籲請當地晚報等新聞媒體記者干預此事,後由於該市各級壓制而導致記者退縮回去,我們欲哭無淚、求援無門。
我兒馮文青系河北省邯鄲市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註冊學生,莘莘學子,又是家庭的脊樑和孩子的依靠。被帶到派出所時活生生的,無任何異常身體強壯的小夥子,又無任何疾病,就這樣不明不白死在派出所的拳腳和棍棒下,後又被派出所如此不負責任的隨意處理,至今屍體還未處置,我們家屬萬分悲痛寒心,還受到各種威脅和恐嚇。在這樣一個社會主義法制健全的中國,派出所這個執法機關知法犯法,發生這樣的事情駭人聽聞,實屬罕見,天理難容。我兒死因不明,派出所執法犯法,其上級徇私枉法!我們強烈要求檢察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秉公執法,強烈呼籲全社會對邯鄲市公安部門實施有力監督,查明我兒死因尤其是腦外傷,還我兒一個公道,讓死者地下安息。
我兒馮文青慘死叢東派出所,派出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家屬強烈要求查清我兒腦外傷的形成和產生,並依法嚴懲相關違法犯罪和瀆職人員,特別是對直接施暴人員繩之以法,賠償一切損失〔包括父母贍養費,子女撫養費,傷葬費,精神賠償費等〕。
尊敬的首都新聞單位和編輯記者們,在孫志剛事件受到全國人民關注並對違法犯罪人員嚴肅處理、社會主義法制和人間正義、公理正在日益健全增長的今天,我們家屬懇切的盼望您們將這一執法犯法,踐踏法律,草菅人命的惡性事件公布於眾,徹底查清,釐清責任,為死者討回公道,給家屬一個安慰和說法。
此致
拜託了
被害人馮文青之父:馮思鄉
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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