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葉劉淑儀的辭職,其實只是香港民眾對港府施政不滿表現的冰山一角。征諸實際,董建華在連任香港特首後,所相繼發生的一連串事件,早已讓港人質疑港府及官員的施政能力,首先是因公布對於股價過低的股票除牌諮詢文件,引發股價急跌,事後各業務主管卻互卸責任;後又發生財政司司長因提前購新車,引發避課新稅的爭議,兩事件的主要焦點人物事後雖均向社會道歉,惟對香港官員的威信已造成嚴重損害。
近期香港大學的民調結果就顯示,所有關於特首及特區政府的調查數字都是處於六年來新低,當中,市民對特首施政方針近半年的滿意程度平均只有一成三,而對特區政府表現的滿意程度則平均只有一成半。
其後,香港基本法第廿三條規定港府應就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竊取國家機密、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和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等罪行立法,究其實,在一般民主國家亦有類似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然而在民主國家中有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監督並制衡立法的過程及將來的執行,但香港尚未普選,而立法機關亦無法與行政部門抗衡,以致其正當性令人疑慮。
加以中共軍委主席江澤民在董建華就任第二屆特首宣誓儀式上表示,「港人應該自覺維護祖國的安全和統一」,不久港府即宣布將推動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工作(即「國家安全條例」),使得此項立法自始即被視為應北京要求而執行的工作,也使得整個立法過程充滿衝突。
香港民眾與國際反對立法的團體或國家,擔憂香港民主自由人權受損,因而在立法會中,反對立法的議員與政府及支持立法的議員發生激烈爭辯或衝突,此時,葉劉淑儀或許因公務員服從上級長官領導性格,習慣貫徹上級命令使然,自去年九月她擔負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就展現態度強硬的作風,難怪直接變成香港市民宣泄不滿的對象。
據瞭解,葉劉淑儀於一九七五年加入前港英政府出任政務主任,是港府中首位出任紀律部門首長的女性,因為她的作風強硬而贏得稱譽,但今日卻也因強硬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的作風,反而變成香港市民不滿的對象,只能讓人感慨「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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