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子」一捅怎就這麼嚇人?

孫志剛案剛剛了結,湖南又爆出新聞:漣源收容站幾乎變成「公然綁票站」,他們將收容當做生意越做越大,幾年「經營」,全站「收入」320萬元。他們拉攏派出所,抓來一個人給回扣50塊;被「收容」的受害者親屬被逼得借高利貸「贖身」;「業務」不好時,他們下廣東組織「貨源」,實在撈不到油水,就強迫受害者「免費打工」(據《三湘都市報》)。收容站、派出所、高利貸、組織「貨源」、300萬……這些內容組合在一起,完全可作恐怖片的素材---怎麼說,這都是一條嚇人的新聞。

權力與金錢的結合,使一個國家興辦的機構變成「罪惡團夥」。漣源收容站的內幕是由站黨支部書記曝出的,這本身就讓人生疑:為什麼要在這時將內幕和盤托出?令人膽戰心驚的事實為何封存這麼久?如果當初他堅持原則,會有這些轟動全國的事件嗎?這樣問是有道理的,因為該支部書記就是管財務的。1998年,站內僅10名工作人員,與站長沾親帶故的就有6個。他們自行實施《最低收費標準》,1999年1月1日至今4年半時間,年均「收入」近71萬元,是國家年12萬元撥款的近6倍。從這些數字中,我們不難看出物質利益的巨大驅動力,權力成了他們非法謀取不義之財的平臺,無休止的貪慾成了他們製造無辜受害者災難的加速器。

監管不力亦是一因。野蠻收容為何長期生存,甚至達到謀財害命的地步?收容站的上級部門難道不知道這些事情嗎?一種可能是確實不知道,收容站是秘密行事,但筆者對此總有些持懷疑。那麼就是另一種情況了,上級知道實情,但是睜隻眼閉隻眼---最典型的證據就是派出所的「積極參與」,兩方聯手,瘋狂斂財。圍繞收容站的更大的利益圈子,使得惡行能暢通無阻,為害一方。

被收容者遭此厄運,首先因為當地社會環境對他們不利。對被收容人員而言,家鄉太遠,遠水難救近火,加上有派出所給收容站撐腰,想必他們也不敢去法院討個說法。

社會監督的不力也是厄運產生的原因。漣源收容站做「收容生意」長達4年半,為什麼媒體都保持了「非常沉默」?是記者們沒有發現問題,還是他們不敢、不想或不願披露事實?假如黨支部書記不出來說,如此收容還會搞多久?難道就沒有被收容的受害者向媒體反映情況嗎?

最後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值得推敲,那就是被收容的大都不是本地人,多是進城打工的鄉下人、外地人。這又給收容所為所欲為打下了「堅實基礎」。在中國,「欺生」這個詞並不陌生,對於外地人缺少關懷甚至有意排斥司空見慣。儘管我國改革開放實踐證明,外來人員對當地的經濟建設做出了貢獻,但這並不意味著開放地區就會善待外地人,它們的「排外」心理依然嚴重。這種群體不良心態,也為惡意收容創造了生存與發展空間。(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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