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剛案三副局長遭處分

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廣州遭毆打致死案昨日在廣州開庭審理,十八名被告出庭應訊。

二十七歲的孫志剛前年在武漢科技學院藝術設計專業畢業,案前任職於廣州達奇服裝公司。今年三月十七日晚上,他前往網吧途中因無帶證件,被廣州市天河區民警當作「三無人員」,送交收容所等候遣返。孫志剛次日晚在收容所的救治站遭同室八人輪流毆打,最終傷重不治。

廣州市紀檢、監察部門將涉案十八人交由司法機關立案追究刑事責任,昨天正式開庭審理,預計連審兩天,隨後將作一審判決。由於案件涉及廣州市公安、生及民政系統數十名人員失職,其中二十三人包括十三名公安人員,已經分別受到開除黨藉以及撤職等處分,包括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長林培坤、市生局副局長盧彥德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市民政局副局長唐啟暢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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