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書:故意縱瘟在前被迫抗瘟在後,是胡溫犯罪集團胡瘟人權的連續劇 控訴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今年4月20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被迫開展全民動員的抵抗新世紀人瘟(注)侵害的抗瘟戰爭,黨政一把手胡溫倆被迫站到了指揮抗瘟的第一線,表明胡溫專政集團故意縱瘟政策被迫收場,開始推出被迫的抗瘟政策。故意縱瘟在前,被迫抗瘟在後,是胡溫犯罪集團胡瘟人民人權的連續劇,罪惡滔天,現向你們提出控訴

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新世紀人瘟下凡時間與胡溫專政集團對瘟情的掌握

(一)【美國中文電視報導】轉載的《加拿大環球郵報載文介紹非典型性肺炎傳染的來龍去脈》披露:早在去年11月16日,在廣東佛山市,2或3名居民已經倒在了一種現在被稱為SARS的魔爪下(見http://www.usctv.com/96.htm)。

(二)新華社廣州4月25日電(記者肖文峰)早在非典型肺炎還在被稱作「不明原因肺炎」、全省發病人數總計28例的1月份,廣東省衛生系統已開始建立一套疫情通報體制,這套很快發展成熟的疫情收集方式猶如一張大網覆蓋南粵城鄉,使有發燒等非典特徵的病人難以「漏網」。

早在2月3日,廣東省衛生廳就發出第5號文,首次提出了各基層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疫情通報的「零報告」和「日報告」要求,並向衛生部、省委、省政府報告……

這兩消息說明什麼呢?說明:

(一)新世紀人瘟病毒下凡(注)與中共十六大同步進行,最先發現在廣東佛山的中瘟者時間是現屆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產生日(2002年11月15日)的第二天。

(二)自1989年9月實施《傳染病防治法》後,全國各省市的傳染病監測、報告體系已經建設的基本完善,至今未發現哪種傳染病逃過這個體系的監測、報告。

(三)廣東衛生系統自始就沒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隱瞞、謊報、漏報新世紀人瘟瘟情。說明國務院和領導國務院的胡溫專政集團,自新世紀人瘟瘟倒人開始,就始終掌握著新世紀人瘟及時而詳細的動態情報。

--關於胡溫專政集團名稱的說明。根據黨領導一切的原則和實際情況,胡錦濤為首的九人政治局常委會,一經產生,即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專政人。排在胡錦濤後面的兩位政治局常委是吳邦國、溫家寶,這個排名順序的意義是預告他倆是即將的全國人大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後來的「宮庭選舉」結果不出排名順序給出的預告。自政治局常委會產生之日起,吳溫的準備工作就是分別接管全國人大和國務
院,準備就坐的分別是常年主持舉手會議的會長座和總理座。誰都知道,「人大」不大,因為它是橡皮圖章,會長虛位高,地位低。因此,從那時起,胡溫就已經定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黨政一把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核心只能獨一,不能有二,所以,江核心從此由它培養的胡核心取代,胡溫專政集團從此成立。

二、國務院抗瘟有法可依

《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國務院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甲類傳染病病種,並予以公布;衛生部可以根據情況,增加或者減少乙類、丙類傳染病病種,並予公布。

時間就是生命,速度就是生命!當新世紀人瘟在廣東佛山露頭後,國務院依法的急務應該是:

(一)將新世紀人瘟列入甲類傳染病病種。即使當時認為它不夠甲類傳染病資格,

也該責令衛生部列為乙類傳染病病種。衛生部即使沒有得到總理責令,也應依法將其列為乙類傳染病病種。或者鑒於瘟情緊急,不分甲乙,國務院和衛生部均應先列入《傳染病防治法》防治對象,作為法定傳染病病種依法管理。

(二)根據瘟源、瘟原不清、史無前例、沒有防治特效藥、隔離是最好的預防方法的特徵,及時向全民公開瘟情,向世界通報,向世界衛生組織和各國求援,讓新聞自由報導瘟情和議論,力求減輕瘟情的為害和恐慌影響。

(三)根據上述理由,最遲在今年一月底,即春節前對廣東或已經發現中瘟病例的廣東若干地市採取隔離措施,控制瘟毒的擴散。

三、故意縱瘟在前、被迫抗瘟在後的證據和推理

如果朱鎔基總理的國務院如此做了,就不需要張永康、外交部發言人和廣東各級瘟情發言人向世界撤謊,香港也許就不會成為第一個境外重瘟區,更不會擴散到全國、擴散到世界,擴散成如此廣大的瘟害面積和如此眾多的中瘟人數,絕不會演變成恐怖全國而成「重中之重」的全民動員的抗瘟戰爭。

朱鎔基總理的國務院和代表國務院撒謊的張永康,不僅長期向國內外發布沒有瘟情、瘟情已經控制、到中國大陸旅行安全之類虛假信息,掩蓋瘟情,矇蔽國內外人民,還對明知具烈性傳染性的新世紀人瘟取了個不具傳染性明顯色彩的瘟名「非典型肺炎」,企圖把新世紀人瘟的恐怖性降到最低,讓不知新世紀人瘟瘟情和瘟性的人民完全喪失本應持有的高度的防瘟警惕性。

朱鎔基總理的國務院並非不知道,單靠政府和衛生系統的悄悄防治是無法控制瘟情擴散的。但是,張永康沒有依法行政,朱鎔基也沒有依法行政,整個國務院沒有一個官員要求依法行政。不但沒有依法行政,而且通過沉默和撒謊方式違法縱瘟。相信軍醫出身、長期從事軍醫教研工作的張永康不會不知道新世紀人瘟的危害性,相信他雖為技術官僚,也不會完全喪失銘刻在醫學教研者骨頭裡的醫德和行政道德,更清楚違法行政的犯罪責任;憑朱鎔基的個性,憑他為反腐所發的豪言壯語,他更不應該沉默和違法行政。照說,林大什麼鳥都有,眾多的國務院官員應該至少會有一個依法行政的官員,然而,沒有。雖然,他們都知道對烈性傳染病的違法行政,就是對人民犯彌天大罪;他們同樣知道,對烈性傳染病違法行政的沉默,既犯瀆職罪,還犯包庇罪。然而,他們卻選擇犯罪,選擇以沉默和撒謊的方式犯彌天大罪。

為什麼?

原來,朱鎔基也好,張永康也好,全體國務院官員也好,都是喪失了人性的中共黨員和沒有黨籍的中共黨員,只怕黨紀不怕國法的黨棍,只怕黨嫌棄不怕民遭罪的官混。原來,實際領導衛生部的不是張永康,實際領導國務院的不是朱鎔基。眾所周知的當時領導是胡溫專政集團,國務院的職能是向胡溫專政集團匯報瘟情,請示、接受、執行胡核心對待和處理防治瘟疫的決定和宣傳口徑。

胡溫專政集團成員們也不是不懂得《傳染病防治法》和《刑法》,只是他們更清楚法律在他們的專政下,不過是可塑性最強的橡皮泥,是「要用大如天、不用靠一邊」的魔術玩具。胡溫專政集團成員們也不是不知新世紀人瘟對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嚴重威脅,但他們更清楚專政集團的政權和利益與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兩者比重誰大誰小。

胡溫專政集團不讓國務院依法行政,朱鎔基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憑著良心和職責揚起依法行政的旗幟起義,與胡核心分庭抗禮,但前途險惡,將在任期未滿前結束官運;要麼昧著良心保持沉默,讓張永康、外交部發方人代表國務院即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向世界撒謊,撈個光榮退位的虛榮。人性被黨性統治、良心被罪心同化的朱鎔基,只能選擇後者。

從全國新聞媒體始終與黨中央長期保持一致地裝聾作啞和撒謊的證據看,從廣東各級瘟情發言人的詐騙性發言證據看,胡溫專政集團縱瘟的「英明」決策,並不是保密在高層中的高級機密,而是傳達到了範圍相當廣泛的公開秘密。

挖掘這些信息的意義在於證明:

(一)直到4月21日才被迫公開新世紀人瘟中瘟數字並開展全民抗瘟戰爭的事實說明,如果不是謊言實在摀不住瘟情的緣故,胡溫專政集團還是無意向本國人民、向全世界公開瘟情。也就是說,他們將繼續執行縱瘟政策。

(二)張永康之流以掩蓋瘟情為手段的造謠詐騙,不單是他的個人行為和職務行為,還是對胡溫專政集團的代理行為,表達的是他和胡溫專政集團共同的縱瘟意志。其中,胡溫個人的意志決不會是抗瘟,也決不會是以沉默方式或舉手方式同意的縱瘟意志。

(三)張永康之流和他們代表胡溫專政集團掩蓋瘟情的縱瘟行為,至少構成了《傳染病防治法》和《刑法》規定的縱瘟罪、玩忽職守罪,和《刑法》未規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詐騙罪、踐踏人權罪。

(四)張永康只是胡溫犯罪集團縱瘟犯罪的從犯,但胡溫集團對他的撤職處理只是割須代首式的處分,遠離刑法,避開刑罰,是對罪犯的保護,對犯罪的放縱。對張永康回家賦閑的前途安排,很可能和前鐵道部長丁關根一樣,先撤後升,或者易位易地為官。因為,如果沒有他勇敢代理詐騙所創造的穩定政治環境,十屆兩會勢必被全國抗瘟戰爭推後,至今還無法召開,似此就將形成黨國新舊兩套班子長時期同
時執政的混亂局面。盡早進入「國家」領導職務或「國家」職務轉正,就希望按預定日期召開十屆兩會。按預定日期召開兩會的心情,只有胡核心成員最迫切。而他掩蓋瘟情的造謠詐騙完全「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完全是為「穩定壓倒一切」而犧牲個人道德、職業醫德、職務道德和法定職責的盡職工作。

(五)至今,胡溫既對自己的縱瘟罪行毫無坦白、自責、悔過和自罪的表達,又對犯罪團夥毫無依法揭發、追究的動作和傾向,顯然意在保護所在犯罪集團的所有罪犯。

由此,我們不能不懷疑江澤民經常呤誦、溫家寶新任總理第一天就對中外記者呤誦的悲壯詩句:「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中的國家二字,究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政權呢?還是這個「國家」的重心、唯一值得熱愛的主體--人民呢?

胡溫專政集團為什麼要詐騙人民詐騙世界?因為他們賴以專政和腐敗的基礎是專政政權,專政政權唯一的救命稻草是穩定的泡沫經濟,民命不過是他們踐踏的草菅,瘟倒多少人無所謂。何以見得?證據有:

(一)胡錦濤在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考察時說:「當前要把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作為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一件大事。」

--他唸唸不忘的是改革、發展、穩定,保護民命不是抗瘟的第一目的。

(二)溫家寶談及疫情的危害時說:「非典型肺炎可能會傷害中國的經濟、國際形象以及社會穩定。」

--他唸唸不忘的是經濟、國際形象、社會穩定,人民的生命與健康不是瘟毒的毒害對象。

(三)3月28日前外經貿部副部長龍永圖以欽差大臣的身份在香港對新聞媒介的訓道:「如果600萬人中有50萬人得了這個病,我覺得應該恐慌,但現時才300喔鼉透慍燒飧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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